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为什么,有些涉及刑事的案件里,有些当事人会给自己回家做伤?

作者:

姓名:李承(本人);性别:男 ;天津市河北区人

论述内容: 

在我们这个复杂的社会里,有的民事案件,尤其是涉及刑事的案件里!确实存在有的案件的当事人,会给自己做伤的情况发生。 什么是给自己做伤?简单的讲:就是在派出所里,没什么大碍 或 是只有一些擦破之类的小情况。但是,出了派出所,回家之后,会冒出一些匪夷所思的更严重的伤情出来!也就是当事人,在家中!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自己打自己,对自己进行适当的伤害,造成的伤情。 有的人会说:自己打自己,自己伤害自己。太不可思议了,难以想象。其实,社会里什么人都有!什么事也都有!(连自杀的人,都有!自己做点适当的伤情,还算特别吗?) 一般来说,那些自己给自己做伤的人,不会对自己下狠手。比如:把自己腿或手,锯掉之类的! 一般,都是一些诸如:肋骨骨折,隐蔽伤情(在派出所里没有被观察到或记录的)之类的。 在派出所里,难以明显直接看出的,具有一定隐藏性的伤情。


那么,给自己做伤,值得吗?答案是:从某种程度上,是值得的!因为,懂法律的人,知道:如果自己的伤情,是构成二级轻伤。这个伤情,是达到让对方坐牢的程度。给自己做伤的人,不仅能让案件的对方,坐牢。而且,还能得到部分赔偿或医药费的补偿! 这个买卖,太值了! 能达到:又能害人坐牢,自己所花费的医疗费营养费,还由对方多倍的负担!进行后续的讹诈。


为什么,许多案件里,那些无德小人,多选择肋骨骨折的伤情,给自己做伤呢?我们来看,纵观整个人体,从头到脚!

头和脑,自己不能伤害(太致命)!然后,四肢也不能自己伤害,否则生活会受到障碍!内脏,自己也不值得去伤害!最后,选来选去。唯有肋骨,是最好的选择。因为,肋骨的伤情不影响人的整体生活,不影响行走,不影响拿东西,不影响做饭。所以,一旦案件里,如果在证据不足的情况,出现肋骨的伤情,必须严肃判断!不可太过草率,让小人得逞,钻了空子!


还有一种情况,某些案件当事人,会给自己做伤!就是:他明知道给对方,造成大的伤害了!自己难逃罪责,结果回家之后,给自己做伤,以尽可能的抵消自己的罪责。意思是:你有伤,我也有伤!我的伤,是你打的!(由犯罪变成互殴)


案件发生了,既然存在这些复杂的人事物的情况。就需要:派出所方面,警员能以最严谨最严肃的态度和方式,进行侦查、判断、记录、存档、核实。 不给某些无德小人,以钻漏洞,破坏案件真实公平公正的机会!宗旨:不姑息纵容坏人,也不能让好人含冤反而被害。


司法制度、执法机制,到了2021年这个年头!我不清楚,对此类情况,是否有提高和完善?这几年里,新闻或报道里,经常得闻一些老年人,以碰瓷的方式去害人,扰乱社会治安,丧尽天良之行径! 这就是因为:那些老年人,利用社会庸俗者对老年人的偏袒照顾的愚昧概念。认为老年人,是弱势群体,是应被照顾的。如果一旦产生某个案件,犯罪的一方一定是年轻的人。这一点,也不算有错!但是,绝不可上升到放纵姑息老年人犯罪行恶、讹诈他人的肆意妄为的程度!


比如:你是一个年轻人,有一个同楼层的60岁的人(身体还算硬朗),过来突然打你!你在只穿一条内裤的情况下,在身心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在楼层里没有监控摄像头的情况下,在只有你一个人住的情况下。 你会如何做?怎么去应对? 别人来打你,难道你不去控制阻止他吗?既然阻止,能不接触对方的身体吗?你不想打他,但是又不想被他打! 你是不是只能想办法,控制住他,别再行恶? 这一点,没有错吧? 你控制住了他的手,但是他的腿呢?如果又来踢你呢? 你是不是只能以地为基,把他控制在地上? 新闻里,电视里,那些警察控制罪犯恶人的方法,不都是这样吗? 如果,最后那个60岁的恶人说:对方压我了,我的肋骨骨折了(回家后,自己给自己做的伤。)!属于二级轻伤了,要你坐牢,也要赔偿医药费。 你认为 和 整个社会认为,所有有基本良知和道德的人认为,这样合理吗?,令人气愤吗?


最后我想说:这个世界的安宁稳定,不是靠到处都是摄像头支撑的。也不是单纯靠法律来支撑的!是靠每一个个体的人,自觉!自律!有良知,不缺德。深信因果,以举头三尺有神明的敬畏心来为人处世支撑的!



【具体到本人李承的这个涉及刑事的案件】:


2020年8月25日21点多,当时我打算在靠近我家房门一侧的窗户台上放置的那本《佛教常识答问》的书上,贴两个纸贴。(这本《佛教常识答问》,其实就是2019年12月19日凌晨,因张伟缺德开一点楼道窗户~为了冻我。我在那时放在那窗户后面的那本书。之后,张伟报假警。岳沫池,把我带到派出所。我回家后,发现张伟把这本书,放到我家一侧窗户台上。我就打算,这本书就一直放在我家这侧窗台上吧。就没有拿回过家,一直放在那里,至2020年8月25日21点多的当时。)要贴的两个纸贴,一贴写:‘灵魂’,一贴写:‘因果业’。我认为:那些缺德的,本质败坏腐朽的人,主要原因就是:忽视这两个重要词语 和 此两个生命项目。


写完纸贴后,我就拿着纸贴,开门,要去我家这一侧的窗户台的那本《佛教常识答问》的封面上贴。(内心里:期待哪天,张伟能看到这书上封面的这两个纸贴的词语,能唤醒他自己沉睡的良知,忏悔并向我道歉,我们言归于好。)我当时,认为21点多,都晚上了。楼道里,肯定没有人。我就连外衣也没有穿,只穿着小裤衩和拖鞋。只两步,就到我家一侧的窗台处了,贴两个纸贴用不了10秒。所以,我当时没有完整衣着,更没有带家门钥匙。打开房门,我刚出来,就看到张伟夫妻正打开他家的门,准备回家(可能是一起刚遛狗回来的)。我见到他俩后,并没有做任何的理会。当着他面,贴这两张纸贴,更好!有教育意义。可是没想到,张伟看到我之后,发现我没有理会他。看到我正准备低头贴纸贴的时候,见我没有完整衣着护体,只穿一个小裤衩,任何身心防备都没有。张伟就拿着一条脏毛巾,跑过来。对我进行抽打!当时,我被此情况惊吓到了,根本没给我多考虑的机会或准备!我就应激的反应,扑倒他,想及时制止他主动且明显有意的行凶意图!扑倒张伟后,张伟顺势用他的右拳重重打在我的咽喉部位!我感到很疼,我就象征性的咬了他的手腕一口,他手一缩!我的双手趁机就抓住他的双手的手腕,控制发起行凶意图的张伟继续打人! 我的双手握着他的双手手腕的这个动作,从这一刻起就开始僵持、固定着(这段时间,我的身体与他的身体胸部对胸部平贴着在地上,我的膝盖顶着地面支撑着,这个过程里整体的力道都是均匀的、没有什么针对的受力面。)!中途,我还说了:如果我松手,你还会打人吗?张伟恶狠狠的说:你等着我的! 我见这态度,没办法。只能依然控制住他!他妻子见此僵持,就报警了!

我也希望警察能快点来!(当时,我没有任何准备。只穿一个小裤衩和拖鞋。身体方面没有足够保护、遮盖的衣物。而且,我当时是一个人独居,一旦我被其打伤或身亡,无人给我作证。况且,当时楼道里没有任何监控摄像头,我不可能对其无动于衷,任其殴打。当时霎那间,我能想到的,就是及时控制住、制止住他。) (当时应该报警的人,是我才对。可是我正控制着行凶的张伟,我怎么打电话?)大概是10几分钟后,警察才来!因为,金钟街派出所离兴河园小区,距离确实有些远!现在,我们兴河园小区,改为归属于河北区,从此点就能证明:行政地理区域方面,之前归属于东丽区,是不合理的!


当时,一共来了四个警察!两个警察随同张伟妻子,一起从电梯上来且出来(张伟妻子韩某坐电梯下楼,去接的警察)!另外两个警察,走的是楼梯!两个警察从电梯里出来,我观察、确认是警察后! 我立即就松手了!并站起身来!警察一上来就对我说:刀呢?我说:哪有刀的事? 我当时就明白了。张伟妻子韩某下楼接警察的时候,谎称:我拿刀呢!这种说谎行为,多么缺德!张伟夫妻的说瞎话,都属于平常事!(否则我一个在家坚持长年吃素的人,为何会和他夫妻俩往昔起矛盾呢?从此处,就可见一斑。)我说:他拿脏毛巾,抽我! 警察问我:毛巾在哪?我当时因为这十几分钟的僵持对峙,脑子有点懵!我说:不知道! 这时,张伟妻子随即,下意识的指着他家门口的铁架子上的脏毛巾,说:这呢!(在混乱中张伟妻子把脏毛巾捡起来放到他家的架子上,想掩盖其丈夫张伟行凶的物件。但是本能的却说出了~脏毛巾的所在。可谓鬼使神差。)但是,遗憾的是:当时站在最前排的那个警察只是看了一眼脏毛巾。并没有收取此证物!事后,我觉得这一点是警方的失误!(可能是因为疫情期间,怕什么病菌,所以没收取。)随后,四个警察把我俩带到金钟街派出所!(而纸贴,是我当着警察的面,从地上捡起来。当着警察的面,把两个纸贴贴在佛书封面上的!)


从张伟妻子(韩富亭)如此放肆大胆的~对出警的警察公然说谎:我(李承)拿刀呢! 说明,张伟夫妻二人的品性,平时是多么的恶劣和说谎成性,歹毒阴损。从此一点,请检察机关和法院,进行侧面参考和判断!这是此案,最明显的,可知的公然做伪证!扰乱执法人员的视听!从而可知张伟夫妻两人的口供,是不可取信的!而张伟妻子(韩富亭),对于警察关于脏毛巾的询问,也下意识的、本能的指出脏毛巾的所在。说明:脏毛巾,是真实存在的~张伟抽打我的寻衅滋事物证!当时,是疫情期间,张伟用可能充满病菌的脏毛巾抽打我的身体,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也不利于当时的卫生健康安全的总氛围。


我与张伟,进入金钟街派出所内

当时,警察要我和张伟,都去派出所。我就给我爸爸(李文昌),打了一个电话进行告知我的情况。随后,穿好衣服,去了派出所。来到派出所,看到当晚值班的民警,又是那个岳沫池(前文曾经提到过)。岳沫池,先把我两人分开。在一个屋子里,先行对张伟进行询问。之后,岳沫池从询问张伟的屋子里,出来后,来到我所在的相对大一点的这个房间。

当时,我发现岳沫池没有佩戴,且没有开任何的记录设备。一个亮红点的,都没有!纯属口头非正规询问!岳沫池,刚才询问张伟时候,听从他的种种诱导。轮到询问我的时候,就开始对我进行人格的羞辱 ,跟我一点不提案件的事. 对案件的过程,和我的身体状况,一点不询问! 尽说一些不相干的话题!比如:问我36岁,为何没有正式工作?说了一堆拉家常的话。说着说着,我爸爸(李文昌)赶到派出所。岳沫池和张伟,就对我爸爸说:张伟手腕上的牙痕和张伟嘴破点皮的事情。让我爸爸,带张伟去看病去。张伟就一个劲的对我爸爸说:你看看我嘴破皮了,是你儿子李承打的,你给我看病去!

张伟却丝毫不提及:他寻衅滋事和他打我脖子的事情。(表现的性质,依然奸邪不良。)注意:在当晚的整个过程里,张伟没有对岳沫池、我、我爸爸,说一点关于他肋骨不适的情况。我这时,觉得膝盖有点疼,掀开裤子,看到膝盖因为控制张伟时候,膝盖撑着地,压的变红肿。就谎称:这膝盖的红,是张伟踢的。(这一点,确实是我说谎的。我坦白,我惭愧。)(也想以此抵消:张伟对我爸爸的单方面讹诈)


当时,岳沫池见我也露出一个伤情。他的表情好像很遗憾的样子,无奈的说:行啦!别吵了!各自回家,自己看病去吧!8月26日凌晨,岳沫池开警车,就把我俩送回小区所在楼下。到达后,岳沫池让张伟先下车回家。5分钟后,岳沫池让我和我爸爸下车回家!说:双方,别跟的太紧。怕又发生什么纠纷。临走时候,岳沫池说:两天后,会联系我。然后,我和爸爸下车后,回家。岳沫池开警车走了。(当晚张伟先直接回家,并未直接去的医院,他的伤情存在极大的疑点可能。)


纵观2020年8月25日的案件,就是张伟率先发起寻衅滋事,我受惊吓本能的扑倒他,想制止他进一步的行凶。扑倒他后,张伟顺势击打我的脖颈部位。我咬了他一口,他的手一缩。我趁机握住他的手腕,我双膝撑地,胸对胸,平贴着、压着他(此过程里身体受力是均匀的)。此姿势,直到警察来。我确认是警察后,有了公证人,我立即松手,站起身来。


这个张伟寻衅滋事,对我发起袭击。对我的身体造成什么伤害呢?有的。依次是:我脖颈左侧被张伟顺势重击,留下颈部软组织伤情长达2年之久的疼痛!我的慢性肾病,因此激发。因为,我扑倒他,压制他的过程里,不论是身体还是精神方面,都引起了不良的影响。我回家后,感觉左肾部位,有点疼!在2020年8月26日上午,我就去医院验尿了。结果,确实有一个潜血和一个蛋白尿。当时,右腿的膝盖确实因为撑地,转天已经变得红肿!我当时,有过因此讹他的想法。但是,我认为我既然是一个坚守素食,信因果的人。我不能这样缺德。否则,我会余生愧疚万分。这个滋味,不好受。随即打消此念头!因为,我是当事人!我只是扑倒张伟,并没有击打他什么的。他应该没有什么事情,而且他在派出所里安然处之,也没有什么大的不舒服的表现和口头、视频记录(只说嘴破点皮和我咬他了)。当时,我对我的脖颈伤情,都给忽略了。我认为,他打了一拳,过几天就好了!不看病了。看病,还得排队。照片子,花钱挺多。(因为我没有正式医保,无法报销。)当时,我一直认为此案里,吃亏的人,受伤的人,是我!结果,张伟一方,突然冒出一个肋骨二级轻伤的证明。我觉得非常可疑和不正常(疑似张伟回家后为了陷害我、讹诈我,自行做的肋骨伤情)。就因为这个肋骨二级轻伤,把我最初定为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把张伟从一个寻衅滋事的人,转身变成了受害者。至今,派出所方面也没有给我看:张伟具体的三甲医院就诊的单据凭证,也没有给我张伟司法鉴定报告的复本。所以,我到今天依然对张伟的伤情存疑。其实,这个案子就是通过所谓的几个司法的流程或司法证明,硬性的给我判的罪。而对于我来说,那些证明我实质有罪的证据,是缺失的,是我没有看到的和实证的。是司法的所谓机械流程,给我李承定的故意伤害罪,而不是案件真实发生的事实。司法的流程和所谓证明,在此案里不是维护公平公正的天使,而是化身为~玩人、害人、算计人的工具!为扭曲事实,违背良知,纵容奸邪去做了后盾、撑腰。



本人因为颈部的左侧部位,在2020年8月25日被张伟寻衅滋事重击(当时我没有重视此伤,认为过几天就好了),可是事后一直隐隐的疼!一直没有康复。在2022年6月,去我家附近的天津中医二附属医院,做的颈部CT和喉镜检察。

均排除了是颈部肿瘤和病理病变的可能。(医生说:如果是伤情的话,可能是软组织的伤情,我的医院没有颈部核磁装置。需要去天津一中心或总医院照颈部的核磁。)

我又在2022年8月6日,去天津市一中心去照的颈部核磁。(因为我有鼻炎,导致在舱内一直鼻子不适,颈部有微动干扰了成像,所以核磁没有成功。) 但是,因为我的颈部伤情依然还疼,就在2022年8月19日又去了天津总医院再去照一下颈部核磁。之后的总医院结果显示,说颈部没有明显异常。(但是我的颈部依然很疼,我之前也咨询过了长庚耳鼻喉的医生,他说:颈部的伤情,应该及时就诊拍片子,都快2年了,即使有伤什么也照不出来了。)


在此案里,是真正被打的我(李承)当时因为没有重视颈部的伤情,认为过一段时间就好,又加之当时负责办案的民警陈哲在案发后,长时间(案发后17天之久)没有和我有过任何联系,没有询问,没有交流,没有任何的指导。把我荒在一边!

如果当时陈哲询问此案的情况,催促我及时去颈部照片子去。我一定去!可是,陈哲是一个不负责不认真的民警。(现在陈哲因为工作不利,屡屡被投诉,一点不亲民,已经调离东丽区金钟街派出所,去了刑警。)



而案发当时真实情况里,没有被打肋骨的张伟因为利于金钟街派出所案发当晚值班民警岳沫池没有充分记录(笔录和视频伤情记录)的漏洞,自己回家做了一个不影响生活的肋骨伤情,再附上自己编造的假口供,歪曲我李承怎么打他的肋骨。造成事后给我李承定为故意伤害罪的印象与倾向。


一个该去看病的我,没有去看病,因为厚道没有去提供张伟打人的证据。而一个没有被打(只是被控制)的张伟,回家给自己做伤,提供出一个假伤的证明(张伟夫妻事后再串通好一致的口供陷害于我李承)。最终造成了一个扭曲事实,违背良知,纵容奸邪的冤案结果!


一审判决前,我被东丽区金钟街派出所最初定为是故意伤害罪提交给分局及东丽区检察院,将我拘留并送至东丽区看守所,关押100天,请了一个不称职的律师(孟蕊),只会让我认罪认罚。加之东丽区看守所的各方面的低劣和恶劣,我最终无奈赔偿张伟夫妻5万元,请求他们出谅解书。此案整个的侦办过程,从头至尾,就是:是非颠倒,违背良知,最终纵容奸邪的性质!


在我(李承),从2021年1月开始,向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书写申诉材料! 一直在我的文中,附带着:本人发重誓的部分及要求张伟夫妻也能如我一样发重誓(让彼此的口供,都具有严肃性和尊严性)!但是,一直都被东丽区金钟街派出所的岳沫池和郝警官,阻拦我的这个要求,把张伟夫妻保护起来!不让张伟夫妻与我一样发重誓!(不让张伟夫妻坦然去接受因果律的检验。)


我(李承)发誓:2020年8月25日晚上,我从自家房门出来,刚站在自家门前。张伟看到我没有任何身心防备的情况下,趁机拿起脏毛巾对我(李承)进行抽打!是张伟主动的、率先发起的寻衅滋事。如果事实,不是如此。我就今生死后,我的灵魂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作惩罚。(我希望:张伟夫妻也能发此~相对应的重誓。)

 

我(李承)发誓:如果我在2020年8月25日晚上这个案件的整个过程里,我击打了张伟的肋骨部位。我就今生死后,我的灵魂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作惩罚。(我希望:张伟夫妻也能发此~相对应的重誓。)

 

我(李承)发誓:如果在2020年8月25日晚上这个案件里,寻衅滋事的张伟没有击打我的咽喉部位,导致我的颈部左侧长期疼痛。我就今生死后,我的灵魂轮回10000世的牲畜,受尽苦难,以作惩罚。(我希望:张伟夫妻也能发此~相对应的重誓。)

 

『因为这个案件存在一些争议点,所以我在此发重誓,以证自己的清白!』:心里若是无愧,敢不敢发重誓?为何张伟夫妻对我的彼此都发重誓的这个要求,一直躲躲闪闪的逃避呢?究竟怕什么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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