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张国荣。
以前身边的朋友会惊讶的说:啊,他是同性恋呢。
现在身边的朋友会遗憾的说:啊,他去世好久了。
好奇怪,我喜欢一个人,和他喜欢谁,甚至和他是否活着有什么关系呢?
今天既不是4月1日也不是9月12日,但是我突然想到了他。
大学里上古典文学课的时候,讲台上摆着学者架子慢条斯理讲课的教授问我们,苏东坡的《江城子》里面你们喜欢哪句?大家几乎是异口同声的说,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教授依然慢条斯理的说,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我觉得可能这句更好些。那个时候,离03年4月没过去多久,正是我最伤心的时候,很矫情的想着,即使人能够转世,再次见到他的时候我也不是青春年少的模样了,所以在教授念词的时候,我轻轻的附和着,我也一直觉得,这句才是最美的。而美,往往会给人带来疼痛。
我喜欢张国荣是因为程蝶衣,为什么?因为程蝶衣比我更像我自己,他是我理想中自己的样子。我觉得单纯的把程蝶衣对段小楼的痴迷理解为爱情,过于肤浅了。程蝶衣真正痴迷的是虞姬对霸王的感情,是忠贞不渝、不离不弃、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种感情固然可以理解为是爱情,但是我想它比爱情更高贵。段小楼只是这种感情的一个外在投射,没有段小楼,这种感情依然存在,它是使程蝶衣这个形象光彩夺目的真正内在力量。
程蝶衣一直游离于世俗价值评价之外,他有着一套自己的,笨拙而天真的价值评判体系。审判席上人人担心他被扣上汉奸的罪名,他自己却像做梦一样,“要是青木还在,京戏就传到日本去了”;外面是轰轰烈烈的戏曲改革,他一个人坐在冷清的屋子里,段小楼火急火燎的骂他,不看看外面都唱到哪出了,他头也不回,问:虞姬为了什么而死。
这个人怎么可以这么任性,这么任性呢!这两个情节,是我一闭上眼睛就能想到的,在程蝶衣的身上我感到了一种柔弱而坚韧的抵抗。用一个人微薄的力量去抵抗整个世俗,那么疼痛却那么美。
我喜欢程蝶衣懵懂的看着这个世界的眼睛,无知而无畏,你简直不能用世间任何价值的或道德的规范去要求他。那么干净的一个人,如何在这样污浊的世界上生存下去呢?李碧华的原作中,程蝶衣最终成为了一个卑怯懦弱的老人,而陈凯歌成全了他,为了这一点,我感谢陈凯歌。死亡是程蝶衣最好的归宿,可以成全他的固执和天真,成全他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而我,没有勇气这么做,我只能随着世俗的浪潮在生命中辗转起伏,变成他再也无法认出的苍老样子。
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仿佛回到了十多年前,泪流满面。上次听一个电台节目,主持人聊天说起自己年少时候追过的明星,问起大家,为了追星做出的最疯狂的举动是什么。我从没有为他做过什么,以后也不再有这个机会,我只能在心里一直一直的记住他,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