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回到喀什噶尔了。
这是在新疆,让我念念不忘的一个地方,直到抵达北疆,我依旧不止一次想着走回头路,再去一趟喀什。
六月。从新藏公路下来,是荒凉的昆仑山脉,奋力冲过荒凉,扑面而来的是不可遏制的热情。喀什实在是太热情了,热情得让我恍惚。我至今都觉得那一次的旅程,像梦幻——在中国的疆域上,它的文化和风俗独特得充满魅力。
十一月。一个人,一张票,一只背包,我又来到了中国最西的城市。本着一颗初心来到这里,想对它说,你好啊,很高兴认识你,喀什。
当我看到十字路口的交警。当一捧又一捧先我递上的笑容。当高台民居和摩天轮擦肩而过。当出租车司机探出头,用中亚腔的汉语问,去哪里。当......我终于忍不住说,喀什,好久不见。
我计划着要去古城,要去清真寺,要去茶馆,要去东巴扎,要去夜市,我想把去过的没去过的都再去一遍。然而,直到到喀什的第五天,我才真正出门去。
我病了。病来如山倒。无休止的咳嗽和浑身无力的精神状态。从中国东南沿海突然来到最西北,湿润和干燥的冲突以及短袖和羽绒服的巨大反差,让我只能待在家里休养生息。
出门的那天,惴惴不安。第一次在喀什坐公交。喀什的本地公交和地图导航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公交车没有报站,当地人知道他们在哪里下,我不知道,跟着下。
下错站了。有点沮丧,一抬头,一大片芦苇捧到了我面前,欣喜。
我坐在芦苇畔,看了一下午的芦苇。我很久没有这么心无旁骛地看一场风景了。
有对情侣在这里约会,少年少女的青涩,被芦苇荡衬得很唯美。小情小爱,是青春那个年纪最美好的情感。
有两个维吾尔族大叔在抽烟,默默的,他们的目光,落在眼前的金黄上,很落寞。烟燃尽,他们走开了,一言不语。
一把花白络腮胡子的老爷爷,推着脚踏车走过,车座上有个小女孩,像洋娃娃一样可爱。这里的小朋友,都有这样的特性。他们从芦苇畔慢慢走过,轻慢得像午后的阳光。
我只是突然想起我的爷爷,和坐在脚踏车座上的我。也是那么小的年纪,也是那样慢慢推着回家。记忆一闪,落在了脚踝上的疤痕——被脚踏车车轮扎过,血流不止,缝了好多针。伤疤还在。伤疤是美的。
其实,我看过这片芦苇,在初夏的时候。
那时,它们是青翠的,蓬勃的,高高地随风飘扬,像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充满生机和激情。度过一个秋天,我与它们再度重逢在这个初冬里,认不出彼此。
经历过深秋的芦苇,都该染上苍凉罢,有季节的特性,也有人的心境。只是那一刻,我没有感到悲伤。我觉得,世界美得刚刚好。
拿起手中的相机,拍下了风中的芦苇荡。镜头下的芦苇,让我对美又有了感知。我还以为,我病得对世界失去了审美。原来并没有,至少,我还触摸到了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