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世界故事梗要:迷雾世界是一部大型长篇科幻小说,定位为惊悚、反克苏鲁、黑色幽默、暗黑治愈系。主要讲述在经过大灾变后的世界里,人类如何战胜恐惧,从堕落走向崛起。
一千年前的一次粒子碰撞实验导致了迷雾在世界的蔓延,各种妖魔走兽横行在大地上。人类不知道迷雾里面有什么,只知道一旦进入迷雾绝无生还的可能,里面的怪物是不可战胜的。自那以后,人类建立起迁徙文明,房车成了所有人的居所与劳动场所。
故事的主角名叫雷加·亚伯拉罕,是一位破雾者,原本是战无不胜的传奇人物,对正义有着常人难以理解的执着,正是这份执着导致他成了通缉犯。故事主线是讲述几位赏金猎人在押送这名通缉犯的路上所遭遇的各种事情,在这一路上,逐渐与雷加建立了友谊,并逐渐解开迷雾的真相。
第一卷咒怨夫人内容简介:赏金猎人弗兰克一行人押送着雷加来到蒂塔镇,在不太情愿的情况下接受了一份委托——狩猎咒怨夫人贞椰子这一世上最恐怖的女鬼,同时要跟名为“狼帮”的臭名昭彰的猎人团组成狩魔团。一方面狼帮私底下打着劫走雷加的主意,另一方面弗兰克因某人的委托要在这次狩猎行动中作梗。每个人都心怀鬼胎,于是狩猎过程中各种意想不到的状况发生了……到底哪个更恐怖?是厉鬼?还是人心的狡诈与贪婪?
“我本以为自己的生命走到了终结,但他只是拿着手枪指着我,就这样过了良久
后来,他翻转了枪,把枪柄指向我,示意让我拿着,我诧异的看着他。
他说:‘你拿着吧,如果你要继续往那方向走,也许你会需要它。虽然你已经有了两把不错的枪。’
我接过了手枪,他转身慢慢的离去,我看着他的背影,感觉到他前所未有的疲惫。
我举起了手枪对准了他的背,但他却一直蹒跚的走着,头也不回。
他为什么不转身?他为什么就这样把他唯一的武器给了我——他多年来的仇敌?难道他觉得我不会开枪?为什么?我努力思考这他这么做的意义……
我扭过头看着我将要前进的远方,我看到了那条蛇蜕下的皮——那宽的如同足球场般的蛇皮。我记得上一次见到的蛇皮,也就跟个油罐卡车般大小……天啊,它还要长多大?
很快,我明白了他给我这把枪的意义,他已经绝望了
这也不是什么很难理解的事,有谁会想在这四处充满诡异的生物和疯狂的女鬼的世界活着,还有那到现在还没露面的大的该死的巨蛇,他已经没勇气去面对那条蛇。而我也明白到他其实并不是在帮我,他是想让我走进地狱。
这把枪,似乎是他继续在这世界存活的唯一的希望,但他已经想通了,根本不存在什么希望……而他想我在怀着希望的时候经历绝望——这就是他所能想到的最残忍的报复
但是我永远不会绝望,他并不理解我背负的使命是什么,我必将斩杀那条巨蛇。
我知道他现在希望我做什么,他想我给予他‘慈悲’……
出于对多年来宿敌的一种古怪的敬意,也是出于对正义一贯的追求,我成全了他,扣动了扳机……
今天是3036年10月21日,是从起源计划大型粒子对撞实验那天算起的第1006年零42天,是我踏上寻蛇征程的第300年零36天。
吾名雷加·亚伯拉罕,吾乃亚伯拉罕的后裔,为终结迷雾、恢复世界原貌而立志成为一名破雾者,肩负复兴人类之使命。我的使命是,找到那命运女孩,斩杀巨蛇,带着巨蛇的心脏去到耶路撒冷献祭。”
像过去几百年一样,雷加仍不忘用这番话作为日记的结尾,他仍记得他的导师布兰德曾无数次强调写日记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尤其要在每篇日记的结尾提醒自己的名字,还有自己的使命。
记得在一千多年前,在世界还没转换以前,大多数的人都没有写日记的习惯,因为那时候人们的平均寿命也就80岁。自从那一次粒子对撞实验导致幽冥世界的大门打开的那一刻开始,所有人都不再衰老——到现在人类仍然研究不出其缘由。大概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人们才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他们发现即使人类长生不老,但大脑的记忆容量极限是一百年,也就是说人类无法想起一百年前亲历的事。
也许路上那两个檫肩而过的陌生人,在一百年前也是对恋人,只是他们想不起来……这就像是以活着的方式经历轮回,而亚伯拉罕族人会说,活着就是轮回。
这就是为什么写日记是件很重要的事情,也许这世上只有亚伯拉罕族的人才会有此习惯,他们常说过去就是自己的根,忘却过去就会忘却自己活着的意义,这样就会如同行尸走肉般。雷加还记得他的导师布兰德对他说过的一段话:命运就是一扇门,而过去就是把钥匙,你必须要紧紧握着这把钥匙。
对于雷加来说,日记被赋予了更重要的意义——他是那一族唯一存活的人,自亚伯拉罕族的覆灭已经有三百年了,也许世界上大多数人都忘记曾经有这样的一群人至死不渝的坚守着“道”,为使世界恢复本来的面貌而献上生命。但至少雷加——这世上仅存的一名破雾者,永远记得他们。
破雾者把日记本放回进自己的大背包里面,喝了口水。他琢磨着接下来该往哪个方向,根据他的超感知力,如果继续顺着蛇皮的西南方向,他会不可避免的遇上迷雾——被迷雾里的那群疯狂的生物折磨致死是现在公认的世上最惨的死法,不管其目的地是哪里,绕开迷雾是毋庸置疑的选择。如果往正南方,他也许会走进那已经跟踪了他一个月的赏金猎人队伍的圈套。
看来只剩下正西方的选择,虽然这意味着要碰上一群食人族——是的,他已经察觉了那帮食人族留下的踪迹,从他们留下的烤焦的木屑上所残留的蛋白质,并且他可以推测出这群人伪装成平民的车队,吸引路过者进入,然后屠宰他们。
是面对几个已经精心策划了良久来逮捕他的赏金猎人容易,还是面对很大一群但是对他的到访毫无准备的食人族?显然雷加觉得是后者。那几个赏金猎人本可以随时发起突袭,但他们却始终跟雷加保持一段距离不肯露面,大概是因为他们自知冒然行动并不是破雾者的对手,他们在耐心的等待机会——就这一点可以让雷加断定,这几个要比他之前遇过的要老练的多。
雷加背起了大背包,继续他的旅程。
第一章食人族
“现在是欧洲西部时间2030年9月10日15点整,这里是欧洲核子研究中心,接下来是起源计划的第六次粒子对撞实验,我是本次实验的视频记录者托曼·乔恩斯特。”
我对着镜头说完这句话后,视频就切换到粒子对撞机里面的监控。我感到万分荣幸能够在这样的历史性时刻作为一名记录者,本来这份荣誉应属于本次实验的总指挥伊雷蒂塔托教授,但他一向对功成名就的事情不太感兴趣,所以把面对镜头的事情都交给他最欣赏的学生——也就是我。
总结了前面5次失败的教训,我们把对撞机启动数据的参数都修改了一遍,相信这次一定能成功,很快人类对这宇宙的认知又迈向了一大步,很快人类就能洞悉“存在”的本质。
但我为什么现在怎么都想不起前面5次失败的原因是什么?还有那些修改的参数?我是一直有参与这项研究的……也许是我太过兴奋的缘故吧,但也不要紧了,谁还会去在意过去的失败?
一个足球般大小的黑色球体出现在场中央,就在粒子对撞的刹那。这是我们从来没见过的景象,所有人透过屏幕看着,既惊讶又兴奋,还带着一些困惑与惊恐。
而我近乎痴迷的盯着那个球体,我觉得这是我这辈子看到过的最美丽的东西,我说不出为什么会觉得美丽,那黑色球体的表面似乎荡漾着一层水纹,时不时放射出一道闪电,同时这球体又有一层光晕包围着。这是何等的奇观,仿佛是秩序与混乱的结合体,也许宇宙的一切奥秘都蕴藏在那个球体里面。
“我们可曾想过,十一维空间只蜷缩在普朗克长度里是有原因的……”,站在我旁边的伊雷蒂塔托教授忽然自言自语道,“是的,这如同一个死结把我们锁在了三维空间里,也许我们被这样的锁保护着……
空间是个锁……
时间是个锁……
物理是个锁……
无限是个锁……
而现在我们正把这个锁解开……”
其中一个观察员说,系统检测到前所未有的能量波,这能量级别已经超越了粒子对撞机所能承受的极限。
很快系统发出了警报声,人们原来的兴奋与惊喜被恐惧所代替,大家都知道这台大型粒子对撞设备的内部甚至能承受核爆,而现在它确要崩溃了,那意味着我们引爆了一个比核弹还危险的多的炸弹。
正当所有人都以为自己性命危在旦夕的时候,那个黑球放出一道如同气态般的白色冲击波,那道冲击波穿透了对撞机如无一物,我们每个人都感到那道冲击波如同风一样拂过自己,然后所有计算机都黑屏了,唯独观察室中央最大的那幅屏幕……是的,我们仍然能看到那个黑球,只是现在我们无法去研究它。
我仍然在痴迷的盯着它,其他人也一样,观察室里鸦雀无声。我看到那个黑球慢慢的衍生出一个绳状物。
这时有人发现黑屏的计算机屏幕表面,似乎有道波纹,他以为自己眼花了,当他尝试靠近点去看那个屏幕的时候,突然一条黑色的手臂从屏幕里伸出,狠狠的抓着那人的脸,那人嘶喊着,不到半秒的时间,他的头就被那黑色的手挤出了血与脑浆。
那人附近的一位女生,还没来得及尖叫,另外一个屏幕同样也伸出了一个黑色的手臂,从她的后背贯穿……
这就是大灾变的开始
我们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释放了可怕的东西……观察室里的每台屏幕都伸出那可怕的手臂,在撕扯着四处逃窜的人们,但即使惨叫声冲撞着我的耳膜,我的视线已被鲜血染红,我仍然痴迷的盯着那个黑球……
很快我意识到那黑色的绳状物是什么——那是一条蛇,它睁开了猩红的双眼,我能感觉到它所散发的前所未有的邪恶气息,似乎包含了这世上一切的堕落、仇恨、绝望……
后来我从梦中惊醒了……太好了,原来只是个梦……不,这不是个梦,这是我一千年前的记忆,我居然想起了一千年前的事情!原来我在一千年前是个科学家,我还想起了我一千年前的名字——托曼·乔恩斯特。要是等我回去跟那帮家伙们说,我居然就是导致这世界变样的罪魁之一,并且还在那场大灾变的最中心的中心存活了下来,他们会怎么看我呢?我又多了一个可以吹嘘的东西了。
但我为什么会突然想起一千年前的事情呢?还有我现在是在哪里?我眼前漆黑一片,我浑身无力且感到无比的寒冷,双脚似乎被绑着,而我的双手不由自主的往上举,但我很快就想清楚我的双手并不是在往上举,而是我正在被倒吊着。当我尝试呐喊时,才发现我的嘴巴被封的死死的。
我做了几下深呼吸,尝试去理清思绪,回忆最近发生了什么。
我的思路开始清晰……
我隶属亚洲联邦里一个专司生产浓缩铀电池的房车聚落,一个城级别的聚落,名叫斯考特城,我是里面的一个高级技术员,同时还拥有这个聚落10%左右的股份……是的,我算是一个富豪,而像我这样的一个富豪,本来现在应该在斯考特城车队的中心地带的那群最豪华的房车的其中一辆里面,喝着上等的红酒,陪伴着我的妻子。但就是因为那名叫蒂塔镇的矿产车队的那帮毫无诚信的混蛋,上一次给的不是沥青铀矿,而是随便拿一些铁矿把我们的采购队忽悠了过去。所以斯考特的董事会决定必须派一个懂行的技术员跟随这采购队,也就是派了我。
另外,我还带上了我的妻子,这也许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错误的决定……是因为她苦苦哀求我带上她,我跟她说虽然采购队有一班护卫队保护着,但一路上还是会有不少的危险,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异型走兽的袭击,但她还是坚持想要看看外面的世界,她说她已经过腻了大型房车聚落中心富人区的奢华生活,而我答应了她,也许是因为我实在太爱我的妻子,一刻都不想离开她,或是因为对采购队的武装有足够的信心,我从来不低估外面世界充斥着的怪物的可怕程度,但我却忘了,人类的可怕程度丝毫不亚于那些生物……
在采购回途的路上,我们收到了驻扎在路途附近的一个村级别房车聚落的邀请信号,我们以为那只是个专门做路上来往的采购队或旅行者生意的餐饮业车队,于是放松了警惕顺着信号找到了他们……
当我们靠近的时候,我们已经闻到了那能让人垂涎的烤肉香味。出来迎接我们的是那个车队的村长,那是个大腹便便的胖子,他身穿蓝色西装并带着领结,头戴桶形礼帽,手执文明杖,还留了个标致的八字胡须,显然他是在刻意模仿19世纪的英国人打扮。他介绍自己名叫西蒙,也介绍了他们这个车队是远近驰名的烤肉之乡。
我们进去后发现这里的人都刻意打扮成19世纪英伦风格形象,每个人都是那么的彬彬有礼。就连他们的房车都是刻意做出英伦复古风格,车厢部分都是统一用红木打造,顶盖上是各式各样的木雕,我当时还相当欣赏他们这样的企业文化。另外我还记得有个房车是专门卖铅笔素描作品的,那些素描画的逼真程度让人叹为观止。
而我能回忆的最后部分,就是我们在那里最大的餐吧房车里面吃着烤肉喝着啤酒,那餐吧里还配了乐队,演奏着爱尔兰式的音乐,我们的一些人吃饱喝醉后又唱又跳,我的妻子笑的合不拢嘴,我还记得有个穿着伞裙的大胸女人,牵着我们中的一员出了去。
我忘记这场宴席持续了多久后,突然一群人从地面冒了出来,他们每个都拿着砍刀……
再后来,我便忘记了……
我想通了为什么我能想起一千年前的事了,人们都说人在生命即将终结的时候,会想起生前的所有事情,也许我的时候到了。但我还活着,他们并没有杀我,而是把我吊着,所以还有谈判的余地,也许我的妻子还健在,我决定不管他们提出什么条件,我都会答应,只要他们放了我跟我的妻子。
不知过了多久,有几个人进了来,他们打开了灯,这下不再漆黑一片,我看到了我的妻子同我一样倒吊着,她就在我的对面,她正处于昏迷状态,嘴巴被胶布封着。
而我看到的附近的景象,使我宁愿回到之前的漆黑一片……我看到跟我同行的所有人都被整齐的倒吊着,他们被脱光了衣服,每一个人的喉咙部位都有一道血口子不断滴着血,下面是个装满了鲜血的水槽,他们的皮肤都变得惨白,显然已经死去了有一段时间,血都快放干了。我还能看见在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屠宰台,上面放着一个我素未谋面的人的头颅,旁边是只剩下一堆排骨。我顿时意识到我之前吃下的是什么,一阵恶心袭来差点作呕。我也明白为什么我会感到寒冷,因为显然这里是储存鲜肉的冷冻库。
后来一个男人走到我面前,他就是这里的村长,那个叫西蒙的大腹便便的男人。他拆下了封住我嘴巴的胶布,另外叫人用水淋醒了我的妻子,我的妻子看到了我便支吾的叫着。太好了她还活着!我松了一口气。
那个叫西蒙的男人表现出跟昨晚一样的礼貌,先跟我说了句早安。我苦苦哀求他放了我跟我的妻子,他想要什么我都会给他,我跟他说我是斯考特城里面的富人阶层,人人都认识我……
但他说不需要我的财富,他说我们两个只能活一个,他问我是否愿意把这生存的机会让给我的妻子,我毫不犹豫的回答愿意。
我后来发现原来他只是在玩弄我,我回答完没多久,他就当着我的面割断了我妻子的喉咙。我愤怒的嘶吼着,我不断的喊我会杀了他,我会杀了他……我能感觉我的怒火让我浑身发烫,我脸上的青筋凸起。
而他却满意的看着我,他说对,就是这样,愤怒……然后他把刀刺入了我的肝脏部位,我疼得不断的吼叫,流出的鲜血浸湿了我的脸。
没错,我快完了……这时我发现传说是真的,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一生中所有的记忆会涌现出来,我一千年来所有尘封的记忆,如同电影般在我眼前浮现,我想起了所有的事情……
我想起了我是怎样一步步的奋斗坐进了斯考特城的管理层,我想起了我曾经在太平洋的船队里呆过一段时间,我在那时候见识了让我永生难忘的海啸,我还想起了我曾做过冰毒的生意,我成了大毒枭,还活活烧死了我的竞争对手,连同他们的家人……原来我曾经是个恶棍,直到遇见了我的妻子,我的人生便改变了……
最后,我又回到了一千年前的那一刻,那一次粒子对撞实验,就在那一刻幽冥世界的大门打开了,我盯着那条蛇,它猩红的双眼仿佛也在盯着我。当我回过神的时候,那些黑色的手臂不见了,我的周围都是破碎不堪的尸体。后来保安冲了进来,把我护送出了观察室,在离开那里以前,我看到了那个黑球迸发出无数的黑影,直接穿透了对撞机,冲向了天空。
而我似乎想起了什么……蛇……修改过的参数……我想起了那些修改过的参数……人类莫名其妙的长生不老……
伊雷蒂塔托教授的话再次萦绕在我耳边……十一维空间只蜷缩在普朗克长度里是有原因的
是的,这如同一个死结把我们锁在了三维空间里,也许我们被这样的锁保护着
空间是个锁
时间是个锁
物理是个锁
无限是个锁
而现在我们正把这个锁解开……
濒死是如此奇妙的体验,它让我的大脑前所未有的飞快运转,让我想通了以前未曾想通的事……我想通了伊雷蒂塔托教授的话,也想起了前面5次实验失败的原因……我幡然醒悟!
这时我想跟眼前正在杀我的那个人说住手,我想起了某个重大的秘密,我终于明白迷雾的本质是什么了!也许我能解决这世上所有的迷雾!但正当我想这么说的时候,他却已经用刀割断了我的喉咙,也许是因为他嫌我的嘶吼声太吵影响了他的兴致。
命运就是这样的讽刺啊,本来我能解决掉所有的问题,本来我能成为这个世代的救世主……但命运就是这样的不可理喻不是吗?难道因为我知道了一些东西就能让我在残酷的命运面前有通行证吗?
就这样吧……我已经受够了这操蛋的世界,永别了……
于是,这也许是仅存的知道迷雾秘密的人死去了。
周围的人看着自己的老板娴熟的把那人的肝脏整块割了下来,虽然他们都做惯了人肉生意,但是生吃人肝脏的这一恶心嗜好,也就只有他们的老板食肝者西蒙才有。他们能猜到接下来西蒙会跟往常一样,把那块东西放在一个四脚餐桌的瓷盘上,在自己的胸前系一个餐巾,两只手分别拿着一把餐刀跟叉子,像吃牛排一样去品尝那血淋淋的东西,一边还会放着古典音乐。那景象甚至能让这些当了几十年屠夫的人都觉得作呕。
而刚被他夺取肝脏的人,死的时候脸上仍充满了扭曲与困惑。在这里的人看来,是的,用脚趾头都能想明白,这里不会放一个活口出去,而西蒙给他那道选择题的意义是在于激怒他。每一次大屠杀之前,西蒙都会在猎物中物色其中一个,暂且留他的性命,为的是让他在死前被激怒。因为西蒙认为,人在极度愤怒的时候,大量的热血涌入肝脏,然后趁着这时机把它整块割下,就能体会到最鲜美的口感。
西蒙的下属们曾怀疑他也许是个吸血鬼或是僵尸,但他却不像吸血鬼那样只能晚上出动,也不像僵尸那样呆头呆脑……从某种意义上讲,西蒙是个比吸血鬼或僵尸更可怕的存在。
“嘿老板,我们有新的状况了!”放哨的杰克充满兴奋的跑来对西蒙说。
“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亲爱的杰克,不要在我用餐的时候来打扰我!”西蒙用刻意压低的声线说道,尝试透露出自己的愠怒。
而杰克回应道:“哦,对不起,亲爱的老板,这样看来我只能在你拉屎的时候来打扰你了,你一天到头什么时候不是在用餐呢?”
“好吧,”西蒙用餐巾把嘴角的鲜血抹干净后说,“现在你告诉我遇到了啥状况?”
“我们发现了在距离两公里外有个正在走路的人,并且他是朝我们的方向走来。”
“走路?他没有载具吗?还是一个人?”
“是的,但他身上有不少宝贝,你最好过来瞧瞧。”
西蒙来到了这里最高的房车的顶层,用望远镜看到了杰克提到的那个人。那人身穿长到膝盖的棕色皮夹克外套,头戴圆顶帽,背着个有他一半体型大小的大背包,如杰克所说,那人身上有不少宝贝,他右侧的肋骨处有个枪套,里面放着的也许是一把左轮,上半身跟腰间挂满了弹夹,——一般会这么做的人要么是在集市里炫富的有钱人,要么就是随时准备厮杀的枪手,一个真正的战士……
西蒙猜那人是属于后者,毕竟极少人敢一个人在没有载具的情况下行走在旷野中,也许他是一名猎人。
“他就这么一直走着过来吗?”杰克稀奇的问道,“什么人会连辆车都不开,就这么走着,他是有什么想不开吗?”
“也许是他的车遇到了什么怪物的袭击报废了。”其中一人说到。
不用载具,靠自己的双脚行走在大地上的人,这似乎让食肝者西蒙想起了什么,也许他以前曾接触过这类人,只是现在想不起来了。
“怎样老板?需要我把他毙了吗?等他靠近点的时候?”杰克已经端着一把MK12狙击枪说道。
该不该现在就用这把MK12狙击枪把这个旅行者杀了?在食肝者西蒙看来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他纠结的并不是该不该杀了这个人,反正迟早都要杀的,纠结的是该不该用狙击枪来杀……一发狙击枪用的5.56mm规格的北约标准弹的价格,相当于10发银制手枪子弹,能在市集上买一头牛。但从眼下这个猎物身上挂着的宝贝来看,即使损耗一发北约弹也是笔相当划算的“生意”。
这在许多人看来,是个无需多想的问题,只需要一发子弹,一秒左右的时间,那旅行者身上的财物就能轻松到手。但怎么说呢,人一旦习惯了成功,就会逐渐忘记了风险,变得越来越看重成本,即使那成本跟收益对比起来显得微不足道。西蒙就是这样的人,他们已经无数次成功洗劫与屠宰了路上来往的车队,有采购队,有小型房车距离,有旅行者,甚至有赏金猎人队伍,每一次都是用同样的手法——给他们吃喝,给他们音乐啤酒,他们就会放松警惕,然后埋伏在附近的人就会用刀把他们砍了,整个过程不用耗费一颗子弹,不管这些人是否全副武装。
而现在面对的只是一个人,一个孤独的旅行者,这次的活应该比以往轻松的多,何必要浪费一头牛呢?
但西蒙不知道的是,他很快就要为他的这种想法付出惨痛代价,他在后来不断重复的想,为什么不当初就用狙击枪把他杀了?不就是一头牛的价格!不就是该死的一头牛的价格!
“不要开枪,杰克,我们用回老路子。”西蒙说道。
“好吧,全听你的,老板。”杰克有点不情愿的收回已经瞄准旅行者的狙击枪回答道。
西蒙召集了车队所有人部署计划。
“现在看那家伙身上只有一把左轮枪,但我肯定他那大背包里还有不少大家伙,所以千万不能掉以轻心。但我想先让大奶子萝丝试下能否搞定他。”
大奶子萝丝曾无数次用色诱的方式搞定了不少人。原本萝丝能够色诱男人简直是个奇迹,只要看看她脸上的雀斑,还有那满口的烂牙就理解了,但好在她有着完美的大胸部,不少男人为之痴狂,只要她把自己的那对奶子往男人的脸上狠狠的蹭上去,男人便会忘掉一切,然后萝丝便会用一把匕首往他后脑勺一捅。
“但如果萝丝失败,我会尝试请那人喝下午茶,然后在喝茶过程中尝试问他是否能借他的那把左轮看看,我成功拿到了他的枪后,你们看我信号行事,以我摔茶杯为信号,一旦发出信号你们再杀出来,明白了吗?”
西蒙讲完计划后,大伙都回到自己的岗位上。
雷加远远就看到一个精瘦的男人端着一把狙击枪坐在一个中型战车车顶的沙滩椅上,他的旁边是门格林重型机枪。
“中午好旅行者,欢迎来到烤肉之乡巴比丘村,我是这里的观测员杰克·琼斯,乐意为您效劳。”精瘦男人热情洋溢的对旅行者说。
“雷加·亚伯拉罕,乐意为您效劳。”雷加回应道。
“你就是这么走过来的吗?”杰克问道,“我老远就看到你了,你的车呢?遇到麻烦了?”
“没有,我只是更喜欢步行,这对健康有好处。”
“哇喔,确实相比于外面那些怪物,肥胖更可怕些啊。”杰克讽刺的说道,“走那么多路你一定饿了吧,推荐你去找萝丝的烤肉店,相信我,你会有意外收获,就是前面的第三辆房车。”
“谢谢您的指引,祝你愉快。”
雷加道谢完后,便走进了这个车队。
这个车队由不到10辆房车组成,其中有专门用作大型厨房的房车,还有用作冷藏食材的。这里所有的房车几乎都用红木的风格,这让雷加感觉这些房车就像他以前见过的那种大竖钟,只存在于主题公园。他能看到有房车是卖烤肉,有的是卖肉干之类的干货,但最吸引他眼球的是其中有家是卖素描画的,这些画的精细程度让雷加觉得惊叹。
最大的那台房车是用作宴席的,车厢约有1个篮球场那么大,比它的底座还大出了两倍,厢面是用红木跟落地塑胶玻璃组成,可以从外面看到里面别致的装修,另外雷加发现这车厢的地板离底座足足有1米多,足够藏着一队拿着砍刀的歹徒……而现在雷加用他的超感知力,可以感知到现在这帮持刀者就躲在这些房车里面,随时冲出来砍他的脑袋。
他们就是用这种拙劣的方式,残害了一队又一队的旅行者吗,雷加心想。
他来到了杰克推荐的那家烤肉店,那是一辆20平米左右的房车,除了外壳也是红木外其他跟在世界各地最常见摊卖商品的房车没什么区别,车厢的一面是完全对外敞开,上面放了一架烤肉台,还有其他各式各样的厨房用具。房车外面放了几张桌椅。
“想吃点什么呢,帅哥?”萝丝招呼道,“我推荐您试下这里的烤肉汉堡,不少旅行者吃过以后又专程回来。”
“这里有沙律吗?”雷加问道。
“有,但你不试下这里的烤肉汉堡吗?保证比麦当劳的好上百倍。”
“不用了,只要沙律就够了。”
“那盛惠2铅。”
雷加从自己身上其中一个弹夹里掏出了两枚铅制子弹递给了萝丝后,便随便找了张桌椅坐下。萝丝赶忙过去擦了擦桌子,不忘记故意露出个低胸,两个巨大的乳房随着她擦桌的动作剧烈的摇晃,同时萝丝还向雷加抛了个媚眼。然而雷加一直都没用正眼看她,眼睛只是冷冷的看着另一个方向。
“看样子那家伙对雀斑脸一点都不感冒啊。”在远处一直观察着的杰克在对讲机里说,“毕竟并不是所有人都爱好天文不是吗?哈哈。”
“那用回老办法。”西蒙说道。
当雷加把沙律吃完的时候,看到一位大腹便便的男人正向他走来。
“你好啊旅行者,在下西蒙·哈萨克,是这里的村长,乐意为您效劳,我能请您喝杯下午茶吗?”西蒙问道。
“雷加·亚伯拉罕,乐意为您效劳,我很荣幸。”
于是西蒙便在桌的另一边坐下,并吩咐萝丝去备茶。
西蒙喝了一口茶后,说:“亚伯拉罕先生,我对您相当感兴趣,我已经忘记了上一次遇到徒步旅行者是在什么时候了,也许我从来没遇到过,我能问下为什么吗?”
雷加慢条斯理的喝了口茶后,说:“你可以直接叫我雷加,你是问我为什么徒步旅行吗?为了欣赏沿途的风景,开车太快,会错过很多不是吗?”
“真有趣,您是个猎人吗?”
“嗯,算是吧……我猜那辆是您的房车,对吧?”雷加指了指远处的一个房车问道。那台房车算是这里第二大,是这里最豪华的房车,窗户是布满精细花纹的扇窗,窗外的铁架子跟车厢上檐都种满了花,车厢顶有一圈栏杆,栏杆里面放了一张桌子还有几个椅子,旁边有一台烤肉架还有一盆桔子树,在靠近车头的顶部位置却相当违和的搭载了一门格林重型机枪。
但雷加感兴趣的不是这部房车本身,他感知到这个车里面还囚禁了一个人……
“没错,很可爱对吧,”西蒙自豪的说,“TH3000的底盘,别看它外表是红木,但其实我是有意让它涂成这样的,实际上车身都是钛合金构造,这年头你花多少财物在安全上面都是值得的不是吗?”
“那岂不很耗油?”雷加问道。
“对,油耗是个问题,而且走起来也慢,所以我迟些打算给它换个核动力引擎。”
“哇噢,核动力,富人阶层的标志。”
“是的,我知道核子电池电池确实很贵,同样能耗的核子电池价格比燃油高很多,但是一小块这样的电池就足以环游世界好几圈,相当于几十吨的汽油,至少好几十年不用为燃油发愁了不是吗……那么你的呢,你的房车现在应该被托管吧?”
“我没有房车。”雷加回答道,说完便喝了口茶。
西蒙这下不知道该怎么把话题进行下去,他沉默了一回后,终于打算谈谈雷加肋骨处的那把左轮枪:“你的那把左轮真漂亮啊,我已经很久没见过长管式左轮了,我猜那是44马格南吧?”
“看来你挺懂行的,没错,是44马格南,”雷加回应道,“我看你似乎对它很感兴趣,我发现你刚刚已经瞅了好几次了。”
“嗯,我确实很喜欢这些小玩意,希望你别介意。”
“不,一点都不介意,你喜欢的话可以拿过去看一看。”雷加说道。
“哇噢,你是认真的吗?”西蒙很诧异居然是对方主动提出来把枪给他,“那真是太感激了。”
于是雷加就把枪从枪套取出来,放在桌面上推了过去。
西蒙把左轮放在了掌心仔细的观赏,确认了里面装满了子弹。
这一切太顺利了,西蒙心想。他眼前的这位陌生人居然一点戒心都没有,现在雷加在西蒙眼里,就是一盘菜盘上的肉,随时可以送进嘴里,该不该现在就把他解决了呢?或许再跟他聊聊,打发这下午的时光?西蒙确实对眼前的这个人产生了兴趣,他从开始就有种感觉——以前曾遇到过这类人,但怎么都想不起来。
这时雷加拿了包烟出来并用火机点燃了一根,深深的吸了一口后,问道:“你相信上帝吗,西蒙·哈萨克?”
雷加的说话方式让西蒙感觉到跟一开始的不一样,轻柔而又低沉,像是轻声细语,但却又让人感觉每个字都极具分量。
本来西蒙已经打算要摔破杯子发出进攻信号,但因为雷加这么一问,顿时有了攀谈的欲望……那么,我还是觉得送他上路前陪他聊聊吧,西蒙心想。
“那要看你说的是哪位上帝,”西蒙说道,“有人看财富是上帝,有人看权力是上帝,有人看顾客是上帝,有人看吸血鬼是上帝……”
“你知道我说的是哪一位,”雷加打断道,“主宰世间万物的那唯一的一位。”
“哦,那位……很抱歉,我不相信,在我看来‘上帝’这个词是失败者寻找精神寄托而创造出来的东西,想藉此让自己相信一切都会好的,但事实上一切都不会变好,不是吗?”
雷加与西蒙对视着,沉默了几秒后,雷加说道:“信仰是人性的支撑,相信正义必得伸张,相信光明必驱逐黑暗,是这样的信指引着人类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西蒙听了雷加说的话,咧嘴笑了几声后说道:“哦……你说正义必得伸张,我已经好多年没听人说过这样的话呢,我想也许没多久以后人类已经忘记曾经有‘正义’这个词,但既然你提到正义这个词,我想跟你说个故事,关于正义的。”
“洗耳恭听。”雷加回应道。
西蒙掏出了根烟斗并点燃它,吸了一口后,开始慢条斯理的说起那个故事:
“在许多年我曾在欧洲认识一个富商,他靠做粮食生意赚了不少财富,他一无所缺,又是个善良热心的人,想要做点事回馈世界,他听说东欧那里在闹饥荒,于是他带着自己生产的粮食打算去捐助那里的人,还带上了自己的妻子跟女儿。
去到那里的时候他发现,问题并不在粮食上。盘踞在那里的车队的人都是非裔,他们有两派——哈瓦卡族与叶尔辛族,因为是世仇之类的狗屁原因,叶尔辛人长期欺压着哈瓦卡人,哈瓦卡人的粮食被严格控制,被迫为叶尔辛人做苦力,却拿着微薄的工资,他们中大多数人连房车都买不起,都是住在一些货运车里面,也买不起像样的武器……那个富商在那里还得知,曾经有个哈瓦卡人试图反抗叶尔辛人,因为这样他所在的车队的哈瓦卡人全部被砍断了右手……
看到那里的情境,那个富商就跟所有有良知的热血正义人士一样,觉得这是错的,事情不应该是这样运作,为了正义,他决心要改变这一切,是的,为了正义……于是他向哈瓦卡人提供了武器,帮助他们推翻了叶尔辛人对他们的统治,经过了多年的努力,他成功了。
可后来,事情的进展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占据了资源并夺取了政权的哈瓦卡人对叶尔辛人进行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不单只是对叶尔辛人,只要是曾经支持过叶尔辛人,或是跟叶尔辛人有来往的族群,都成了虐杀对象。
到头来,哈瓦卡人在做叶尔辛人做过的事……哦不,他们做的还要更恶劣的多。
所以你瞧,那个富商所做的一切,并没有让正义得到伸张,他只是帮他们互换了角色罢了。那个富商很后悔自己所做的事,但他仍然没放弃正义,他尝试去劝说哈瓦卡人,阻止正在进行的大屠杀……
后来他带着他的妻子女儿在叶尔辛人的一个小车队逗留的时候,遭到了哈瓦卡人的袭击,显然袭击者并不知道那个曾经资助过他们的人就在那车队里面。在这过程中,那个富商被一个从他太阳穴擦过的子弹击晕了过去。
而当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尸体堆里,他找到了他妻子跟女儿的尸体……他的妻子跟女儿,被那些歹徒强奸了一遍又一遍后,又被残忍的肢解了……”
西蒙停顿下来吸了口烟后,说:“现在,我亲爱的朋友雷加·亚伯拉罕先生,你能告诉我你怎么看待这故事里的正义?富商所追求的正义,导致了后来他妻子与女儿的惨死,对于她们来说,这算是正义吗?”
面对西蒙的提问,雷加选择了沉默,于是西蒙继续说:“显然不是,对吗?现在我们知道了整个故事的前因后果,回过头来看看那富商一开始所谓的正义,带来了后来许多人的厄运,我想那些人,肯定不会承认那富商是正义的不是吗?……但是我们没有预知能力,我们无法预测事情的结果会是这样,所以就在当时看来,我们没理由说他不正义,我们所有人都会说他是为了正义,不是吗?”
西蒙停顿了下,往前靠了靠,用更深沉的语气说道:“所以你瞧,这导出了一个相当讽刺的结论——因为无知,所以正义……无知竟然是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何等的讽刺啊……”
说完这句话后,西蒙又把身体靠回了椅背,吸了口烟后又继续说:“袭击过后,歹徒把所有一切能带走的东西都带走了,房车、粮食、武器等等,除了尸体,饥饿的他就在那一天第一次尝到了人肉的滋味,并且上了瘾……后来他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尝一次人肝脏的味道,并不是因为他觉得美味,而是因为他要通过这样来让自己永远不要忘记那一天,他在那一天看清了这世界的真相……你知道真相是什么吗,雷加?”
雷加只是与西蒙对视着,面对西蒙提出的问题,他再一次选择了沉默。
西蒙同样注视着雷加,愈发激动的说道:“真相就是,这世界本来就是人吃人的世界,要么吃,要么被吃,两者只能选其一,没有中间地带……所谓正义,只不过是一些愚蠢的人想要尝试让世界按他们的想法去运转,这世界应该要这样,这世界应该要那样,正义这个词只是在彰显着人类的妄尊自大……我们所建立的所有秩序,人类所建立的所有文明,都只不过是为了逃避现实,掩盖这个真相,这个简单的真相——混乱才是这个世界的本质,我们最终会被自己的罪孽吞噬……”
西蒙说完这番话后,便没有继续再说了,只是注视着雷加。
短暂的沉默后,雷加终于开口说:“你知道吗?我并不打算否定你,也许在我内心深处有一部分认为你是对的,也许这世界已经堕落的无可救药了……只是我的族人——亚伯拉罕族一直都相信人类终有一天会复兴,世界会恢复最初的样子……‘要对人性心怀盼望’,长老经常这么对我说……直到他们临死前,依然是这么相信,并把这使命托付了给我……他们说上帝承诺过亚伯拉罕的后裔必如天上的繁星,如海边的沙一样多……可现在就只剩下我一个了。”
雷加吸了口烟后,又继续说:“关于上帝,其实我也没多大指望,我刚刚这么问你也完全是因为我的族人……说实话,我并不认为我能完成他们托付给我的使命,但我依然愿意尝试走下去,愿意有一半按他们的方式去行事,那是因为我敬仰他们,是因为我爱他们……也许哪一天我在这使命之路上死去……我盼望那一天的到来。”
雷加掐灭了手上的烟,近乎冷酷的注视着西蒙说:“所以,哪怕我知道你们已经把不少无辜的人剁成了肉酱,而现在在我周围埋伏了20个拿着刀的混蛋,随时要冲出来砍我的脑袋,我还是要问你一句……西蒙·哈萨克,看在上帝的份上,你愿意悔改你的罪行吗?”
西蒙尝试让自己保持着处事不惊的形象,但其实他已心乱如麻。他不断的想,眼前的这男人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他到底是怎么知道的!这不可能!明明是他被我们包围了,但为什么却感觉是他在掌握着大局?
西蒙看了看放在雷加脚边的大背包,猛然意识到如果对方知道了一切,那么随时可能从那包里掏出武器……不能再等了,就是现在!
西蒙突然举起雷加给他的左轮枪,当他对着雷加扣动扳机的时候却卡壳了。
“看来答案是不,我很遗憾,西蒙·哈萨克。”雷加仍然用喝着下午茶聊天的语气说道。
西蒙猛然把一个茶杯往地上一砸,站起来大喊:“就是现在!”
顿时,周围四面八方冲出了20个拿着大砍刀的歹徒。
这时西蒙看到雷加也站了起来,如同魔术般从两只手的衣袖里伸出了两根方形棍子并举起了它们,但直到不到半秒后那“棍子”发出了三下低沉又洪亮的轰鸣,同时持刀歹徒里有三个被轰掉了半边脑袋,西蒙才意识到那两根根本就不是什么棍子,而是枪管大的吓人的手枪!西蒙活那么久以来从来没见过长这样的手枪,两把枪的中间都有条条纹,分别是红色与白色。
雷加转身瞬间又开了一枪,子弹同时穿透了前后两人的脑袋。西蒙心想这哪里是手枪,简直就是在挥舞着两根大炮!
“快撤退!用枪!该死的用枪!不要再吝啬子弹了!”西蒙一边大喊着,一边快步往自己的房车方向跑去。
其他歹徒也四散而逃,躲到房车里面,在这过程中有三个被背后而来的子弹击杀。
西蒙躲到了自己的房车里面,惊魂未定的他给自己找了一把AK47,同时很诧异为什么刚刚聊天的时候没发觉他袖口里藏了两把枪,藏着这两根大炮一般的枪他不可能不会察觉,仿佛那两把枪是凭空变出来似的。
歹徒们各自都在房车里面找来了枪械,并利用房车作为掩体。
其中有个靠着房车的墙,紧张兮兮的跟另外一个做同样的事的同伴说:“那操妈的用的枪似乎装的是手枪子弹,所以应该不会击穿车厢板的,对吧?”
刚说完,随着一声轰鸣,一颗子弹穿透了车厢板,同时也穿透了说那话的人的脑袋。另外一个人被吓得大叫,端着AK47站了起来,想从窗户那开火,但还没来得及射出第一发子弹,就被一颗子弹击穿了心脏。
雷加不慌不忙,充满了节奏感的开枪,每开一枪,都会有一个躲在房车里的倒霉鬼被穿透车厢的子弹击杀。有人尝试还击,但都似乎被雷加提前预知似的,还没瞄准就被击杀。
这时在一百米开外趴在一格房车顶的杰克,已经用狙击枪瞄准了雷加的头,一边自言自语道:“该死的,一开始就该这么做了……”
杰克在他觉得万无一失的时候扣动了狙击枪的扳机,然后他看到了不可能发生的事,雷加只是头轻轻的一侧,就避开了狙击枪子弹,没有一丝多余的幅度。
杰克被眼前的这一幕惊讶的张大了嘴,说道:“我勒个去,这简直见鬼了!”
紧接着,雷加往狙击枪子弹飞来的方向开了一枪,子弹正正击中了杰克的额头中央。
在这当口,雷加正背对着西蒙所在的方向,西蒙果断端着AK47冲了出去,但意想不到的是雷加比他更快,转身就一发子弹击穿了西蒙的肺部,西蒙整个人被击飞重重撞到了自己的房车。
剩下的几个歹徒同时大喊大叫冲了出来并乱射一通,雷加一个侧身鱼跃避开子弹,同时在半空中以闪电般的速度连开了几枪,便把剩下的几个解决了。
就这样,20个歹徒全被击杀。
西蒙奄奄一息的背靠着房车坐在地上,雷加向他走来。
这时,一直躲在房车里面的萝丝站了出来,扛着一把重型机枪喊:“去死吧!你这死基佬!”
但是对于萝丝这样的女人来说,重型机枪的后坐力实在太大了,以至于大部分的子弹都往天上打去。而雷加没有还击,只是静静的站在原地看着。后来,萝丝尝试用自己柔软的胸部抵着重型机枪的托把,谁知托把在她胸部上往下一滑,以至于枪口对准了自己的下巴,而她又忘了这时候应该要松开自己扣动扳机的手指,于是萝丝就这样被自己杀死了。
“我终于想起来了,”西蒙一边呛着血一边说,“人们说的对,人临死的时候会想起一切事情……你是名破雾者,雷加……对……我早该想到的,当我看到你徒步行走在旷野中,还有你提起亚伯拉罕这一姓氏的时候……我还以为在几百年前你们就已经死光了呢。”
西蒙吐了一口血后,继续说:“你们曾经救过我,在我还是孩童的时候,你们把我从一帮狼人手里救了出来……所以,你们以前把我救了,现在又杀了我,你们做这一切的意义是什么呢?……告诉我,雷加,你所追求的正义到底是什么?如果全世界所有人都已堕落,你是在为了谁伸张正义?”
而雷加,面对这样的提问,只是用低沉的声音一字一字冷冷的说:“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就把所有人都杀光……”
听了雷加的回答,西蒙便一边呛着血一边大笑起来。
“我喜欢你这一回答……原……原来你才是个大魔头……我开始爱上你了……感谢你,让我在死的时候明白,原来极致的正义,就是极致的邪恶啊……”
西蒙的笑声逐渐衰弱,最后便断气了……
第一章食人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