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
看过许多次数的云,
喝过许多种类的酒,
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华的女子。 ——沈从文
我写过许多地方的山,画过许多地方的水,见过许多地方的人,却只用过一支最为默契的钢笔。
身边陪伴你时间最长的一个物件是什么?忽然提到这个话题时,朋友们顿时陷入沉思,进入了短暂的岁月搜索中。片刻,有人惊奇于一双穿了5年的球鞋,有人讶异于一件穿了7年的短裙,还有人伤感于随手来去的无所保留。我忽然瞥见了键盘抽屉一角的它,顿时生出许多惆怅来。
竟然是它,我细数着流年,青涩的岁月在眼前一晃而过,它斑驳地静躺在那里,我下巴已爬满了深深的胡须。十一年,它竟然陪伴我走过了十一年。十一年的岁月,世界越来越新,脚步越来越快,灯光越来越亮,我拥有的物件越来越多,而它仿佛不谙世事的守山人,不曾被尘世的烟火沾染,在岁月和掌心抹去油漆的表面愈发绽放着金属般的光泽。它静静地躺在那里,和一堆五颜六色的水性笔、剪刀、卡片,可是有谁知道它已经十一岁了呢。它安静、淡然、闲适、自信,活像一位退隐江湖对当年英勇战绩只字不提的将军,有谁懂得它内心深处的光荣。
认识它要从十三年前说起,但要讲清楚来龙去脉得回溯到16年前。
那一年,98年,长江中下游,我的家乡,遭遇百年一遇特大洪水。我随父母抵达云南昆明,父母的工作地,在一个叫“船房小学”的学校就近入学读五年级。
每周的练字课,让一支钢笔的需求显得十分必要。我遍寻大街小巷,企图找到一支物美价廉的钢笔。终于在菜市场的入口一家地摊上,以两元的“高价”买到了一支老“英雄”摸样的山寨货。不到两个星期,“英雄”笔尖就呲牙咧嘴了。
那是一个爱笔的年代,一支好的钢笔总会引来旁人的钦羡。一支好的钢笔写出的字都飒爽得令人心生爱慕。因此,不乏外出都带着钢笔的人群,最为显眼的是抄着一口方言的数学老师,白色的衬衣口袋里总别着一支金色的钢笔,格外的显眼,仿佛时刻标榜着自己的学识与身份。我们这群小屁孩也争相模仿,没有衬衣,就揣在裤兜里。
一次体育课,出校的拉力长跑。从老校区,穿过街道和弯弯曲曲的小巷子,跑到在建的新校区。一提到长跑,我就无比畏惧,因为每次我都是最后一个,落在长长的队伍后面,胸闷头痛,呼吸急促,仍不得不苦苦追赶。因为我不识路,落在后头,极有可能迷失在错综复杂的巷道里。
当我望着队伍最后一个人拐入下一个巷子时,无意间间扫了一眼地下,一个深蓝色的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捡起来一看,啊,一支精美的钢笔,跟我的山寨“英雄”几乎一模一样,但握在手里的质感要好得多。我举着钢笔疑惑地向队伍大声呼叫:“谁的钢笔?”巷道口扬起一阵跑过的灰尘,没有一个人理我。
我将钢笔揣在兜里,拖着疲软的身子跑回教室,坐在教室里,心噗噗地跳个不停,一种做了小偷的感觉,似乎兜里捂着一只精美而顽劣的兔子,一不小心就要跳脱出来,我就成了拾金而昧的贼。课间的时候,我偷偷地将钢笔从兜里“转移”到抽屉里,拧开后盖,不小心挤了一下笔袋,一股蓝墨水溢出来沾满了手掌。我偷偷地跑到厕所冲掉手上的墨水,十分惊讶,钢笔有人用过,那他一定是有主人的。之后的一个星期,这只钢笔都只是悄悄地“躺”在我的抽屉里,我不敢把它拿出来,担心失主认出来,说我偷了他的笔。直到几个星期后,班上没有一个人提到有谁丢了钢笔,我这才宽慰地认为这不是班上的同学遗失的,兴许是一个素不相识的路人,于是也大胆地拿出来使用起来。
而就在一次练字课上,我正跃跃欲试地握着真正的英雄“驰骋”纸场时,我最好的死党却敏锐地发掘了我手中的笔。他问我借,我一阵心虚,再三犹豫,最后还是拧不过。他拿过去左看看右看看,问我在哪买的。我一时对答不上来,胡乱说了句,我家附近。他说他前些天丢了一支笔,新买的,才不到一天,花了五块三毛钱。天啦,五块三,这对我来说可是一笔巨款。我尤记得,五毛钱能买一袋油炸蚂蚱,吃得可欢脱了。五块三,可是我一个星期的蚂蚱大餐啊。
我终于知道,原来失主就是我最好的死党,可他为什么当天只字不提呢。而此时,已经将钢笔据为己有的我,该如何跨过那一道坎告诉他,你“借”的笔就是你丢失的那一支。索性,将错就错,胡乱编排一个,说是在我家附近的菜市场门口的地摊上买的,同时,我拿出我前几支报废的“英雄”给他看,最后他似乎也信了。我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捡了一支钢笔,还昧着良心地当着失主的面将其据为己有了。
半年后,我离开昆明,返回原籍,回老家就读。这只钢笔一支伴随着我,它像我人生的一杆尺,时刻提醒着我,丈量着我的曲直。每一次拿起它,我都能想到我起死党,想起我的友谊,满怀愧疚,但又无法解脱。我一直想告诉他事情的真相,然而,离开前匆忙留下的电话也遗失了,我们就这样失去了联系。我的愧疚就像一趟没有终点的列车,永远无法抵达……
它就这样一直伴随着我,从小学来到初中,从初中升入高中。这之间,我甚至都没换过墨水的颜色,一直沿用的蓝色的墨水。不过,可惜的是,高二的时候借给同桌使用,被不小心遗失掉了。饱含着我欢喜、友谊、愧疚的它,就这样一去无迹了。
我的第一支伴随着我成长,饱含着苦痛与愧疚,度过了七年的钢笔,就这样在人间走散。
图片上的钢笔是陪伴我至今十一年,像兄弟,像战友一样的钢笔,他是我记忆里的第三支钢笔。第二支和它长得一模一样。
第二支钢笔是初中二年级时,我的同桌,一个喜欢写钢笔,且有着满嘴跑着胡编乱造故事的人,是他推荐我买的。我对他的印象,至今,只剩下两点。一个就是他的文具盒里有两只钢笔,每一支拿出来都可以评头论足好半天,每一支对我来说都价格不菲。我总是围在他旁边,乐此不疲地把笔借出来在纸上乱画,似乎用了他的钢笔每一个字都顿时帅气起来。二是,他会跟我胡侃他的见闻。最令我惊讶的是,他说他一个人坐长途大巴去深圳,大巴上播放的特级片是人瘦大乱斗。他说他看到一个导演甩给一个山民一百块钱,让他去干一头野猪。他描绘得眉飞色舞,我惊奇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胡侃,那时他还是十三岁,我不相信他敢一个人坐车去深圳。
在他的推荐下,我去了镇上的一个书店——求实书店。买到了陪伴了我三年的第二支钢笔,我记得当时花了六块五。这支钢笔令我爱不释手。亚灰色的笔身,金黄的铜制笔尖,长时间不用笔杆还会生出许多暗绿的铜锈来,只有长期持握的地方锃光瓦亮。笔尖刚毅,富有弹性,不易磨损,且随着书写时间的延长,越来越顺滑流畅。
也正是这诸多优点,三年后的高一,我的同桌,一位女生“相”中了它,强行让我送给他。尽管我承诺买一支新的送给她,来赎回这支旧的,却被其拒绝,她一意孤行地就要这支旧的。于是,我只能忍痛割爱。我的第二支钢笔,就这样丧失在一个不讲道理的女匪之手。我不知道她能否像我一样珍视它,也不知道那支钢笔下落如何,更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此事。
被“女匪”抢走心爱的钢笔的那个周末,我乘车,从市里绕回读初中的镇上,回到了三年前买钢笔的那家书店。幸运的是,书店还在,更为惊喜的是,笔也还在,仍是六块五。我不禁感叹,三年,校门口的炒面都从五毛涨到了两块五,而这只钢笔的价格却没涨一毛钱,不愧是“求实”书店,业界良心啊!
于是有了出现在照片里的“第三支钢笔”,也是伴随我成长,见证了我的高中、大学、工作,至今仍在我身边的“战友”和“兄弟”。
它可能没有那么多故事,没有特别受人青睐,也幸运地没有遗失,没有丧失于女匪之手。它有的是风雨岁月的陪伴,未曾一次罢工的坚韧,至今仍坚守不辍的忠诚。它曾和我一起并肩作战,走过高考;它曾和我一起风尘仆仆,记下听课笔记;它曾和我一起早出晚归,阅读过无数的文字书籍;它曾和我一起笔耕不辍,写下内心真实的想法;它曾和我一起战战兢兢,写下第一份求职简历;他曾和我一起,记下点滴的灵感意念……至今它仍然和我在一起。
岁月凋噬了它的身躯,剥去它表面的油漆,但坚韧的它散发着历史的深沉,愈显历久弥新,熠熠生辉。
作为一支钢笔,它在坚守着属于钢笔的光辉与荣耀,无论何时拿起,吸一点墨,都能够书写出独属于钢笔时代的辉煌与优雅。
我们,正在越来越远离这种优雅。键盘慢慢代替书写,拼音慢慢代替汉字,屏幕慢慢代替纸张。我们正享受着现代科技带给我们的“优雅”,不费一纸一墨地书写、阅读与分享。但我们也正在慢慢远离和丧失另外一种优雅——独属于纸笔时代的优雅。
而现在,躺在键盘屉子里的它,每天听着不停敲响的键盘,偶尔派上用场的零星两笔,含着满肚墨水慢慢变干。此时的它,怎能说不是我最落寞的老友呢?
左 右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