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小学的时候,我妈在农村开养鸡场。每次一放假,我就会住在农村。
那时候家里养了三只狗,一只公的,两只母的。
由于养鸡场刚刚落成,家里还不拮据。于是,那时候的电饭煲里,总是煮着三只狗的饭。
第一次去到农村的时候我才知道狗是每户必备。那里的狗,长得都差不太多。但是从狗的状态却能看出主人家的贫富差距。
那些体格健壮毛发油亮昂首阔步的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狗。而带着项圈的狗通常还有一个洋气的名字,叫旺财。
穷人家的狗,肚子通常是扁的,瘦弱的脊梁骨会暴露在外面,但是精神头一点也不比别人差。每次我去的时候,在五百米开外就能看见他们开始摇尾巴,摇着摇着屁股都跟着扭了起来。
我妈的养鸡之路并不顺利,因为没经验,每天都死掉好多鸡。而狗的伙食也就直线下降,从剩菜剩饭到剩饭到糠。从一天三顿到一天一顿到每天一盆糠。那些糠是鸡饲料里面剩下的,而只有糠的鸡饲料鸡也是不会吃的。每天最热闹的事情就是大家一起吃饭。我们围着桌子,狗围着我们。
我总是装作漫不经心的掉一些肉下去,后来才发现我掉一颗米他们也会捡起来吃掉。所以,我不管吃剩的什么垃圾都往地上扔。因为狗总会把地上舔得干干净净。
二
有一天,家里来了一只真正的旺财。
我家其他狗都是高高瘦瘦的,他是矮矮肥肥的。刚进我家门时还被抱在怀里,我叫他都不理。
后来才知道,这是我妈朋友寄养在这一段时间的狗。来这儿之前有自己的床,自己的狗粮,还有火腿肠。
旺财刚刚和穷人家的狗相处时,也没啥毛病,只是相互不搭理。
有人路过的时候,穷人家的狗都冲出去乱吠一通,警告别人这是我们家的地盘。而旺财则在家正襟危坐,貌似觉得那些狗像一群骂街的泼妇。
旺财的毛发确实是油光水滑,我总是忍不住想摸他。可一旦被他发现是我在摸他就会跳起来咬,大概在说我只配摸那些低贱的狗。
旺财的主人半个月都没有音讯。他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日子可能不会好过。于是旺财开始学会了吃糠,吃的时候,其他的狗竟然还会让着一点。他也会在那群狗冲出门去吠时默默的跟在后面。
因为腿短,别人已经冲出去了他还没走出门口,所以,他也开始吠了,乱吠。嘶哑的声音中明显带着哭腔还夹杂着一丝无奈。生活把他逼成了一只穷人家的狗。
三
生活艰难就会催生犯罪。终于,我家公狗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去偷鸡了。鸡没养好,狗先造反了。
做狗呢最重要的就是忠诚。一只造反的狗只能落得一顿打。
狗也是有情商高低之分的。有些狗天天都犯错天天被打,而有些狗却能一辈子都不挨打。
我家有只叫来福的母狗,从小就特聪明。自己能捕鸟吃,还会捉老鼠。长大之后,还学会了社交,常常看不见她的人影。
狗出去社交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因为狗的地位不同圈子也会不同。来福和我家公狗就不属于同一个圈子。
因为我家公狗长得又瘦又小,脸倒是好看,但是狗圈并不是一个看脸的社会。
而体格这种事情,一是看各家条件,二是看各自的本事。比如来福就能长得相对健壮,因为她从不犯事儿,知道如何讨好我们获得最多的食物,再加上自己打猎的本事,她的体格,达到了进入高级社会的标准。
每天走出家门的时候都是急匆匆,回到家里的时候也是兴冲冲的,不知道在外面又捞到了什么好处。
我没啥事的时候会在田野里晃悠,有时候会晃到有钱人家的门口,然后就看见了来福谄媚的和几只大公狗玩耍,而在家从未见过她如此这般的神情。后来吧,她成功的怀上了有钱人家的狗的孩子。
可是那又怎样?狗主人根本不会在意这些事情,甚至连狗都没有来探望过,就算我妈知道来福怀的是谁的孩子。
狗的世界就是如此残酷。就算你再聪明再努力,也是一出生就决定了你的命运。
四
来福生了很多小狗。生了好几胎。最后生的那一次,是和我家公狗苟合在了一起,我在想,这对青梅竹马总算是熬到头了。实际上来福对我家公狗并没有多少感情,根本不太乐意理他,也不带他出去玩。
而我家公狗因为咬过一次人之后就永远的被禁锢在一根铁链的活动范围之内。
来福天生聪明,总是怀上孩子。其他的母狗却连怀孕的机会都没有。而来福却未曾想到生孩子是如此可怕的一件事情。
因为,她忘记了自己还是一只穷人家的狗。
狗在怀孕期间,需要吃更多的东西,没有足够的营养会流产。
当然,在我家是没有这种优待的。只有肚子大得很明显的时候,可以获加一碗白饭。好在来福生的很顺利。也生了很多。
生下来的孩子,基本只有一两个在身边——这已经是极限了。因为养不起。
而来福怀孕生孩子的速度,和我家富裕的速度不成正比。所以当来福生第三胎的时候,她所有的孩子,都被关在了猪圈。
我会去猪圈看狗,会带些吃的去喂他们。因为他们每天只能吃一顿糠。
很明显,有的狗健壮,有的狗偏瘦小。看着他们活蹦乱跳我会沉浸在莫名的喜悦之中。
我不知道的是,他们之所以被关在猪圈,是因为周围的邻居都养足了狗,送不出去了。家人在想办法处理这一批狗。
这群狗一天天的长大。过了几个月。家里实在是养不起了。
而我去看他们的时候,他们瘦弱的身体在那一瞬间竟生龙活虎,拼命的向我摇着尾巴想要尽可能的讨到一点好处。
那时候的我只是一个孩子。只是放假的时候会过来探望他们。就算我再喜欢狗,也不是我在养他们。我不负责他们吃也不负责他们喝。我只负责在他们竭尽全力向我表演乖巧的时候施舍那么一点点塞牙缝的食物。
最后,他们决定把这一批狗卖去狗肉店。
大概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从来都不能主导什么。可万万没想到的是,狗肉店不负责宰狗。这表明,我家人的双手即将蘸满鲜血。
我自然是不会在现场的。一切都是听说——他们一边无奈的屠宰,一边泪流满面。
可怜这短暂的狗生在猪圈里苟活着,吃着连鸡都不吃的糠,和自己的兄弟姐妹们进行并没有太大意义的竞争。又或许,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活着的意义,因为他们生在猪圈里,从来没有看过外面的世界,连自己的母亲都不知道长什么样子,更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曾经有多努力的在穷人家里活着。
五
那一年我没有去看狗。等到我再去的时候,猪圈已经空了。
只剩下日渐苍老的来福,和被链条禁锢的公狗,一只喝水都长肉的好养活的狗,还有一只从猪圈里落跑的狗。
来福开始掉毛了,但股间还是会流淌经血。可是,自那以后她再也没有生过狗了。
最后,我家养鸡场被迫迁移,于是我便很少去了。
听说搬家的时候,唯一带不走的就是那条落跑的狗。他只能被留在那里。
我妈说,她有拜托别人帮忙照看。可是,谁都知道,穷人家的狗,有多不好过。
我妈还说,来福和我家猫成了好朋友,来福帮她捉老鼠,她帮来福按摩。大概因为我家猫和她有着同样的经历,甚至更惨,所以两个情商高的动物成为了跨物种的合作伙伴。
六
再后来,我家养鸡场彻底没掉了。农村的一切都没有带回来,包括猫和狗。在城市里,也并没有多好过,因为是穷人家的狗。
我不知道故事最后的结局是怎样的,也不敢去知道。
但我常常会想念来福,想念那群狗——那群穷人家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