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照例跟老赵在大排档撸串喝酒,这些年风里雨里,留在身边的朋友不多了,老赵是其中之一。
酒过三巡,老赵提起了林茉。每次提起她,老赵都替我感伤,而这次,终于轮到了我。林茉要结婚了。
高二那年,我在学校打架被开除,父母拖关系把我送去了市里的高中。也许我叛逆的气质是与生俱来的,在新的学校,我很快就找到了新的组织,于是又开启了招摇过市的混世魔王日子。
单调无趣的生活,总需要点新鲜的事情调节。于是在一次输了杆台球后,老冯挑衅着说:“阿绍,敢不敢追个姑娘?”
我递了个无聊的表情。我从来不需要追哪个姑娘,大家都知道的。
可是这次不同,她是林茉。老冯说,你可能不知道,这姑娘可是称霸年级的学霸,长的也好看。年少时,所有男生都会对高高在上的姑娘感兴趣,我也没能免俗。
我和林茉的故事,就这样有了开端。
亲眼见到林茉,我才相信老冯没有撒谎。她像是阳光下清新的百合,有一种淡淡的美,眉目精致,穿着千篇一律的校服,扎利落的马尾,却依旧很好看,在人群中,一眼就能看得见。
晚上放学,我在楼下拦住了她,拿着一束玫瑰向她表白。第一次,在一个姑娘面前底气不足,那是夏日的夜晚,我的掌心却浸出了涔涔的汗。她当然没有答应我,甚至没有看我一眼。我丢掉了手里的花,不是生气在众人丢了面子,而是因为,那花没她好看。
我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然而暑假的前一天晚上,我在阳台上对着女生宿舍弹吉他,突然手机的短信铃声响了:你真的喜欢我吗?发件人是林茉。
跟林茉在一起的第一年,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一年,满脸写着春风得意。一起吃饭,一起逛操场,周末偶尔出去看个电影吃碗麻辣烫都无比幸福。她不爱吃麻辣烫里的青菜,每次都把青菜全部挑出来夹到我碗里,那个时候,我真的以为会一辈子帮她吃碗里的青菜。
我们两个完全不在同一个世界里的人,却是所有人眼里的绝配。在那个单纯的年纪里,所有人词典里,都还没有势均力敌和志同道合这样的词语。弗朗索瓦丝·萨冈曾经说过:“所有漂泊的人生都梦想着平静、童年、杜鹃花,正如所有平静的人生都幻想着伏特加、乐队,和醉生梦死。”
我就是那个漂泊的人,而林茉则是那个平静的人。之所以大家都认为我们登对,是因为我们满足了他们所有不切实际的期待。当然,那也是我自己的期待。我就像一只腮帮子里塞满了松子的松鼠,满意心得意的偷偷欢喜。
2010年的夏天,林茉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去了大连,我去了北京郊区一个不入流的大专。我们开始加入异地恋的大军。开始,我们每天通几次电话,也去看过她几次,后来她越来越忙,参加各种社团,准备各种考试。而我却越来越闲,说的好听点我是在念大学,实际上则跟十八线小技校没什么差别。我们不是窝在寝室里打游戏,就是出去喝酒泡吧,最好也不过出去找点兼职做。
大三的时候开始出去实习,辗转的几个地方,不是修理厂就是快递物流。每天像孙子一样被人呼来唤去,累的每天晚上倒头就睡,也赚不了几个钱。我的生活,开始与林茉越相背离,可每次在电话里,我都骗她说自己过得还不错,领导和同事都很照顾我。
毕业后,生活不但没有丝毫起色,反而变本加厉的难熬,之前总还有父母的接济,现在靠自己微薄的收入,基本的食宿都成问题。我跟老赵经常馒头咸菜一吃一个礼拜,求爷爷告奶奶的恳求房东宽限交租日期。
房东是个心善的老太太,见我们穷的揭不开锅,还会不时送些大米和蔬菜过来。她是我在北京这么多年,遇到最善良的人。
每一个难眠的夜晚,我都在想,从前桀骜不驯的自己去哪了?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我又能给林茉带了什么?人最终还是要被生活打败,在生活的跌跌撞撞中磨平自己的棱角与锐气。
2014年,林茉大四,我正式工作的第二个年头,也是我人生中最挫败的一年。我丢了那个每月只有三千块钱的工作。没错,三千块钱在很多地方都可以维持生活,然而我生活在北京,那个一间普通地下室也要七八百块的城市。
我在电话里对林茉说要去看她,她的声音听起来格外开心,这让我一时间忘了生活里的所有艰辛。
我带着仅剩的两千块钱,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奔赴大连。
林茉上前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从前我特别渴望她的拥抱,好像整个世界都变得温馨美好。可是现在我有些畏惧。
她比从前更好看了,穿一件极衬肤色的墨绿色大衣,画着淡淡的妆,眉目清澈如水。
她带我去她的校园,去她常上自习的图书馆,去学校后面的小吃街。每走过一个地方,我内心的恐惧就多一分,她的世界与我大有不同。
她带我去吃学校附近一家很有特色的麻辣烫。本来我要带她去吃些好的,可她说最怀念从前我们一起的日子,这家麻辣烫的味道,跟我们从前吃的最像。
她还是不喜欢吃青菜,像当初一样,全都夹到我碗里。
我们两个人之间,变的人是我,所以先离开的,也一定是我。
晚上,我把林茉送回宿舍,然后在校门口的一条小街里找了间最不起眼的小店住下,五十块一晚。第二天,林茉电话打进来时我还没醒,她带了早餐,要我发定位给她。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在微信上点了位置发送。
我起床去了趟公共卫生间,出来刚好看到林茉在前台跟老板娘对话。那个满脸艳俗浓妆,顶着一头乱糟糟头发的老板娘随手指了指我的房间,眼睛上下打量着林茉,带着一股子鄙夷的神色。那一刻的我,脊背似是有一道阴冷的风,寒气入骨。
林茉见到我,笑着迎上来,她是真的没有看到老板娘的神色,还是假装没有看到,我不清楚。我只看到她对我,笑的一如既往的灿烂,像是心上开出的花。
我们进到简陋的房间坐了坐,吃了早餐,没怎么说话。屋子里有一股潮湿的霉味,白色的床单被罩有明显的发黄和破损,身旁的墙壁上隐约能看到鞋印,床头上我的衣物乱成一团。林茉一直端坐在床边,她的素净美好与脏乱简陋的房间显得尤为违和。
又坐了一会,我们去前台退房,老板娘盛气凌人的姿态像是在打量两个犯人。她说要去房间检查有没有弄脏弄乱,有没有偷偷用了什么东西没有付钱。林茉对她说我们只是在房间坐了一会,她用鼻子哼了一声,双手交叉在胸前嘲讽地说:“姑娘,我看你长得不错,但你眼光可不太好”。
她说的每一个字,她的每一个眼神,都像打在我脸上的巴掌。我冲上前一把抓住她的领子,要不是林茉一直拼命拽我往外走,可能我的巴掌真的会打在她脸上。
中午,我跟林茉道别,返回北京。其实离开北京时,我不打算再回去的,可是真正来到林茉身边,我发现,自己再也不可能融入她的生活。年少的爱情总会很简单,可能仅仅因为她有好看的容貌或者他有酷酷的个性,但是后来慢慢发现,生活不是只有爱情就够的,各自不同的生活轨迹、追求,和负担生活的能力,都足以埋葬爱情。
不久后,我在电话里跟林茉说了分手,我说我喜欢上了别人,一个理发店的前台姑娘,她比你更适合我,我们才是同类。
林茉没说话,一直在哭,她的每一滴眼泪,都是流淌在我心上。
之后她去加拿大做了几个月的留学生,学校破例给的名额。原本大三那年学校就给了她机会的,她怕离我太远。分开很好,她不用再迁就我,我也不必再耽误她。
毕业,林茉在银行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我也开始自己做点小生意,我们的生活,都有了不同的起色。
我曾经想给林茉的东西,终究成了一场空。就像人们常说的:在最没有能力的时候,遇见了最想照顾一生的人。
我幻想过无数次林茉穿上婚纱的样子,可我从来没想过,站在她身旁的会是别人。
那天晚上,我喝得不省人事,最后是老赵把我背回去的。我已经很久没有醉过了。
林茉结婚那天,我没去现场。如果注定站在她身旁的人不是我,那至少不要让我亲眼见到她被别人牵着手。
我在视频里说:祝你们幸福。
她笑着说谢谢,笑容和十七岁那年一样美好。
不过她不知道,祝你们幸福是假的,祝你幸福,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