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Nichole 文学/情感
庆幸,最近结交了几位“酒肉朋友”,在北京。
一年中,我吃烤串的数量不会超过5次,而最近的两次确实跟这几个人在一起。有一次是在家附近,穿着超短裤,休闲衣服还有运动鞋就出来了,说真的,这种样子没有多少人见过。
为了自己那一次很特别的壮举,专门撰一篇稿去炫耀这件事情:我交到了工作关系以外的真朋友。
而今天我们第二次撸串。在纠结吃日餐还是中餐,甚至在一家日本餐厅喝了人家的水,翻了人家的菜单之后还是决定换撸串儿了。
白天,我们一起为了一个共同的想法和项目去拜会了一位品牌主,踌躇满志;晚上,我们据点撸串,喝啤酒,意兴阑珊。
这样的过程很美,很活着。
白天去探索,达成共识,并下定决心,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我们都会坚持,用我们可以支撑的方式坚持下去,到了晚上我们是一起喝酒撸串儿聊初恋的朋友。
大家都吃得很撑,分享了彼此的青春故事,遇到好的情节还在琢磨着也许下一次我们可以做一部青春系电影剧本,媲美致青春或者匆匆那年,或者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我们坚信故事完全会比那些更好,因为鲜活的情节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先触动了我们自己,如果有这样的能力把它变成一个很好的故事,搬到银幕面前,让更多的人去读懂青春也不失为一件喜事。
有一个小细节不得不提。大家吃的太多了可是酒还有一些没有喝完,意兴阑珊的时候,大家并没有想离去的意思,索性要了一碟花生米。
生米真是个交情检验器。
花生米上来的时候,我直接上手去抓了。徒手。
对于花生米这个事情,我的理解还停留在很好的朋友或者兄弟光着膀子去喝啤酒的时候,应该是拿手去抓的那个花生(貌似电视也是这么演的),所以,哟就直接就上手了。
可是,两位在座的男士,是用筷子的。我直接把想法讲了出来:为什么你们都在用筷子,我用手呀?在我的印象当中,花生米就应该是这么吃的!大家完全被我逗乐了,然后放下筷子开启手抓花生米配啤酒的happy!
受开心的氛围影响,这几个人竟然用碗代替了酒杯!
有朋友,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大声说话大声笑,真好!
嘿,我有几个可以一起撸串徒手吃花生米且大碗喝酒的朋友,你有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