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每个小孩应当能尽情自由,发展他的愿望,在玩耍和工作上应当活泼,能表现自己的情感,能护卫自己,能冒险,能处理事情,能寻求,能满足自己所需要的欲望等。这一切只要有充分的休息,十足的睡眠,便可以得到。
第二条:每个小孩也应当训练如何约束自己的冲动,与别人合作,能服侍人像自己被人服侍一样。训练儿童约束自身应当用开导的方法,不可无理地压制,不要阻塞他们的精力,而是要使他们的精力有组织有系统地用于正途上。
第三条:每个小孩应当对于他应做的事情专心去做。要能在短时间内用心学习,不可耗费时光。时时应当警醒活泼,不应心怀怨恨。每日都是心思纯洁。不可为过去或未来的事情忧虑。
第四条:每个小孩应当有一种固定简单的工作;决断应当清楚敏捷,以全副心力去对付,不可自相矛盾或烦恼。要使工作成为有秩序的日常程序。 第五条:每个小孩应当训练如何应付小的困难问题,意外的不幸、困难、失望,在人生的道路上总是免不了的。我们的天性已有许多方法去应付这些困难,问题也是由这些天性的帮助去应付它们。当一个人需要朋友的时候以及想由烦恼中拔出时,他便会要感受到痛苦、惧怕、忧愁、愤怒,种种情感。由训练去应付困难是必不可少的。
第六条:每个小孩应当和别的小孩一起参与各种活动,如工作、玩耍、吃食,甚至争斗,以及成群结队、交朋友、打假仗等,都是与小孩有益处的,因为这些都是社会的背景。小孩由家庭、学校和玩耍中,而得到吸收和发展的社会训练的机会。
第七条:每个小孩应当知道他是依 靠别人的;应当有人去爱他并被他所爱,有人去看管他,保护他,使他对宗教有信仰,能敬畏天地的主宰,这些不专是在礼拜日便教训他,而是整个星期中时常引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