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睡不着,突然想起昨天在午睡的时候看到了简书里的一篇文章,并且对此进行了评论,现在想起便打开手机看了。结果作者真的回复了我,而回复的内容也和我想像的差不多。
文章最后面的图片就是我们的对话,只有两段。作者的文章‘郭敬明: 你和韩寒差的不只是一个道歉’,这个标题,刚开始看的时候第一感觉是作者是郭敬明的一个读者,对他有些另一种看法,看了文章之后才知道原来是把郭敬明和韩寒进行比对,大概是内容是从发表的第一篇文章入手,分别从写作,电影及生活的点滴对两个人进行充分的对比,文章里面也有说到作者喜欢韩寒(不知道对作者写那篇文章的本意有没有曲解,如果理解不当请勿怪)其实一般对在各个论坛的这些话题一般我都不怎么会去关注,即使偶尔会看到也不会评论,但可能是作者的那篇文章提及的人物我都曾经去了解过,所以就说了一下当时自己内心的想法。
其实人在不同的时候会对很多事情有截然不同的看法,但我初心还是一直认为,对于不管是作者也好,歌手也好,演员也一样,我们应该关注的更应该是他们的作品,而不应该是他们的私生活。但很多人都会说,每个人在内心深处都会把自己的人生观表现在自己的作品,呈现给世人,作品就等同于人的灵魂,而当人的灵魂有瑕疵的时候,作品也应该受到一样的世人目光。
其实这跟人的偶像心理一样,我们的朋友,我们的爱人在很多时候都会对我们大失所望,因为他们总是把人理想话,幻想成最好的模样来参照你现实的模样,所以一次又一次的失望由此看来也很正常。而对于偶像来说,他们所需要背负的理想形象就要更加完美了,他们应该像天使般降临,没有任何瑕疵,不食人间烟火,但往往会在那个最关键的时候让人们丧失了原有的本以为,因为他们把最真实的一面表现出来了。特别是在这种时代,所有的事情都可能被放大化。
回到评论上的抄袭的问题,其实现在国家法律上对抄袭的处理已经相当成熟,不过人情世故毕竟不是一纸文字就能囊括得了的,这中间存在的太多的变故。而从另外一种角度来讲,能够把快被人遗忘的东西用另外一种方式表现出来,然后后人去记住,又怎能说百害无一利。而即使因此有人通过这样子得到了金钱的财富,其实要不是因为人心作怪,对于原作品来说其实坏处也并没有那么明显。这是一个关于法律和法治的问题,在这个角度的看,我们确认应该去维护它,但关于我们真真切切的人心在议论的时候,有时候加多半点人的恻隐之心又有何不可!
对他人的善意可能会在很多时候让你觉得这个世界还有很多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