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喜欢就是,我爱你,却从未想过,与你在一起。
暗恋是苦涩的?并不,至少这么说是不全面的。
喜欢一个人像是胸口藏着一片云,忽上忽下的。或虚无缥缈,或遥不可及。时聚时散,旦阴旦晴,微风细吹,四散开来,融入到身体的每一根经脉,每一片骨血之中。痒痒的,麻麻的,又有些苏苏的,细细品来,丝丝甘甜沁入心脾,竟满是心醉的感觉了。
暗恋则是一个人体味这全部的波涛汹涌,不能说,不敢说,亦或是不愿说。
自己不说,又希望有人能代自己说,又怕他(她)轻信别人道听途说。怕他(她)知道,怕他不知道,怕他知道假装不知道,怕他不知道又看似知道。个中滋味,怕是非暗恋过的人不能体会。
嘴上不说,眼里不说,可身上的每一个细胞、每一根头发丝儿都无时无刻不在诉说,就是他,喜欢的那个人就是他啊。
不敢太过刻意关注,又总是忍不住偷偷观望。远了不行,近了不行,太刻意不行,太敷衍也不行,这个时候最好是他能站在一个显眼的地方,引起大家的注意,再假装不经意间插上两句,然后漫不经心地撇撇嘴:哦,就他呀,没什么特别的啊。
说完都想抽自己两巴掌,然后又在心里暗笑自己的痴傻。
有时候他不经意间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在你心里激起千百层浪,反复琢磨其中的意味,非得把每一个字句,每一缕神情中的精髓都榨干了方得始终。
暗恋一个人的好处就是,可以爱的坦荡,不必计较得失,不曾体味失落。因为没有期待,付出从未想过拥有。
因为甘愿,所以无悔。喜欢着那个人喜欢的一切,他开心,你便拥有双倍的快乐;他难过,你恨不得替他承担全部的苦痛。
有时候爱到浓烈时不是没有埋怨过他的不解风情,心血来潮时也曾想过向他表露心迹,一有这种想法,心里就开始七上八下,几番暗示不成,便开始败下阵来。
不是不够喜欢,更不是怕被拒绝,相反的,正是因为太过喜欢,喜欢到不被接受也没关系,在这种弥足珍贵的爱恋下,其他的一切就都显得微不足道了。
暗恋一个人像是在心底窖一壶老酒。时间越久,就越醚香。不用真的去品尝,光是想想,就满腹醇香。
心动的感觉在这日复一日的酿造中慢慢积累,膨胀,再积淀,最好化作一颗种子,深埋在心底的某一个角落,仿佛永远不会发芽,又仿佛已经遍地开花。
都不重要了。在这条漫长而又煎熬的道路上,你是如何生根,如何发芽,甚至何时凋零的,有没有人问询,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爱过他,还有那些你因他而笑的泪,喜和悲,甜中痛,以及那些不为人知的执着和坚持,都是如此温暖而真实的存在。
要相信,一个人的感情,也可以是最好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