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时候的班里,有一群“鬼火少年”。
“鬼火”,好像是摩托车的一种类型,但是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只是见到过他们骑着“鬼火”从身边一闪而过。
位置不固定,但总有一个地方闪着花花绿绿的灯。
他们觉得超级酷。
那时候一个班55个人,属于他们“团体”的有六七个,当时班主任给他们赐名“古惑仔”。
可能是我平常话比较少的原因,从小到大,每一个老师都喜欢把我安排在这些超级皮的男生旁边。
可能是希望我能管好他们,但事实是我和他们我的很开心。
你说他们坏吧,他们成绩不好,抽烟喝酒,谈恋爱,打架,还跟老师顶嘴,偶尔飙飙脏话。
你说他们好吧,他们没有世故,没有阴险,他们讲仗义,他们敢做好成绩的人都不敢做的事。他们的青春是值得炫耀的,他们的青春不只有学习,他们比那些只爱打小报告的人好想出太多。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大家都叫他“非洲”。
他皮肤比较黑,加上体育又好,满身都是肌肉。还喜欢没事撩撩衣服秀腹肌,于是“非洲”这个称号就光荣的属于他了。
我和他坐同桌的时间还蛮长得。
他每天一定要到晚自习铃响,才拿着个三明治、汉堡,或者是面包什么的,腋下夹着篮球,汗淋淋的冲进教室。
那时候每天晚自习都要考试,他就用我们做试卷的时间吃晚饭,吃完就用手撞我一下,提醒我把答题卡推过去让他看看。
他花两分钟时间复制一遍以后,就趴下去睡觉。
有时候碰到一些老师不让他睡觉的,他就坐着发发呆,眺望一下外面的世界,或者乱做一下作业。
这是我第一次明白“乱做”的含义。
我原来一直觉得,“乱做”,就是不会的题乱蒙一个上去。
后来见识过我才知道,他们的“乱做”。
以英语为例:选择题就不用说了,A、B、C、D乱填一个,填空题就厉害了,介词on,in等等,顺着填一遍,平均用时:两分钟。
等到下晚自习了,他就来我的桌子上搜罗他没做完的作业,然后说要带回家抄。
我每次都千叮咛,万嘱咐:“明天一定要记得带来。”
他每次都不以为然,有些时候还开开玩笑,说他明天不来上学了。
但是还好他每次都来了,我的作业也到位了。
但是我进教室的时候,他永远都在奋笔疾书补作业,然后我就问他:“你昨晚不是带回去抄了吗?”
他头也不抬一下:“昨晚懒得写了。”
他们男生之间一直都喜欢拉帮结派,没事还打打群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