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铁上偶然听到一首歌,突然想要写封情书,将我的心迹表露于每一个字眼里,好让一个人知。不过在此前,我该给人检查批注一番,知不足而进有余。你又何所能辞?
我喜欢一个姑娘,她在异城远方。情不知所起,一心而往。
看电影里说,爱情是盲目的。我尝试问道于盲,可盲人指的方向不是云岭雪山,也不是丛生着荆棘与鲜花的荒野,而是头顶上的天。
可我还理智着,一如斯宾诺莎对神的理智之爱。所以我强自认为,我怀揣的不是爱情什么鬼,只不过是喜欢,很有一点的喜欢。
本来想找个好听的比喻来形容这种喜欢,虽然不太合适,姑且说了一笑了之。
难道没有风来,那攀墙盛开的蔷薇就没有芳苾?你自是美丽的,而我恰好站在风中,故相隔虽远,亦心知肚明。
或许,那是一只夜莺,于漆黑夜中飞,虽不见花容月貌,却闻香而落。当然,它歌与不歌,都是欢喜的。
我曾借这方暗喻,向老友请教,我是否该前去一看,尝试能否攀摘。他像个神棍般,说道。你看,那冰山上的雪莲,从不拒绝阳光的照耀。它们的爱是自由坦荡的。明媚既来,芳香自开,谁又说这不是它们的追求?
这本合乎我意,我何以犹豫于今?
就像走一段崎岖盘桓的小路,我从来是走到尽头才停的,或许有早来的人告诉我“前投冇得路,侬回起吧”,但若他亦是被前人所阻呢?
山道多崎岖,此去或断无。不为旁所拒,高足且前俆。
人总是不如自己一开始想的那样坚决。但我至少该学会坦诚,就像梦里那样,诚挚、体谅、相惜。
好吧,一不小心暴露了,曾在两场梦里有你。虽然多年不见,不知道你是长漂亮点了,还是长残了些。
嗯...为避免某人有不纯洁的猜想,有必要澄清一下。
第一场很短。
大约是民国时候。漆夜里,长街上,冷雨飘零,檐灯几盏。
你撑伞徐行于道,似著灰白长衣,长发胜昔。
街角有家油铺子,挂着摇曳的电灯,那明晃晃的光线,映出你斜长的影子。
你打上两瓶油,按来路而回。我本是相随于街左屋檐下,手中无伞。哈,你竟也认识我,相见而笑。
我拎过两个油瓶,问,大半夜的,怎么不去附近超市买?
你说,超市5块钱一瓶,这里只要2块2,一瓶能换两瓶不止。
顺便给了我个白眼...
第二场很长,你是短发。算了...
终究是没有写情书的经验,我都怀疑这是不是情书了。嗯!最后点一下题就是了。明点还是暗点呢,明点就该是,当我女朋友吧。这是中心思想。暗点的话,就是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