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除了小园园的“洪荒之力”,有关里约裁判的争议也刷了屏,其中有一则是有关举重选手黎雅君。
教练都认为此块金牌应是囊中之物;首次试举显示成功,但随后被仲裁改判,而中国队教练等一干人在后场备战剩下的比赛,对此毫不知情,仍然按照原定方案试举126公斤,最后两次连续失败,赛后才知道首次试举被判失败,已经过了申诉有效期,导致最后没有成绩。
还能发生这种事?改判教练居然不知情!!!选手自己总该知道吧,为什么不当时就申诉?
这样低级的错误,实在是不可思议!!!
为此我又特地查了相关的新闻报道,还真是这么回事:
中国女子举重队总教练王国新赛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了前因后果:当时他和她的主管教练,还有男队的于杰总教练都在场,在她第一次举完123公斤后,回来看到后面的显示灯是两白一红,看完以后觉得没事了,所以才决定下一把增加重量。
可实际情况是,虽然3位当值裁判一开始的确给了两盏白灯一盏红灯,但很快5位仲裁全部给了红灯,结果随即被改判。可偏偏这么关键的信息,中国队的队员和教练都没有在第一时间注意到,结果在首次试举被判失败之后,仍然做出了第二把加到126公斤的决定。
当黎雅君得知结果改判的时候,时间已经非常紧张,她本想查看录像进行申诉,可是仲裁做出的改判结论是无法申诉的。黎雅君知道改判应是在第二次试举之前,可不知为什么,一直到赛后,教练员才知道第一次成绩无效。
难道我们四年磨一剑,就是这样粗枝大叶的备赛水平?
说白了,黎雅君的冲金失败,根本怪不了裁判,全是输在了我们自己对于备战细节的忽略上。
第一:对于比赛现场情况的掌控完全失效
比赛结果被改判,这并不是第一次碰到,如王国新在采访中所说:“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时候,针对陆永的一次试举,刚开始裁判给了3盏白灯,很快仲裁把我们拉过去,改判失败,然后我们再举一把,成功了。”
既然此前就出现过这样的意外,为什么没有对这种赛场的意外做充分的预案,没有安排专人对每一次试举裁判结果做最后确认?难道我们四年磨一剑,在最后临门一脚时,不值得把执行的每一个细节做到位,难道就是这样粗糙豪放?
出现这样的严重失误,难道用一句“中国队的队员和教练在极为有限的时间内忙于准备下一次试举,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及时知晓这种情况”就可以把责任轻松推卸掉?
第二点:现场紧急状况的预案形同虚设
根据新闻报道,当黎雅君得知结果改判的时候,应该是在第二次试举之前。如果这个时候改判的情况及时通报给教练员等,还有可能对比赛方案进行调整,以保守的姿态至少获得一枚奖牌。
可不知道为什么,最后仍然是按照既定的方案来执行,在没有一个有效成绩的情况下,直接冲击126公斤。最后两次失败,没有成绩,退出了角逐。
为什么会这样,新闻报道中没有写。
是黎雅君忘记说?还是平时根本就没有队员发表意见的余地?还是教练对于调整方案的必要性没有充分的认识?
不知道。唯一知道的,四年磨一剑,最后败到了细节上。
自行车竞赛界有个知名的“1%”的哲学,说的是一名叫提姆-德威尔接手英国自行车队后,并没有直接从运动员本身的训练抓起,而是着眼于保持自行车链条的整洁,提高沿途补给,聘请运动医生对每个运动员进行身体动态检测,要求每个运动员必须保持8小时的睡眠……这是专注于这样的细节,致力于将每个方面都提升1%,最终成起了英国队的霸主地位。
我们国家运动员各方面的训练水平都已经是世界一流水平,但在备战的准备上能否向英国的自行车队学习,把每一个细节都做到位?因为,细节的失误带来的不是少块奖牌的问题,而是辜负了运动员多年挥洒的汗水、受的苦、流的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