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orinthians 11:2-34
本章是论及公众崇拜中两件不合常规的事。头一件是关于女人在参加公众崇拜时至正派的穿戴。第二件是关于基督徒守主的晚餐时,在交谊聚餐会上不合基督徒体统的行为。
- 保罗提出什么论据强调哥林多妇女在公众崇拜时必须蒙头呢?这些论据永久有效到什么程度呢?时下的社会习俗与保罗当时的习俗有别,而在它们的应用上可以变通吗?
- 照23-26节所说,主的晚餐的中心意义是什么呢?有些人不配吃聖餐的原因是些什么呢?参17-22和27-32节。我们怎能使自己更配吃聖餐呢?
注:
- 10节.「为天使的缘故」:基督徒的敬拜也许被认为是在他们面前,并且在他们目睹之下举行的。
- 10节。帕子一方面是服从权柄的象征,提醒女人:她的丈夫是她的头,同时也是她谦逊和贞节的记号,因为那时在哥林多高尚的女人没有不蒙头的。
注解(诚之译自ESV study b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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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6 蒙头与敬拜。
保罗首先评论,有些妇女,大概是妻子,如果不蒙头(13节),是否仍然可以祷告与说预言。保罗说,她们若不蒙头,就羞辱自己的丈夫,而这是不合宜的。11:3 但是(和合本没有翻译出来),表明保罗从称赞他们(2节)转到纠正他们。妻子(和合本译为“女人”)。在第一世纪的罗马社会,女人蒙头是结婚的记号。保罗 在这段中实际考量的不是一般性的女人与男人的关系,而是丈夫与妻子的关系。头。有时候这个词(kephale)的意思是“源头”,但在古代希腊文学中,有 超过50个以上的例子,“A是B的头”所表达的意义是:“A对B具有权柄”。因此,最好把这里的“头”理解为是“权柄”的比喻说法(另见弗 1:22;5:23;西2:10)。如同基督对教会的权柄一样,这不是一种自我中心的对权力的运用,而是作为领袖,要注意妻子属灵、情感和身体的需要,去 服事她。见可10:44-45;弗5:23,25-30。神是基督的头,表明在三一神内,父神对圣子具有权柄,或扮演领袖的角色,虽然他们在神性与属性上 是完全等同的(见约5:19;14:28;林前15:28注释)。保罗把这个关于三一真神的真理应用在丈夫和妻子的关系上。在婚姻中的双方,如同三一真神 内的三个位格,有同等的本质和价值,但角色可以不一样(见弗5:22-23)。
11:4 蒙头。这个希腊语词(kata kephalēs)字面的意思是“从头而下”,可以指长头发(14-15节),或盖住脸的面纱,或者是遮住脸的一块布(像今天的围巾或头巾)。作为理解保 罗在这节经文的用意的背景,罗马的男人有时候会遵行这个习俗,当他们在敬拜异教神祗时,会把他们的宽外袍的一角遮住头,来代表他们的敬虔。因此,保罗取用 这个外邦人的例子(哥林多教会的人应该都会认为这是荒谬的),来说明男人不应该按照外邦习俗(8:4)一样来祷告,否则就是羞辱基督。然后他用这个观念, 为他的论证铺路:妻子不蒙头,而公开地祷告或说预言,也是同样荒谬的。(11:5,11)
11:5-6 不蒙着头。一个结了婚的女人,在公开的地方不蒙头会使她丈夫蒙羞。这个举动也许是传达出她在性这件事上仍然是开放的,或者简单来说,就是没有结婚的一个记 号。在一个女人不用蒙头来代表她们结过婚的文化中,妻子们不须要在崇拜中蒙头,但她们可以借着穿戴其它一些代表结过婚的衣饰(例如,结婚戒指),来遵守这 个诫命。在第一世纪的哥林多,女人剪发或短发会被认为是羞辱,而长发则被认为11:7-9 (见创世记1:26-27;5:1;9:6)
女 人是男人的荣耀。 在这里,“荣耀”的意思是“显出其卓越的人”。保罗是说,女人借着她的卓越,也显出男人是多么卓越,因为从一开始,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11:8), 她是作为男人的帮助者而被造的(9节,另参创2:20-24)。保罗没有否认,女人也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这是创1:27详尽肯定的,他也不是否认女人 也会反映神的荣耀。保罗在这里大概主要是继续想到丈夫和妻子,因为第一个男人和第一个女人也是第一对结婚的配偶(创2:24;弗5:31)。保罗诉诸创世 的秩序(另参林前11:3,11-12),表明他所说的,不只是针对当时的文化处境。男人在婚姻中做头的原则,是贯穿在所有世代中的,虽然有些文化对这个 原则的表达(例如,女人应该要蒙头)会有不同。
11:10 女人在头上应该有服权柄的记号。照字面的意思,应该是“妻子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Gk. exousia]的记号”。在这里,“权柄”是指头巾,也就是权柄的象征。这在哥林多教会的背景下,大概是指妻子应该在头上带着头巾,来作为她在她丈夫的 权柄之下的记号。其他人则主张,头巾是女人在教会中说预言,或者是参与一般教会集会的权柄的记号。为天使的缘故。这大概是指在崇拜时,与哥林多人同在(参 照诗篇138:1)的看不见的天使(6:3;来1:7)。他们的同在,使得崇拜的礼仪更为重要(见提前5:21;来13:2;彼前1:12)
11:11-12 然而。保罗不希望他所说的被误解为要贬低女人的重要性。女人和男人都是神所造的,而且基本上是相互依赖的。
11:14 本性。这里的本性大概是指“对什么是适宜男人与女人的,你们天然的想法”:男人如果因为他的发型而看起来像女人,会是件羞辱的事。虽然不同的文化对什么样 的发型才是适当的,有不同的看法,保罗的重点是在那个文化中,男人就该看起来像个男人,女人就该看起来像个女人,而不要想去否认或轻视上帝所赋予的两性的 差异。
11:16 保罗诉诸其他教会的规矩,见1:2;4:17;7:17;14:33,36。没有这样的规矩。也就是说,没有教会像反对保罗的人一样,有这种的规矩。保罗的目标是使哥林多教会,符合一般所接受的基督徒的举止。
11:17-34 主桌前的势利眼。
哥林多人利用聚集在主的桌前的时候,来作为区分富人与穷人社会地位的时机。保罗深受这个发展的困扰,并强力地加以反对。
11:17-18 听说。保罗在这里暂不谈论哥林多人给他的书信(7:1)中提到的问题,而回去评论他所听闻的一些事(1:11;5:1)。
11:19 在你们中间不免有分门结党的事。在神对教会生活的眷护指导下,祂容许一些争议(关于分党结派的证据,请看1:11-12;3:4;4:6-7)存在,好让 一些个别信徒的真正属灵特质可以为人所知。叫那些有经验的人显明出来(新译本:使那些经得起考验的人 [genuine] 显明出来)。是指那些在争议(controversy,Gk. Dokimos;“genuine”是指经过考验,得到认可;新约中有好几处是指得到神的赞许;比较罗16:10;林后10:18;提后2:15;雅 1:2)中得到神的称许。另一个解释是保罗用“genuine”来指那些真正的信徒。
11:20 算不得吃主的晚餐。因为他们自私的菁英主义,因此他们守主的晚餐是,就不是正确地代表基督献祭的死(24,26节),以及神真实的属性。
11:21-22 各人先吃自己的饭,说明哥林多人的自我中心,不尊重他人。少数一些富人(1:26)不尊敬那些饥饿或没有的人,而其他人则拥有太多,甚至到醉酒的程度。
11:23 从主领受的。保罗所传给哥林多人(7:10;15:13)的关于耶稣的传统,最终要回到耶稣自己,但是保罗可能是从耶稣的门徒那里学的,如彼得(加 1:18)(关于主的晚餐,另参看太26:26-28;可14:22-24;路22:17-20)。另一个可能是保罗直接从基督自己领受的启示(见林后 12:1-4;加1:12,17)
11:24 这是我的身体。这个表达在教会历史上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解读。罗马天主教是以字面的实义来理解的,宣称饼与酒实际上成为基督的身体与血。路德宗认为基督的身 体与血是与人同在的,和饼与酒的关系是:“在、一起、属…… ”(in, with, and under,犹如海绵中的水)。有些圣公会的人称之为:基督在饼与酒中,与人“真实地同在”(real presence)。大多数其它的新教徒认为,基督的身体与血并不是字面实义地、实体地,或“真的”同在,而认为基督是与人“象征性”的同在;大多数人也 会说基督是与人属灵的同在,与信心而领受饼与酒的人在一起,在他们当中,坚固他们的信心,与他们团契,因此也喂养他们的灵魂。基督属灵的同在可参考太 18:20;28:20。为的是记念我。记念耶稣的死的意义是守主餐并顺服(“应当如此行”)主的吩咐,一个很重要的成分。福音派新教的基督徒在一件事上 是相当团结的,就是把主的晚餐,只给那些已经作出个人的委身,愿意跟随耶稣的人。耶稣强调,在守主餐时,要记念祂的死的意义,也强调祂对那些不加省察就领 受饼和杯的人。这两者都说明这个限制是很有智慧的。(比较 林前11:27,28,29的注释)
11:25 与以色列人立的,也经常因为以色列的罪而被破坏的摩西之约,已经由“新约”所取代了。新约为神的子民全部的罪,包括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罪,提供了完全的代赎(罗3;25-26;林后3:1~4:6;来8:6-13)。
11:27 不按理(Unworthy manner),大概是指哥林多人分门结党的傲慢,与主餐的精神是非常不相符的。主餐代表了耶稣的死,其本质是献祭的,为着他人的精神。对这个原则一个更 广的应用是鼓励信徒要省察他们自己的生命(28节),悔改,并在没有领主的晚餐之前求神赦免任何未认的罪。干犯主的身,主的血。耶稣的身体和祂的血是为他 人而舍的。如此,哥林多人自私的行为就是犯罪得罪他人,但这也代表了对耶稣自己的亵渎与不尊重。
11:28 任何领主的圣餐的人,必须自己省察,看他是否正确地明白了耶稣的死,是无私的,“为”了他人的,代赎的本质,而这点该如何成为他自己生命的模范(参27节的注释)。
11:29 不分辨是主的身体。有两种方式来理解。有些人主张这是指“不了解饼代表基督的身体,是为我们舍的”,结果是这样的人的行为没有基督的样式,没有自我牺牲的 精神。其他人注意到保罗没有提到血,因此,他们的结论是保罗已经不再讨论饼的意义,而是讨论教会作为基督的身体的观念(见12:12-27;比较 10:16-17)。根据第二个看法,“不分辨是主的身体”,是指“没有认识到他们既然是基督徒的身体,在聚会时的举止就应该像基督。”不论何种看法,这 些人都没有认识到主的晚餐中所发生的属灵的实际,因此他们的举止就羞辱了基督。吃喝自己的罪。(Eats and drinks judgment on himself)这是一个严肃的警告,主会管教那些羞辱主的晚餐的人(11:30),因此,参与圣餐不可等闲视之。
11:30 软弱的,患病的,死的。主的教训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会有严重的后果。另参5:5,及其注解。
11:31 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当基督徒正确地审查他们自己的罪,并转离罪,寻求赦免,那么(作为一般性的原则),他们不会经历神管教式的审判。具体 把这个原则应用在哥林多人的状况,如果他们停止在主的晚餐上的不端行为,神会停止祂的管教。如此,这节经文就是在教导基督徒,如果他们真心地寻求赦免,并 且与他们所冒犯的人和好,他们就不可以为神会因他们过去所犯的罪,而终生来惩罚他们。
11:32 惩治(disciplined;新译本:管教)。当苦难提醒基督徒所犯的罪,并导致悔改,苦难就是同时是管教式的审判与怜悯的作为。(另参5:5;代下33:12-13;彼前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