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艺术是一门再现的艺术。梅兰芳老师曾经说:“全真不叫艺,全假不是戏。”因此,表演艺术中的真假拿捏十分重要。一个完整地艺术作品必须建立在一定真实性上来引起观众共鸣,同时又需要适当艺术化处理来取得美学效果。
首先探讨表演艺术的“真”。大部分戏剧作品都是以叙事为主,因此故事需要一定的真实性与合理性,才能让观众带入其中、起到共鸣。很多剧作家在创作剧本部分就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去进行背景调研,为的是更准确把握戏剧中涉及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人物的语言、动作、外貌,行为、心理等细节,以便于更生动完整地塑造出角色。即使是不含明确情节的戏剧作品,如萨拉·凯恩的《4.48精神崩溃》等后现代戏剧作品,也是以真实的情感表达作为主线,因此更需要极富张力的情感真实来达到艺术效果。演员在进行表演创作时,也少不了“真”。表演是在舞台上真实感受、真实反应的艺术活动,因此当表演内容指示演员应该进行特定行为动作或心理时,演员都应该真切去体验,然后极致地表达出来。信念感就是表演艺术中至关重要的部分,即演员必须百分百相信自己的表演内容是真实发生、自己是全身心投入的。只有那样,呈现的效果才会有张力和感染力。我个人的体验是,表演艺术是很诚实的艺术,在进行表演创作中,任何杂念和不专注都会立刻让呈现效果减弱,让观众跳戏。因此演员必须真实地去体验与呈现,只有那样才能说服观众,让观众顺利代入和沉浸到戏剧当中。
而表演艺术中的“假”,则是每个演员应该铭记于心的前提。如同莎士比亚在剧作《第十二夜》中副标题“如你所愿(As you like it)”,任何戏剧归根到底都是虚构的艺术作品,因此不免会有夸张、荒诞、甚至与现实雷同的部分,因为戏剧是生活的高度浓缩,过于平淡的部分有时不会构成足够的艺术效果。作为演员,首先要对戏剧艺术中各式各样的情节抱有宽容和幽默对待的态度;在碰到演丑角、反派亦或极端边缘题材时,不必过于上纲上线,怀着坦然的心尽力去诠释就好,因为演员呈现的是虚拟的角色,而非真实的自我。其次,演员除了理解表演的假定性,还应该懂得从戏剧中跳脱。倘若过度投入到角色中,其敬业精神令人佩服,甚至可以被称为“戏痴”,但是其后果可能会对演员自身产生心理、健康或生活上的影响。当然,其中不乏愿意戏里戏外都贯彻角色的方法派演员们。著名方法派演员马龙·白兰度就这样被人评价过:“如果有人让他演恶魔,他说不定能找到地狱的入口。” 因此,演员的跳脱能力的把控,和投入界限的设定因人而异,无对错标准。不过,这确实是每个演员都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表演艺术是由“真”与“假”融合在一起协调出的艺术。作为演员在表演时应该真情实感地投入和反应,但同时又将演戏的假定性铭记于心。而拿捏真假的平衡则是每个演员必不可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