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人大同小异,所敬佩的人也数不胜。但通过荧屏来感受,是别有深意的。
在一个不起眼的山上,有一个破旧的木头平房。房子里面有一个女孩。
她的脸上红彤彤的,皮肤偏黑。也许是天冷的缘故,已经穿上了厚厚的棉袄,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完整的布。
她的父母离异,父亲在外地工作,母亲改嫁。她一个未满十岁的孩子,就要承担一个残疾奶奶,和一个老年痴呆的的太奶奶。
一个刚要享受快乐知识的孩子,被迫在家承担起整个家的家务、经济。
她早上,自己早早地起床,上山捡干干柴火。手上小小年龄已经有了茧。捡柴回来,点上火炉,从井里拉上一盆水,放在火炉山烧水。再叫两个老人起床。水热了,给两位擦脸,刷牙,最后给自己洗漱。然后下山去二奶奶家要蔬菜,做饭。饭桌上,没有一点油水和荤食。
下午,她去山下的小山庄,去捡垃圾,买钱,一天的收入超过5元,就是巨额,她紧紧的攥着手中的钱,来到超市,缺没有进去,只是呆呆地望着。有几个孩子出来,看见她一身脏兮兮的样子,躲地远远的,生怕染上不好的气味。而她只是任由她们嫌弃,专心致志的望着里面。
回去,她自己一个坐在门槛上,用衣袖抹泪。眼睛通红,却一直忍着。不时拿出以前的照片,擦着,眼泪从鼻尖流到下颚,在嘀嗒在照片上。他终于忍不住了哇哇大哭起来。
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一个这样的孩子,能不叫人所敬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