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二辩的文章写的看似很酣畅淋漓,我这里首先说一点大方向上的问题:今天的辩题是“要不要告诉他”,问的是有没有必要告诉,告诉之后会有任何改善吗?而对方通篇慷慨激昂地在论述的无非是“可不可以告诉他”!只要不涉及人身攻击,你当然可以告诉老板他是傻X,这是你的言论自由。但我们今天讨论的是有没有必要,告诉老板是傻X之后你大可以辞职一走了之,但是一来你的傻X老板不会有任何改变,二来你自己除了一时口舌之争痛快了,也没有任何益处。
同理,对方举出的那个告诉老板他是傻叉之后辞职日后飞黄腾达的例子也与这个辩题没有丝毫关系。设想,当初他辞职时如果没有告诉老板他是傻X,难道他日后就不飞黄腾达了?当然不可能,毕竟他不是因为告诉老板他是傻X才有了日后的成绩的。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并不代表事情之间存在必然因果逻辑。
其次,那个老板拖欠工资的例子也与论题没有关系,拖欠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这已经不是傻X不傻X的问题了。况且,这时候告诉老板他是傻X也不解决任何问题啊,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啊。(excuse me,律师朋友,你说对嘛?)
我结合小吹之前的论述,再总结一下,我方认为老板是傻X,不要告诉他,因为没有必要。傻叉是听不见劝的,你告诉他他也不会改,非但对自己没有任何益处,说不定还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何必要去做呢?
最后我想说的是,工作上有很多无奈,可能不仅会遇到傻X老板,说不定还有傻X同事呢,与其做一些没有必要的事:告诉这个他是傻X告诉那个他是傻X,不如面对和接受现实,考虑如何优化整合资源,把事情做好,让自己有成长。Do the right things and do the things right,“不与傻X论短长”,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