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的开始,是从初中二年级夏天一个燥热的下午,李阳丢给我一颗球,那个时候只会嘲笑大球并热衷于乒乓球的我不会知道,这开启了我以后新世界的门。
一帮十四五岁荷尔蒙没处发作的初中生,为了比试谁能抢到更多的篮板,不知疲倦的在自班门前一次次的跳跃,只为够到那个只有两米二出头的“八年级四班”的铁牌子,然而全班只有我一个能够到,这对一个只有一米六出头的我是无上的自豪和荣誉,仿佛只有我才是天选之子,是那个大大县城里大大的学校的能跳最高的能抢到最多篮板的人。当然也是最经常去政教处的人,不知道是太爱现了还是运气不好,政教处的胖老师总是能看到我在带头摸那个已经强调过很多遍不能摸的班牌。有一次李卓跟我说过:控制篮板就等于控制比赛。隐隐约约好像记得这是电视里谁说过的。
“李卓你白嫑我啊!” “嫑你弄啥,自个打了你都知道了。”
从此成为了水泥地篮球场和破木板没网的篮框下面不停拍球的板鞋牛仔裤同学。李卓诚不欺我,他们都乐意和我组队,一个只知道抢篮板并以此为乐的队友谁会不喜欢呢,不占球权不会埋怨队友打不进,只是一次次的起跳,闷声一哼,随即把球揽入怀中,整场整天整星期整月的重复这个简单的动作,胜利来的越来越容易。但是伴随篮板球同学成长的不止是野球场的胜利和更多的是无谓犯规和脚踝扭伤。篮板球同学开始寻求成长,不停的看加农贝尔的教学视频,知道了NBA,知道了罗德曼,疯狂迷恋上这个人的篮板统治,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优势,比同龄人弹速快,体力惊人,有意识的将抢篮板动作变成了挑篮板球,再次伴随着苦练基本功,胜利来的更容易了。
有了固定球友,基本都是同级同班的,幸运的是现在都变成了死党,很中二的组建了实验中学篮球协会,打的最好和创始人的我当仁不让的当了会长,左护法李阳,右护法李卓,会员:马增坤,赵进,苏航,王睿男。苦苦哀求爸爸之后有了自己的第一双牌子是沃特的篮球鞋,篮球场也不再局限于学校了,滨海花园、俱乐部、卫校都成了我们最经常去的地方,每一个周五下午在学校尽兴玩到天色擦黑回家,周六清早五六点多约到栗河路口,骑着小电驴三五成群相约球场,落日余晖映照着地上斑驳汗渍,清晨曙光穿透刚刚沾在身上的露水我们却浑然不觉。
大二的时候高中校队队长问我:“为啥到了大学打球没有以前那么开心了?”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但是很容易想明白,至少我想明白了,对于一个小学转学三次,初中转学两次,高中从县城搬家到省会城市的人来说,心里是会想很多事情的,比如境况的变迁,朋友的离散。但是从小在一个地方长到大并且大学之前不缺身边人的人很难理解:为什么同样的运动,却越来越变味了呢?
我们当初所爱,一直所爱的,并不是单纯的热爱篮球,我们热爱一切,热爱那片水泥地,热爱那个破篮筐,热爱的是一直陪我们打球的那群人,热爱因为打球上课迟到被班头罚站后边的那群人,热爱那群周六早上十点打完球一起来一碗热干面加蛋的人,热爱赢了互相的击掌撞胸,热爱输了的嬉戏打骂互相甩锅,只是老队长不懂,他的热爱只是固定的一群人,而我的热爱从固定的一群人变成了这一类人,能陪我开心打球的这一类人,很幸运,刚刚接触篮球的初中有,高中也有,现在的大学依然有。
(嫑:欺骗,骗)
一个興趣使然的叙事人--Ols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