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说不出的痛
如果不是辛一甜骑着那辆丰自行车去邮局拿自己的稿费-—为李玮写的诗发表了——他是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强越有意无意地透露——李玮移情别恋了!
李玮的头微微地靠在程远的肩上,是肩头,而不是胸前——那个人的个子比李玮高不了多少!仍是那浅粉色的外套,仍是笑靥如花!那个人的手揽着她的腰!他们是那么甜蜜地——像他和她一样,在县城的中心公园里漫步1呵!啊!哈!切!靠!呼……
辛一甜爱和恨交织在一起!无奈和愤怒在他的心里翻腾着。无可奈何。自我安慰。咬牙切齿。将自行车放在一棵塔松下,目光游动着。他们,他们是自己的恋人和她的情人,是牵引他的目光的丝!
也许是累了,也许是需要在甜蜜中再加一点点的热烈,在一大棵蔷薇下,李玮双手勾住了程远的脖子,他低下了头,双唇粘在了一起。辛一甜似乎感觉到了那两片花瓣的柔软,只是他的口中什么也没有。他想吮吸那花瓣,可是他能做的,只是急促地呼吸,握紧的拳头,生根的双脚,枷索一样的目光。
目光是一种物质,不然当我胶在背后看一个人时,这个人常常会感觉到“背后有一双眼睛。”尽管甜蜜激情的热吻让李玮感觉到要融化掉——犹如和辛一甜在下起——,但她还是清醒地意识到有一双眼睛在盯着她。去他妈的,看就看呗,馋死你!可她没法继续下支,一种本能让她觉得不对劲儿。挣扎着从程远紧追不舍的双唇下和铁箍般的双臂中透过气来,一扭头,看到了不远处的辛一甜,慌乱地挽住程远的胳膊,向前走去。
其实,程远知道李玮看到了什么,但他不知道,她看到的是她正在热恋中的男朋友。他只是以为,李玮的慌乱只是因为害羞。她是那么一个可人的女孩儿!自从给她买了粉色的外套,自从他说:“粉色的外套穿在你身上,就像粉色的花蕊,嫩得总想含在口中”,每次见面,李玮总是穿这件衣服,还说:“我太喜欢了!”于是,李玮就有了漂亮的包包,漂亮的发卡,漂亮的手镯……于是,她总是那么娇嗔地忽闪亲睹她的大眼睛,腻在他的怀里,他的背上,他的腿上。
“不怕,不怕,让他馋去吧!中午吃什么?”程远因为李玮的羞涩而感到幸福——看多了那些女孩儿的娇柔做作——这个把初吻给了他的女孩儿,是用水晶做的吧?
看着渐渐远去的背影,辛一甜有一处虚脱。如果说曲霉是愤怒支撑了他,现在却是手足无措的瘫软。这个把初吻给了我的女人!说要和我一生一世在一起的女人!这个,女人!掏出手机,想打个电话,可说什么呢?骂她吗?还是骂他?那个可恨的男人!
来到路边的小摊。要一瓶啤酒,一小盘花生米,一小盘黄瓜,闷闷地喝着,干脆用手抓着湿漉漉的花生米往嘴里送。反正在街边的小摊吃饭,向来与优雅和品味无关。没有了李玮一起共餐,倒也挺自在。那些农民工们,尽管衣服上沾满了白灰,点缀着泥点,尽管他们只是大口地吸溜着素卤的面,尽管是几个人喝亲睹半斤装的小瓶的散酒,可他们的笑声里充满着幸福,没有一丝丝的粘腻,清爽,透明,干净。
“老板,再来点蒜!”他们已经吃了五六头了,要知道,现在蒜八块多一斤呢!
“给!“老板又拿来三头,“不够再要!”
就着蒜吃完最后一口面条,每人又盛了一碗面汤,喝完了,打着嗝,算好帐,一群人走了。
“你今天可搭了不少蒜!”辛一甜突然觉得轻松起来,与老板搭讪。
“蒜能杀菌!”
“你这一碗面才能挣几个钱?蒜现在可正贵呢!”
“不计较那么多。”
吃完饭,辛一甜蹬上自行车,回家了,似乎什么也没看见。
你是我的四季
你是我枝头的花苞
在春产流苏里
我用一冬和珍藏
滋润你的翘首
月亮升起来了
水晶的花瓣张开
你用飞天的妩媚
牵动我追随的脚步
依依不舍
你是我枝头放歌的蝉
在夏的浓荫晨
我用叶脉流动的血
抚慰你的歌喉
月亮升起来了
透明的蝉翼收拢
你用蒙娜丽莎的微笑
牵动我张狂的双臂
依依不舍
你的我枝头成熟的桔
在秋的裙装里
我用日渐衰老的叶
装点你的美丽
月亮升起来了
金黄的火沉寂
你用梦露的顾盼
牵动我焦灼的唇
依依不舍
你是我枝头盛开的红梅
在冬的威严里
我用疲倦的心
守候你的孤寂
月亮升起来了
妖冶的舞姿定格
你用丘比特的箭
牵动我沉醉的灵魂
依依不舍
落花谢了春红
秋月圆了清梦
夏虫弹断的琴弦
冬雪望穿了双目
我消融在有你的四季
醉倒在亲吻你的风里
躺在床上,辛一甜反复地背诵着那首发表的诗,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红酒是浪漫的。酒,本来就是让人迷乱的,何况是烛光下的经酒!桔黄的灯光暗暗的,只能看到桌椅的位置。服务生优雅的侧影在餐桌的烛光里轻盈曼妙。有累音乐慢慢地流淌,超短波是烛光的背景。人很多,没有一点喧哗。外面是晴朗的天,里面是暧昧的夜。
程揽着李玮的腰,跟在服务生的后面。她从来没有来过这样奢华的地方,她有点不知所措。“镇定,优雅,这样才能配得上这里的档次!”她优雅地微笑着,头抬得高高的,像一个骄傲的公主。她目不斜视,对这里的一切熟视无睹,似乎是这里的常客。。程远很绅士地拉开了椅子,李玮有点不好意思,但她还是从下去了,在小吃店里,辛一甜从来没有这样做过:一把椅子,自己拉开不就行了吗?哪来那么多的啰嗦?程远的椅子当然是服务生拉开的。很熟练地点菜,又要了一瓶红酒,程远是这里,确切地说,应该是这种场合的老顾客,在等服务生的时间里,程远铺好的餐巾,用服务生打开的一次性毛巾擦了手,将银色的筷子放在那只的一公分高的起伏的银色小山的山谷上——李玮不知道那应该叫做什么。她笨拙地模仿着,程远并没有指手画脚,这让李玮放松了许多。程远看着她,眼睛里溢满了甜蜜、宽容、慈爱。
“喝红酒时,要这样摇一摇。”透明的高脚杯,暗红的液体微微地晃动。程远看着李玮白皙的手握着高脚杯-——笨拙地大拇指紧贴着杯体,四个手指紧紧地握着高脚杯,禁不住笑了,
“傻丫头,这样。”程远像一个大哥哥,又像是一位父亲。“来,这样,累累地将杯子摇一摇……对了,就这样。来,为我们的爱情干杯!”两只杯子轻轻一碰,程远呷了一口。“好酒。”
李玮皱着眉头咽了一口,“加点雪碧吧,太难喝了!”
“这样,才能品出它的味道,慢慢你就会习惯的,还会爱上它。”程越一边说,一边夹了一小块,本来就没有大的,桃仁放在李玮的小盘子里。
这种暧昧的气氛是爱情的温床。
烛光下,李玮的脸像火一样在烧,眼皮有点沉。结完帐,程远扶着李玮走出这家含晴饭庄,太阳刺得她睁不开眼。
出租车停在了小区门口,李玮还在睡着。
“宝贝儿,到家了。”要不是腾不出手,程远是不会叫醒她的。一手扶着她,一手掏出了钥匙。
用脚关上门,程远抱着李玮向卧室走去。已有些清醒的李玮眯着眼睛,但长睫毛下的目光去是无比清晰地感觉到那扇门越来越近。
李玮的意识在紧张中变得无比清醒。
程远将她轻轻地放在床上,她随意地一动,就是刻意摆出的诱人的曲线。
“这傻丫头,才么点酒就醉了。”
“这床好柔软,还有淡学的玫瑰花的味道,他家的条件真是不错哦!”她的脑子飞速地转着。
“来,脱衣服。”鞋,裙子,外套,一件件从李玮的身上退去。李玮醉后的浑然不知让程远觉得好笑:才一杯酒嘛!
是不是还会脱掉我的毛衣?我的……给我换在他的睡衣?然后……带着一种惶恐,一种期待,她闭着眼睛。
有被子轻轻盖在身上,好柔软,有卧室的门关上的声音,有客厅里倒水的声音,然后就安静了下来。
在一种怅怅的失落里,李玮真的睡着了。
程远斜倚在发上。已是黄昏了,房间里有点暗,对过刚刚建起的高层影响了采光。即使是不影响,黄昏时,屋里也是比较暗。李玮就睡在他的床上。二楼的房间没有住人。母亲说,等他结婚后二楼就归他使用。四室两厅两卫,上下楼完全一样,只不过二楼只简单地装修了一下,反正结婚时要精装的。作为税务局长的老爸,其实还有好几套开发商送的房子,但是,老爸很低调,从来不向外人谈起,包括他的亲弟弟也不知道。这件事,天知地知,一家三口知。老爸一再强调,这件事谁也不准说出去。所以,程远从来没有向任何一个女孩儿提起过,一方面,是因为在心里对老爸有一点点的畏惧,另一方面,他也想看一看,那些女孩子是不是为了钱才爱他的。那几套房子在哪里除了父母以外,连和远都不知道在哪里。母亲是县医院的护士长。凭借父亲的关系,如果在其它的单位,母亲或许还有的可升。可护士做到最后,也不会成为医生。所以,母亲也并没有什么怨言。虽是如此,医院的院长还是将母亲敬若上宾。每逢过年过节,还要来看望。说什么“母亲是医院的功臣,母亲的工作医生们得以治病救人的保障。……”那些话,程远每每听起来都觉得油腻。
马不停蹄地换了许多的女朋友,程远有点累了。漂亮的、妩媚的、妖冶的、大方的、害羞的,那些女孩子们,不久就在他的身下成为了女人。不是他太坏,是因为——他总结了下,她们以为和他睡过了,就有可能成为这个家的主人。所以,并不是他那么的开放,有时,实在是那些女子们太有心机了。说到底,还是因这这些孩子们没有什么家庭背景,想通过他完成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蜕变。可他们,正因为没有什么背景,就都轻而易举地失败了。
程远就他自己来说,并谈不上优秀。书念得不好,勉强上了一个本三,学得是酒店管理。那三年就知道吃喝玩乐,根本就没学到什么。况且,又不是真得要干这一行。老爸是什么?是前途。能把自己的前途放在酒店里吗?开玩笑!毕业了,金钱与关系铺路,在银行谋得一信贷员的职位。不过,程远工作还算认真,没给老爸丢脸,所以等待有朝一日飞黄腾达,那是不争的事实。算不得纨绔子弟,但也不是很安分的人。前一段时间与纪委李科长的小姨子的女儿处了朋友,感觉还行。只是过生日时,女孩想要的生日礼物是一个价值五千多的手镯——他觉得她太贪了,于是他提出了分手。尽管女孩一次又一次地说那只是个玩笑,他还是坚定的他手了。分手时,他带她去K了歌。她用手箍紧了他的腰,哭着,低声地求他原谅,一遍又一遍地说生日礼物只是一个玩笑。他还决然地选择了分手。他一直想找一个爱他本身,而不是他父亲的权势,父亲的地位,优越富裕的家庭生活的人。
让他无比欣慰的是,他找到了——水晶一样的李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