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手机密码是我的生日,我们分手后,她锁住了手机,锁住了回忆。

今日杂记铺


《肮脏》

(第一章)

我和她相恋,是在兵荒马乱的初三,那是初二暑假的前夕,我鼓起余生的勇气向她告白。

我们的故事,始于初二,终于初三。

她不是我的初恋,但我是。

她是一个瘦瘦弱弱的女孩,不知从何时起便闯入我的眼帘,从此,我的年少便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我向她告白,她说等她到十二点,会有答复,其实还没到十二点,她就用韩文发来了“老公”,当时我是多么傻啊,还追问她,后来,她发过来一朵花的名字——“辛夷花”。

我上网查了花语,那一刻。“爱”字钻进我猛烈跳动的心里。

但我还是阅历太少,并没有注意到后面的“纯洁的友谊长存”以至于后来,连友谊都消失殆尽。

那一晚,我们互道了晚安,互相许下山盟海誓,可后来的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一切都错了,从告白开始。

漫长的暑假,我回到了老家,我们相隔很远,但我们仍维持着隐隐约约的关系,那段日子,思念充斥着我的每一天,每一秒。

后来得知她喜欢玩偶,可我那时候那有钱啊,于是我和我表弟去偷了外婆的一百块钱,那是我第一次去偷钱,我害怕极了,但当时一鼓作气,满脑子都是她。

那时候外婆家距离镇上很远,我和我表弟撒了个谎,就骑着单车,迎着夕阳走了。去了镇上唯一家超市,买了一个HelloKitty,抱着它,幻想着那就是她,夏天傍晚的风很凉爽,但我的心那时总是热的发烫。

夏天的雨总是像女孩子心思一样,令人捉摸不透,回家的路上,几声闷雷,大雨就倾盆而下,我怕把玩偶淋湿,我弓着腰,一只手抱着它,一只手把着车头。乡间的小路一下雨就泥泞不堪,我洗的发白的衬衫上全是星星泥点。等到了家,我把玩偶藏在了外婆家门前的玉米地里,那时候郁郁葱葱的,很隐蔽。

一回家就是一顿臭骂,外婆板着脸,母亲也不搭理我,我佯装很委屈,知道错了,但那时心里却乐开了花,说不出的激动,满脑子都臆想着她收到玩偶时满脸的笑意。

我很快便回到了有她的城市,但因为太忙,从没相见过一面。

我记得那是18年的七夕,那时母亲在家,那天也是父亲的生日,下午他们都在午休,我本想着拿着玩偶出去见她,可怕被发现就糟糕了。

于是我偷偷摸摸的一个人溜了出去。

我来到了她家的小区,远远的看见她羞涩的模样,她便消失在远处。

我寻她而去,记得她扎着高高的马尾,穿着干净的短袖,和短牛仔。

我尾随在她的身后,看着眼前这个瘦瘦弱弱的女孩,满心欢喜。

她饶有兴趣的和我谈天说地,我们一起穿过绿树如茵。

那个我曾相望的女孩,却只成为了我一人的风景。那年,我十六岁,我以为我遇见了人生中那个对的人。


《肮脏》

(第二章)

我们很快陷入了热恋,如漆如胶,我们每天晚上都聊天聊到很晚。

每天总是在比谁先给对方说早安,晚安。

那是个阴雨绵绵的雨天,清晨我起的很早,收拾好着装。

拿着为我心仪的女孩儿准备的礼物。等到了她家楼下我才告诉她。

她慌慌张张的跑出。就像我心中乱撞的小鹿。她发丝凌乱。容颜清秀。穿着一件素色的连衣裙。

我满心欢喜的将礼物为她双手赠上。

她脸上堆满了笑,笑盈盈地接过礼物紧紧的抱在了怀里。

她轻轻地咳嗽了几声。“你快点上去吧!小心着凉了。”

“你没拿伞吧?我回家给你拿伞!”

“不用不用。你快点回去吧,别感冒了。”

“嗯嗯,那你到家了,回家记得给我发个信息。”

“嗯嗯,你也是”

我目送她消失到远方。直到收到了她的信息我才离开。

我们再一次相见的时候。是我第一次见到女孩儿哭。

还是我心仪的女孩,那天傍晚她突然告诉我。她耳朵受伤了很疼。

我随便撒了个慌就急急匆匆的跑了出去。一慌张却给司机师傅说错了地址。

等到我下车时。我急坏了。我在大街上疾步大跑,像个疯子一样。

我询问我遇见的每一个路人,在每一个十字路口四处张望,黑夜蒙蔽了我的双眼,却遮不住我爱你的模样。

后来我终于到了她的眼前,她哭得梨花带雨,楚楚动人。

我的心被揪的一阵阵发痛。我知道我深深地喜欢上了眼前这个弱不禁风女孩。我一时慌张不知所措。我一遍遍的向她道歉。

我们就这样静静的待了大概有十分钟。她告诉我她父母马上回来了。

我一遍遍的挽留她还是走了。

后来,我收到了她的短信。

“我到家了,你赶紧回去吧,天已经黑了,路上注意点安全。”

我还是不放心她。瞒着她我一直等到她家灯暗了以后我才回家。

我知道她也是喜欢我的。她也许是在和我赌气。

但这件事就像那几天马路上的柳絮。随风飘扬毫不在意。

我们依旧对彼此温情脉脉。我把她亲昵地叫做丫头。她把我称成傻傻。我曾问她为什么把我称作这么一个很可笑的名字?她告诉我。王俊凯有一首歌词里面就有傻傻的爱着这几个词。她很喜欢王俊凯。但她更喜欢我。

那年我16岁。在柳絮漫飞的季节,邂逅了我人生中那个以为将初恋变成永远的女孩。


《肮脏》

(第三章)

我们很快便怀着憧憬步入了兵荒马乱的初三,学习的字眼被老师和家长整天挂在嘴边,但我们仍然溺死在热恋。没有什么能阻挡年少的冲动与喜欢。

因为面临中考,父母没收了我的手机,我只好用一个笨拙的老年机和她联系,当时很有怨言,一次次想和父母争取,但还是以学业最重为借口一次次的拒绝我。

那时候是六点放学回家,一回家就拿起手机给她发信息,问她是否到家,她回家后便会打过来电话,那时候父母每晚都很晚才回家,于是我们常常打电话畅聊到很久,她偷偷藏在她的卧室里面,有时候差点被她家里人发现,但就一直紧紧张张的维持着那份年少的喜欢,她总是给我发很多甜甜的情话,我也总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寻找她的身影。

我们相恋的故事被所有人知道,像很多次一样,大家只是起哄。

校园的爱情总是淹没在朗朗读书声中,我尽我最大的努力去给她展示最好的自己,像很多校园的爱情故事一样,她没带书就把我的给她,她犯了错误我总是站出来承担。

我本来是一个老师眼中的好学生,为了她,曾经最看好我的老师对我失望透顶。但我仍然没有觉悟,还是固执的喜欢着。

那时候,她在教室的前排,我因为和老师闹矛盾被调到了最后面,上课的时候,她总是回头看我,与我的每一次不经意而对视,我在一个精致的小本子上记满了她的每一次回首,总是在一个人的夜慢慢品味与回忆的余味。

那时候她的同桌是一个高挑,干干净净的男孩。我和他根本没法比较。后来我们的话题最终还是在她的不经意间每次都转到了他的身上,我并不在意,知道要为彼此留下各自的生活空间,她有很要好的异性朋友,我也有我的生活,我们不能因为喜欢彼此而把彼此占为己有,可惜啊,这些道理后来我才知道。

她特别喜欢吃糖,特别喜欢,每次见她时,她嘴里总是含着一颗棒棒糖。那时候,家里穷,父亲每天只给我三块钱,让我买早饭吃,为了给她买糖,我常常几天不吃饭,就为了给她买一块糖。

害怕她嫌弃,我总是买最贵的,一颗糖二十块钱,定制的,我在糖果上刻了她的名字,并写上我自认为很浪漫的情话,但等我给她以后,她却当着我的面送给了她的同桌——那个比我优秀的男孩。

当时其实心里蛮难过的,一天天早上挨饿,本以为能换来她的喜欢。我的心意,在她眼里一文不值。

殊不知往后我们分离的时候,这份感情早已失去往日的模样。

那年我十六岁,那年我青涩的告白,便奠定了我一生的失败。


《肮脏》

(第四章)

我开始为她付出所有,以我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最大的能力,每天的心思都在她的身上,把每天最温柔的眼神给她,希望她能懂得我的喜欢深似大海。

那天晚上,她告诉我,明天会下雨,骑不了车,我毫不犹豫的答应说,明天早上我去接你,当时这短短的一句话,却让我整夜未免,把每天的第一声早安给她,把每天的第一眼给她。

那天我瞒着父母说是同学要抄作业,凌晨三点的大街静静地,偶尔呼啸而过的汽车像这个城市最后的呻吟。

夏天城市的夜晚,是最美的,这里的美不是灯光绚烂,也不是行人漫漫,而是简简单单的风,像那个岁月唯美的温柔,我想,这是这个城市最眷恋的地方,可是整座城市都在沉睡,只有我将奔赴爱情。

这个号称“世界雾都”的城市,在夜晚是看不见星空的,我去的很早,她家小区门口的门卫室灯还亮着,门卫大爷还在沉睡,一阵阵的呼噜声将陪我熬过这段漫长的等待。

天渐渐放亮,黑夜隐退。在不经意间,她出现在我眼前,我轻轻的为她翻下翘起的衣领,我们在马路对面的车站一起等司机师傅发车,我们的爱情,像这早班车一样,才刚开始旅程,可我们都忘了,公交车只能在这座小城市排行,我们的爱情终将夭折。

她当时就坐在靠窗的座位,我就在她的身旁看着车玻璃上映着她的容颜。

我们一起下车,距离学校还有一段旅程,说好的雨却迟迟不来,但我们路口那天桥时,东边的阳光哗然撒下,她的容颜从未如此清晰,从未如此令人动容。

我踩着她的影子,此时的路却如此短,一个人的时候总很漫长。

我们的故事被更多的人知道,有的祝福,有的并不看好。

我们两个也许都沉浸在这本应该不属于我们的爱情,我真的把学业弃之一旁,那时候的心思只有她,心有多大,就全装下她。


《肮脏》

(第五章)

我第一次的牵手,那也是我第一次签女孩的手,她的手是如此的冰凉,以至于我感觉像是摸在了春天的雪上。

但春天的阳光总是很暖,就像是我当时猛烈跳动的心脏。

那是个忧郁阴沉沉的雨天,雨时而下,时而停,我们相约,在咸阳新华书店。

我无意的乱翻看着书,还时不时望向周围,寻找她的足迹。

她的身影划过,像花语一样唤我,我们离开书店,穿过人山人海。

我们来到静静的流淌着的咸阳湖,咸阳湖和旁边的渭河中只有矮矮的堤坝。

我就在她的左手旁,她为我买了一杯奶茶,奶茶小哥开着玩笑,我看见,她脸红了。

我们一起穿过花街柳巷,一起把思念与喜欢丈量。

我从不敢在现实中叫她丫头,虽然一次次我已经很想喊出口,但还是叫出了她的名字。她的名字,比任何昵称都要动听。

那天我们谈了很多,我们一起路过那座写满爱情的桥,我认真听她讲那个落水的新娘,佯装惊讶。

我们一起在路遇了那首诗。

一上高城万里愁,蒹葭杨柳似汀洲。

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

鸟下绿芜秦苑夕,蝉鸣黄叶汉宫秋。

行人莫问当年事,故国东来渭水流

“行人莫问当年事”我们的故事终究成人当年时。

那天的雨蒙蒙,我们一起在公园里的那废弃的小屋屋檐下躲雨,一起爬公园树林里的小坡,也就是那一次,我向她伸出手去,她犹豫了一下,把手放进了我的手里。

殊不知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我们一起兜兜转转,走了很长的路,她告诉我她的手机密码是我的生日,这样有一天如果我们分手后,她就锁住了手机,锁住了回忆。

我记得我们一起走过水上的木桥,木桥上还有几朵凄美的落红,藏在木桥的缝隙中。

对面的小亭中,还有一对亲吻的情侣。

我们一起开玩笑,每一句话都要细细斟酌。生怕惹她不开心。

天渐渐要黑了,我送她到她家门口,她又要吃糖了,我们一起进入了商店,商店的大叔显然认识她,好奇的看着我,她连忙解释到,我是她哥。生怕她父母误会。

误会,我们的故事终究只是一场误会。但我也无悔吧。

我送她到家后,那天我过得很开心,十六年未曾有过的激动与欢愉。

那年,我十六岁,与她在一个朦胧的雨天,邂逅了最浪漫的一首诗。

怪我年少不知诗中意,听懂已是诗中人。


《肮脏》

(第六章)

我们的关系正在我们不经意间潜移默化的变着,我们之间的话题也越来越少,仅有的话题也只是谈论别人的是是非非,再也没有往日的那般热情似海,用很潮的一句歌词来说就是“我像是她一个可有可无的影子”

我们之间我自认为本来坚固如枷锁,到后来才知道对方都从喜欢变成了彼此的累赘。

她的生日越来越近,我攒了很久很久才攒了我自认为很大一笔钱,准备了许久许久,想了很多很多,不知道女孩子过生日要送什么,既体面又能表达心意。

她喜欢吃糖,但简简单单的糖果我每天都一如既往的送着,但她永远不知道这简简单单的糖果对我一个一天只有三块钱零花钱的人是我仅有的所有。

我只把我小小的心意告诉了我最要好的几个朋友,老王和老李,我们一起去超市,最后我看中了德芙巧克力,就那种心形的铁盒装的,那时候我只在电视里看到过,虽然小商店里也有,但我也不奢求乱花钱,留着还要给她买糖果呢。

她生日的前一天是一个雨天,那天下午,我依旧坐在教室后面,好像是自习课,老师不在,她和她的同桌玩的不亦乐乎,年少的嫉妒与吃醋让我憋了一肚子气,心里很是不好受,后来想想,我们彼此都有彼此的生活,应该要给对方留下足够的空间去生活,而不是豪无节制的控住对方,是我的占有欲太强了。

我让我的同桌就一直掐我,以毒攻毒吧。但那天我还是冒着雨为她买了生日礼物,我就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和她依旧如初,可殊不知心里已发生了一丝丝变化。

是的,那时的我怀疑了这份感情,我甚至怀疑她从来都不喜欢我,只是敷衍我。

但第二天一大早我还是把礼物给她塞进了书包里面,她总是推辞,后来在我的死皮赖脸下,她还是装进了书包。

这时候,另一个女孩蹦蹦跳跳的闯进了我的生活,她是隔壁班的一个女孩,虽说不上亭亭玉立,窈窕淑女,但有一种莫名的气质,她见我时总是笑,笑的时候总是漏出两颗甜甜的虎牙。我有种错觉:她可能喜欢我。

她总是在我们班里门口找我借书,还曾在我的书里面夹一些纸片,至于写的什么我都忘了。

但我一直把她当做朋友,她约我出去吃饭,打游戏,我都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去陪她。

而我做的最错的就是,这一切她什么都不知道,我害怕她误会,一直没和她说。

但那个女孩也很快就像一阵风一样从我的世界吹过,后来才知道,她听说我和我家丫头谈恋爱,也许她主动退出了这场游戏。

就现在来看,她是对的。

那年,我十六岁,奋不顾身的奔赴爱情的沼泽,以至于我现在身上都有肮脏的淤泥。


《肮脏》

(第七章)

以一个巧合来说我们故事的转折,未免太过牵强,那天换座位,是自己挑座位,于是我小小的私心开始萌动,我毅然决然的坐在了她的旁边,成为了她的“左手旁”

也许那天她有一点不开心吧,或者因为其他事吧,年少敏感的我立马感觉她对我的感觉不对

我就开始胡思乱想,她是不是嫌弃我啊?

我是不是夺走了她原来的那个同桌,她不开心啊?

后来想想,当时年少真有点冲动,什么事情都没有好好想明白,就责怪她,也在现实中渐渐回避有关她的问题。

那时候感情出现了裂洞,谁也没想着去弥补,去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考虑,但我还是苟延残喘的维持着这段命悬一线的感情。

后来,我们也许都累了,当我下定很大决心提出分手时,她爽快的答应了,我祝她和她的那个帅气的同桌幸福,快乐。

现在想想,真傻啊。

也许我对她动的情太真,提出分手后,她和我预料的一样,她和所有人一样,都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但我很快就后悔了,我第二天晚上就找她复合,但她拒绝了,我当时才意识到,事情已经成悲剧了,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我痛苦不堪,脑海里像放映机一样播放着关于她的所有。

原谅我这么没骨气,分手了还是很想她,夜里又梦见了她,在闪烁虚无的梦境,她的素颜,隐约。

于是我开始极力回忆,有她的过去,试图让她的面庞清晰。

在哽咽中,我睁开哭红的双眼,我躺下,想继续进入那个有她的梦,我知道,只是我在瞎想,一切都已成过往,这场我自导自演的感情已经结局,是个唯美的悲剧。

但我难以忘记,曾经的点点滴滴,我翻出唯一有她的照片,借着月光的眼,那一刹那,我瘫坐在冰凉的地板,泪水无助的从眼角一股股涌流,就在昨天,她还在我的左手旁,现在,她却去了远方,是我所遥不可及的面庞,是我满天的星光。

那时的我们,连说话的勇气都没有,她坐在谁的脚踏车的后座,我又跟在谁的身后,静静的看着她拽着谁的校服,她身后的我的我泪流满面,为这曾经声嘶力竭的爱恋,感受撕心裂肺的痛苦,却强忍着怕她发现,冷若冰霜的眼神,好像我是个陌生人,她可否注意到我脸上的泪痕,和我澄澈爱意的眼神,你最终还是消失,像极了我们的故事,没有轰轰烈烈,说不爱就勇敢放手。

只有在梦里和她,把我伤感的故事讲述,愿她往后余生,雨天有伞,黑夜有灯,受伤的时候有人陪伴,但那个人终究不是我。

那年我十六岁,路过了我人生中自认为永远的一份感情。


《肮脏》

(第八章)

生活是没有结局的,毕竟我们刚从天国来,我们都还陌生,没有理由,也没有权利去结束这个故事。

不出我所料,一夜之间,她变得与我素不相识,QQ也把我删了,电话再也不打了。短信也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只有她人在那个座位,只不过眼神变了,不是说变了,是她藏住了她的眼神,我再也没有和她对视过,仅一秒都没有。

她冷漠,像一潭死水。

我却后悔了,我凭什么后悔呢?我一遍遍质疑自己!一切都晚了。

那个周末,我便去便利店买了一支画笔,一个人去了我们曾经走过的那座桥。

我哭着,躲避着路人好奇的目光,我在那座桥下,写下了她的名字,并在最后还许诺:三年后我还会喜欢她,还会等她。

没错,等她三年,我也不知道当时我是有多么坚强,以至于到现在我还坚持在等她,期间也有女孩子表白,说喜欢我很久了,我都拒绝了,我问那个喜欢我的女孩:多久。

她羞涩的说:上高中以来。我冷冷的拒绝了,就像当初我喜欢的她走的那般毅然决然。

不是我心里念念不忘,而是我要对得起自己的诺言,也许真有点念念不忘吧。

我承认,我还喜欢她。

和她分手的后几天,我放下杂念,把我们的故事写成了日记,从每一天的相遇,到每一晚的祝福,我们所经历的一切,我竟然发现还写不完一个本子,那时候我才知道,我们相当于彼此人生的插曲,说不上插曲吧,可有可无但又贯穿了我往后的人生。

我的初恋曾教会我(在这里我承认,我对不住我的初恋,因为我并没有在意她,只是单纯的喜欢。腻了就分了。)

分手后,相爱就变成了相杀,我承认,她说的真对。

她开始冷落我,处处针对我,我忍,毕竟我曾经在自己的第一份感情的时候也扮演了同样的角色,我知道她心里难受,不爽,她恨我。

但我还爱她。

说爱太早了,但那时候我就认为那是爱,迁就与爱,到现在我仍然迷惑。

我们分手后,她与她的同桌也失去了往日的热情,她变了,不是单方面对我变了。

我痛心疾首,但又无可奈何。

她还是不搭理我,仅仅说几句话,也让我几夜难眠。

我是个爱收藏的人,喜欢留着曾经的一切。她曾在卡片上画的稚气的画,她已经扔掉的铅笔桶,她用胶带缠裹的小东西。

我们一起用过的那支情侣笔。

还有我为她写的日记的撕碎的手稿。

后来我拖我一个红颜朋友,把那本日记寄给了她,日记里面我夹了她曾送我的一片糖纸,至于那些空白的日记,每一页我都写满了她的名字。

我不奢求她的原谅,我还在为我们的感情殊死挣扎,但事实证明,一切都是徒劳的。


《肮脏》

(第九章)

故事的镜头拉远了,我们的素颜都模糊了,整个世界也披上了婚纱,连记忆也开始隐隐约约。

开始退出生活的舞台,是谢幕了吗?

不,并没有,而是要准备更精彩的故事。

后来我曾多次一个人走过我们曾路过的所有路,那时候才发现,原来路是如此漫长,一个人的孤独是如此难熬。

没有一个人陪伴,没有一个人说一声你还好吗。

世界对我冷酷起来。

身边的朋友也都因学业早早退学。

猴子去了远方,一个人回家的路总是很孤单。

后来,一个人渐渐习惯了,我淹没在了人流。没有一丝生机。

学习的压力越来越大,中考的死神步步紧逼,我颓废,迷茫。

我在所有人眼里都失去了往日的张皇,与光彩。

那时候,我沉浸在自己的影子里,无法自拔。

直到后来另一个女孩的出现。

她扎着高高的马尾,从我的身旁擦肩而过,像一阵风,是的,她是一个像风一样的女孩,她走路很有特点,每向前一步,脚步总是很轻盈,她是那么的令人羡慕,她高冷,与世界格格不入,但她仍然无声的与这个世界做抵抗。

她也许很久以前就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只是我一直没有发现而已。

我不认识她,我想她也不认识我。

只知道她是一班的。我曾见过她从一班的门口走出,怀里抱着一大堆作业。

但她仍然一身轻松,像是天边的云没有任何烦恼。

我真的很羡慕她,羡慕她可以做到自由如风,我开始注意她,模仿她的走路,我发现,那样真的很酷,有时她留给我一个背影,有时她就在我的身后。

最后的最后,我们还是没有知道彼此的名字。

但我承认,她教会了我更多释怀的理由,敢爱敢恨,自由如风。

每一个人的遇见,我坚信是上天的注定。

我开始从她的阴影里走出,我要活的潇潇洒洒。

没有她的生活,我一定会熬下去。

我每天给自己打气,极力劝说自己。

我不再开始注意她,她的影子从我眼前开始消失,但心里仍然为她留下一席之地。

我这是怎么了,我尝尝质问自己?

后来,我才知道,那时候不是世界冷酷我,而是我冷酷世界。

我的朋友们都很关心我。

老王,小李,小胡,他们也尝尝陪我走过那段难熬的日子,每周五的下午,我和老王尝尝拉着小李,去科大的奶茶店喝奶茶,那是我觉得我特别幸福。有朋友陪我。

那时候中午总是来的很早,便和小郭郭一起坐在学校对面的一家轮椅店门口的椅子上畅聊。

我承认,他确实不是怎么会安慰人,他很胖,坐在椅子上椅子都摇晃,我尝尝拿他开玩笑,他有什么心里话也常常给我说,哦,对了,他还有个姐姐,按他说的那样,听说他姐长的不赖。

好吧,勉为其难吧,我经常假装语重心长地拍着他那厚实的肩膀说,我以后就当你姐夫吧。

你信不信我咬你,这是他的口头禅。

后来很多次,也因为我们两个聊的太入迷,同学们被锁在班里外面。

当时我是拿钥匙的。

是的,她在所有人眼里都退出了我的舞台。

可我知道,她并没有。


《肮脏》

(第十章)

我开始留意我的生活,开始步入正轨。

我不再想那些有的没的,我沉浸在了时间的漩涡,虽然有时也会频频念起,当那时我都会选择逃避。

那一份我无法承受的感情。

那时候我喜欢上了夜跑,纵然学习枯燥,一方面为了不久的体考,有时候跑步也能让我的心情冷静冷静,去仔仔细细地看一看这夜晚的风景。

我从未在意我走过的路有多么招人喜欢,我从未抬头看那一片郁郁葱葱,那树枝间的天空,是我仅余的幻想。

刚开始的时候有朋友陪我一起,我还记得我和同学一起翻阅二厂的围栏,在操场上跑步,被大爷发现拿着手电筒急奔。还不小心弄伤了腿,青一块紫一块的。

不过,所幸,没被认出来,要不初三就别混了。

后来嘛,朋友越来越少,都各自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我本以为我彻彻底底的放下她了,我以为我死心了,但事实证明我好像死灰复燃了。

我离开了她的世界以后,有时候一身轻松,有时候满身包袱,就连有时候的轻松也是伪装的。

是的,我们连朋友也做不成了,别人都知道我的痛楚,没有人愿意为我提起她,我想,作为朋友,他们做的很棒,很体贴人意。

很快,毕业的脚步近了,我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就算是白首偕老的恋人到最后也会离别。我极力想挽留时光的一切,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的。我们依旧陌生。

她的朋友呢,也渐渐疏远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我再一次看到人心诡测,我开始剔除那些虚伪的朋友,那些根本不值得去在乎,去关心的人。

那一刻,我感觉我长大了,成熟了。

虽然经历了一段失败的感情,但人生很长,总有人要教会我喜欢和爱其实是两码事。

后来呢,我们的关系不再紧张,我们各自都休战了。

我想,她彻彻底底的退出了我的生活。

但她并没有,毕业的时候,她玩的很开心。

同学们把给老师买的蛋糕都各自摸向对方的脸庞,我们都疯了,中考前的疯狂。

我们肆无忌惮的把奶油摸向对方,尖叫声,笑声,打闹声混成一片。

我们从未如此开心过,我清清楚楚的记着,她跑过来将手中的奶油嬉笑着摸在了我的脸上,那一刻,我炽热通红的脸庞被她冰凉的指尖所触动。

我的心一震,原来还会为她心动……

后来,紧紧张张的中考就过去了,那以后再也没有见到她,我发挥失常了,让所有人都失望了,距离目标的高中还差很多,我选择了距离家很远,在渭河边上的一座小学校,是一个好高中的分校区。

袖珍版的,不过也很精细。八面玲珑吧。

听说她考的也不是多好,上录取线一点吧,不过也上了五中,而我去学校就要途径五中,这也是我选择哪所高中的原因。

和她距离太近,生怕会影响对方,距离太远了,又拉长了思念。

人真的很矛盾。明明很想念,还骗自己释怀,放下。

十五六岁的年纪,都这么可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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