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无端微笑,要么百无聊赖,要么痛苦难当”这句话我只认同一半。
直到今天晚上。我独自打着伞,雨不大,风刮得人脸颊生疼。晚上十点半,这是我大学生涯的最后一个圣诞节,三两个好友,一个喜欢的人。准确的说是一个我喜欢但是不喜欢我的人。
而就在十二个小时之前我告诉自己“如果他今天十二点之前不给我圣诞祝福我就不喜欢他了,包括群发。”听说失望积累多了,自然就能放下,于是在心里定着各种各样的规矩,希望能积蓄足够力量,从泥沼中挣脱。
天真如我,以为能够说放就放。软弱如我,因为害怕失望而一再放低姿态。
其实我只是想让他知道,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呀,你扶我一把吧。即使只是礼貌的对我说声:“你没事吧。”我也可以飞一般的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土,笑得像个孩子,大声的对你说:“我没事!” 于是你再次礼貌的点点头,转身离开,留下我和我笑得合不拢的嘴。
而在回来的路上,十点半。我打着伞,提着电脑的左手有点酸,书包里的文具盒咔擦咔嚓的响 ,风没有大到发出呼呼的声音,倒也能把人吹得起一身鸡皮疙瘩。我感觉我的嘴角会时不时的向上杨起,十点半了,没有,应该是不会有了吧。想了想我又会,笑笑,然后脑海中突然闪过王小波的那句话“一个人无端微笑,要么百无聊赖,要么痛苦难当”原来真是这样。我不能再骗自己了,他是不喜欢你的,兴许他以前还把你当朋友,但是现在,你连普通朋友都不是,只是一个默默的在朋友圈里面躺着,逢年过节都不用发祝福。只会在不久后的某一天,他突然看见一个有点印象的头像,仔细想想又问“这是谁啊”然后再若无其事的删掉的那个人。这就是他眼中的你,无关痛痒,勾不起任何情绪拨动。
而就是这样一个人,让我的世界天翻地覆。
回到宿舍是十一点,室友出去过节,我烧了点开水,兑上凉水咕噜咕噜的喝下去,身体暖和多了。平时回到宿舍,我总会噼里啪啦的开始洗漱,然后爬到床上开始刷微信,点开他的头像看他有没有动态已经成了习惯。而今天我什么也不想干,只是坐着发呆,感受时间真真切切的从我身边流逝。
现在是十一点一十五。回忆起以前的一些蛛丝马迹,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呢,也许是一群人出去玩,马路上我和他并排走着,他突然走到靠车辆的那边的时候;也许是暴雨的屋檐下,他用伞轻轻敲了一下我的伞顶,说了一句“你是不是傻”的时候;也许是我坐在公交上看着窗外发呆,他突然在我眼前挥了挥手,我看向他,他说“到站了”的时候;也许是某一次走在他后面,看着他好看的小腿的时候……好像都不是,是第一次去他们寝室蹭网,和他的室友闲聊,他在旁边低头看书,说到好玩的地方大家都放声大笑,越过他室友我看见一个微微上扬的嘴角。就在那天,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了一段话:
“我忘了我说的话,却记住了他的笑”
阿信说,时间有脚,偷走一切。
偷走了藏在他脑袋里的回忆,而我却死拽着包袱不松手,于是活该被这个小偷打得鼻青脸肿,即使鼻青脸肿还是固执的不松手,直到现在。
原来,当我决定放下那份固执的时候,才能感受到痛,于是我决定放过我自己,结束这一场旷日持久的独角戏。我把目光移到了摆在书桌上的电子钟,十一点三十。最后半个小时。
有人说,人在死的前一秒,他的一生会在脑海里迅速的播放一遍。这件事不知真假,但是在一个人决定放弃另一个人的时候,她脑袋里关于他的回忆都会一一的出来道别却是真的。
半年前的一天,我也是坐在这张书桌前,舍友突然叫嚷着:
“实习分配名单出来了!!我和你一组诶!”
学院在大三这年都会安排实习,把整个年级的人打乱,分配到D城的各个公司,说是实习,其实不过是学校和公司之间互利的交易罢了,委屈了我们这些涉世未深的孩子屈服于学分之下。看了看名单,二十个人的小组,除了舍友的名字和旁边标注着组长的名字似乎见过外,其他都是陌生的。
“三班的班长是我们的组长啊!”舍友指着那个有点熟悉的名字说道。
“这个名字我也听过,但是没见过本人”我努力用它去脑海里对应一张脸无果。
“我在路上见过他和他女朋友”
“你到时候指给我看啊。”
那时候的我怎么也想不到就是这个名字会在我心里停留那么久。我时常会想,如果当时和别人换公司,或者开张请假条,这一切是不是就会不一样了。他永远只是我脑袋里那个知道名字但是对不上脸的人,也不会有后来我跟他说的那句:
“你知不知道你的很多行为都很容易让人误会。”
暴风雨来临之前总是异常平静。火车站,大家一起去D城的晚上,舍友指着一个180的男生说“就是他”,我迅速的瞟了一眼,然后偷偷的在舍友耳边说“挺帅的”。
一切都如往常,火车还有两小时出发,大家聚在一起聊天打发时间,旁边的情侣在腻歪,我啃了一口好友给的桃子“好酸”,百无聊赖的抖着腿,抬头打量了一眼清秀男生,有一双好看的小腿。而我不知道的却是,上帝在这个时候已经掏出了他寒光凌冽的匕首抵在了我的后背。
也许时间停在这里才是最好的结局,他只是一个已经有女朋友的比较优秀的男同学。
而我继续做那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并乐此不疲。
“咔擦,咔擦”的开门声把我拉回了现实,这个傻逼每次都不能一次性把门打开,我起身去开门,是约完会回来的舍友。
“还没睡呢。”
“单身多年的钟师傅在平安夜这天彻夜失眠呐”说罢抬头看见现在的时间,十一点五十。我笑笑,得准备洗漱睡觉了。
我们好像永远缺少一种缘分,从未有过相谈甚欢的时候,每次都是因为各种因素戛然而止。
三人行是两个月实习的主调,那天我们三儿一起去喝啤酒,中间朋友离开买点小吃,剩我们两干坐着,这恐怕是我这辈子过过最长的几十秒。他低着头不说话,我抬头看着广告牌,脑袋飞速运转“快找个话题!”有个小人拿着扩音喇叭在我脑袋里面催促。“说广告牌上的彭于晏好帅?”“说我想去看大鱼海棠?”短短几十秒脑袋里面出现了无数个提案,但都被一一否决,最后还是他先开口说话:
“我曾经绕着Z城骑了通宵的自行车”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还是低着头不看我。
我笑着对他说:“看来你很喜欢骑自行车啊。”
他不知道的却是几天前在他寝室我偷偷看了他的简历,上面写着喜欢骑自行车,喜欢爬山。就在他上班时间找我被主管呵斥的那一天;他打完篮球给我带了一个绿豆冰激凌的那天;我知道原来他并没有女朋友的那天;朋友说自己是妇男之友,他是妇女之友的那天;他晚上给我分享一首歌我没有回复他的那一天;我决定远离他的那一天……
后来我在微信上和好友聊天
“你有没有遇到过中央空调式的男生?”
“有啊,前男友就是,天秤座”
“他会主动找我聊天”
“找你聊天不算什么”
然后我才幡然醒悟,在他第一次微信上问我哆啦A梦有多少根手指的时候,我就应该告诉他
“哆啦A梦有多少根手指关我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