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父母都爱孩子,可有的父母,偏偏打着爱的名义去伤害孩子,甚至在伤害中一点点,击垮孩子的自尊。我想说,这样的爱,根本不是爱,而是罪恶和伤害。
前阵子,网上报道一个新闻。一个7、8岁的孩子,被脱得只剩一条内裤,赤条条的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顶着烈日,边扎着马步边放声大哭。走来的人们指指点点,不知这孩子做了什么,要受到这样的惩罚。
原来,是孩子妈妈因为孩子调皮,一时气愤,才对他做出了这样的处罚。并教训孩子说,就要让他感受到别人的眼光,才能长记性,将来才不会再犯。
不禁皱眉,这样的惩罚,对孩子真的好吗?
光天化日,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赤条条接受别人异样的目光,这样的羞辱会令他记一辈子吧?而让他遭受这样不堪境地的,竟是来自他最亲的妈妈。
我总觉得,人最重要的是自尊。一个人做的最残忍的事,是打击另一个人的自尊,令他无地自容。
在樊登老师讲解《上瘾》这本书时,他讲到,当一个人的自尊水平低时,成天被别人骂,他会很容易对一件事情上瘾。
当家长经常以语言或打骂孩子,打击他的人格,不停地纠错时,孩子无处发泄,会从外在的事物中寻找安慰,比如玩游戏,比如看电视或打架斗殴等。
看到这些,也请你们记住,自尊,是一个人最重要的底线。请不要随便通过打骂,让孩子受辱,去击毁他们的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