类的继承
Java的继承具有单继承的特点,每个子类只有一个直接父类
继承的特点
继承通过extends关键字来实现,实现继承的类被称为子类,被继承的类称为父类
父类和子类的关系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如水果和苹果的关系
父类的包含范围总比子类的包含范围大,即父类是大类,子类是小类
[修饰符] class SubClass extends SuperClass
{
//类的定义部分
}
Java子类不能获得父类的构造器
定义一个父类:
子类继承父类:
Java类可以有无数多个间接父类:
class Fruit extends Plant
class Apple extends Fruit
如果定义一个Java类时,并未显示指定这个类的直接父类,则这个类默认扩展java.lang.Object类
java.lang.object类是所有类的父类
重写父类的方法
覆盖方法和被覆盖方法需要都是类方法,或都是实例方法
可以使用super(被覆盖的是实例方法)或者父类类名(被覆盖的是类方法)来调用父类中被调用的方法
super限定
需要在子类方法中调用父类被覆盖的实例方法,可以使用super限定来调用父类被覆盖的实例方法
super用于限定该对象调用它从父类继承得到的实例方法或变量
super不能出现在static修饰的的方法中
如果在构造器中使用super,则super用于限定该构造器初始化的是该对象从父类继承得到的实例变量,而不是该类自己定义的实例变量
特殊情况:
调用父类构造器
在一个构造器中调用另一个重载的构造器用this,在子类构造器中调用父类构造器使用super
构造器之间的调用关系:
运行结果:
创建任何对象总是从该类所在继承树最顶端类的构造器开始执行,然后依次向下执行,最后才执行本类的构造器,如果父类通过this调用了同类中重载的构造器,就会依次执行父类的多个构造器
多态
编译时类型和运行时类型不一致,即为多态
多态性
运行结果
编译时类型为BaseClass(),运行时类型为SubClass()
相同类型的变量,调用同一个方法时呈现出多种不同的行为特征,即多态
对象的实例变量不具备多态性
引用变量只能调用声明该变量是所用类里包含的方法
引用变量的强制类型转换
引用变量需要调用它运行时的方法,则必须把它强制类型转换成运行时类型
类型转换运算符:(type)variable
转换注意点:
基本类型之间的转换只能在数值类型之间进行,数值类型和布尔类型之间不能进行类型转换
引用类型之间的转换只能在具有继承关系的两个类型之间进行
如果试图把一个父类实例转换成子类类型,则这个对象必须实际上是子类实例才行(编译时类型为父类,运行时类型为子类)
运行结果:
考虑到强制类型转换时可能出现异常,通过instanceof 运算符来判定是否可以成功转换
if (object instanceof String)
{
String str = (String)objPri;
}
instanceof 运算符
用于判断前面的对象是否是后面的类,如果是,则返回true,否则返回false
instanceof运算符前面的操作数的编译时类型要么与后面的类型相同,要么与后面的类具有父子继承关系,否则引起编译错误
继承与组合
继承是实现类复用的重要手段,但继承也会破坏封装
组合也是实现类复用的重要方式,采用组合方式来来实现类复用则能提供更好的封装性
使用继承的注意点
尽量隐藏父类的内部数据,尽量把父类的所有成员变量都设置成private访问类型
不要让子类可以随意访问、修改父类的方法
尽量不要在父类构造器中调用将要被子类重写的方法
父类派生子类:
子类需要增加额外属性,如person派生出student类,需要增加grade属性
子类需要增加自己独有的行为方式,person类派生出teacher类,需要一个teaching方法
利用组合实现复用
组合是把旧类对象作为新类的成员变量组合起来,用以实现新类的功能,用户看到的是新类的方法,而不能看到被组合对象的方法,通常在新类里使用private修饰被组合的旧类对象
继承:
替换为组合:
运行结果为:
继承表达is a的关系,组合表达has a的关系
初始化块
对Java对象进行初始化操作
使用初始化块
[修饰符] {
//初始化块的可执行代码
}
初始化块的修饰符只能是static,使用static修饰的初始化块称为静态初始化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