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人与人之间交际、沟通的工具,学会运用有效语言,能够让我们在人际交往中大放异彩。
想要提高语言的有效性,我们就要遵守三个基本原则:合作原则、礼貌原则和面子原则。
1967年,美国著名语言哲学家格莱斯在哈佛大学的演讲中提出了大名鼎鼎的“合作原则”。而格莱斯提出这一原则的依据是:在人们交际的过程中,交流的双方总是有意无意地遵循着某一项原则,从而达成和谐默契的配合,以便完成交际任务。
由美国语言学家莱考夫提出“礼貌原则”包括内容:不要强加,意思是不要干预与己无关的事情;提供选择,意思是让听者自己做决定;友好相待,意思是让谈话的双方建立起平等和谐的关系。
有效语言三原则中的最后一个原则是“面子原则”。在不同的文化中,面子具有不同的特征。在人际交往的过程中,每个人都有其自身的面子需求,想要使得自己的语言达到预期的效果,就要注意他人的面子需求,屏蔽会使得对方失去面子的话语,巧妙、得体的恭维对方,让对方感到“特别有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