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曳于风中的爱意
一川暖阳
我每次读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都会深深地被蛰痛,为母亲格特鲁德而痛。现在,读者一说到《儿子与情人》,就会想当然把它归结为恋母情结,畸形的母子恋,实际上,小说探讨的有关恋爱与婚姻的话题远比我们理解的要深刻的多。
《儿子与情人》是劳伦斯在1913年出版的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小说带有浓重的自传色彩,标志着作者“青年时代的结束”。小说中保罗与母亲格特鲁德的关系是现实生活中劳伦斯本人与母亲的关系的再现。对此,劳伦斯并不讳言。他在给朋友的信里坦言道:“我们彼此爱着,几乎像丈夫跟妻子那样爱着,同时也是母子之间的爱。”这种不正常的关系极大地影响了劳伦斯的成长,使他倍感痛苦。后世的读者也大多把注意力放在保罗与母亲的情感纠葛上,而忽略了母亲格特鲁德与丈夫之间微妙的情感变化。其实,母亲格特鲁德与丈夫之间的情感变化更值得深思。因为,他们并不是捆绑而来的包办婚姻,他们之间原先是有强烈的爱的。
小说一开始,出身于中产阶级的格特鲁德在一次舞会上与英俊魁梧的青年矿工莫瑞尔相识,她立刻被莫瑞尔身上所散发出来的生命力吸引,小说这样描述:
莫瑞尔那时二十七岁,体格健壮,身材魁伟,机灵活泼。他有一头闪亮的黑色卷发,一大把从未剃过的浓密的黑胡子。他面色红润常常开怀大笑,所以他那红润的嘴唇特别引人注目。难得的是他那笑声,一种富有感染力的像钟鸣一样的笑声。格特鲁德·科柏德凝视着他,被他迷住了。他是如此生气勃勃,多姿多彩,说话滑稽可笑,跟每个人都相处得很愉快。
在格特鲁德看来,长着一头乱蓬蓬黑发的莫瑞尔,彬彬有礼,对每个舞伴都笑着鞠躬。他的脸红通通,讨人喜欢;他跳舞的动作流露出一种微妙的韵味十足的魅力。格特鲁德以前从未遇见过这样的男人,立即对他产生了好感。“这个男人生活中闪烁出来的淡淡的柔和的感官之火,从他肉体中迸发出来的火,就如同蜡烛的火焰,而不像对她来说似乎是某种神奇的、可望不可即的东西。”在她眼里,莫瑞尔显得高贵了。“她望着她,在纯洁谦恭的态度中含有几分投他所爱的因素。”于是,她爱上了莫瑞尔,并打破门第观念下嫁于他,成为一个矿工的妻子。在小说中这样写道,“第二年圣诞节,他们结婚了。婚后头三个月,她极其幸福;婚后六个月,她十分幸福。”
夫妻双方因为原始的生命冲动而两性相吸,这种原始的生命冲动使他们渡过了最初的幸福时光。然而,由于出身、教养不同,格特鲁德和逆来顺受的矿工妻子不同,她仍然坚守着原来的中产阶级价值观和生活情趣,而这种价值观与丈夫的世界可谓是格格不入。格特鲁德家的住房在矿工住处的尽头,因而比邻居多了一片园地可以种些花草,为此,她时常感受到“享受着某种贵族待遇。”她不在乎别人的嘲笑,在矿工家属中摆出一副上流社会淑女的派头。此外,格特鲁德还喜欢宗教,和牧师一谈就是几个小时。她觉得自己与丈夫不同,他相信自己能以中产阶级的文明观念把丈夫改造成一个理想的男人。婚后,她不懈地用自己的方式去改变丈夫。例如,要他签字戒酒,佩戴禁酒主义者的标志;要他讲道德,按照上等人的标准肩负起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可是,格特鲁德始料未及的是“为了把他塑造成一个他做不到的那种高尚的人,她反而把她毁了。”他和丈夫莫瑞尔之间的冲突不断升级,冲突的本质也超出普通的家庭纠纷,而演变为一种精神冲突:
妻子与丈夫之间开始了一场搏斗——一场可怕的、血腥的、只能以其中的一个的毁灭而告终的搏斗。为了使他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及履行自己的义务,她展开了斗争。但他跟她是太不相同了,他的本性是纯粹感官方面的,而她却硬要他讲求道德和信奉宗教,她企图强迫他正视某些事情。这是他不能忍受的——这要把他逼疯的。
莫瑞尔在繁重的劳动、贫困的生活和沉重的经济负担以及妻子过高的期望等重压之下,精神陷入忧愁之中,自然天性受到严重的压抑,只能借酒浇愁,常常烂醉而归。格特鲁德看到丈夫的沉沦,继之而起的是对丈夫深深的失望,而这种失望没有办法排解,只能寻找新的突破口。最终,格特鲁德“把给孩子父亲的爱给予了儿子。”
每次看到这儿时,我都有深沉的惆怅:两个相爱的人就这样把自己的爱意轻易地丢进风中,使自己的爱就像风中漂浮的风筝,随风游荡,一去不返。而沉浸在其中的主人公经历的是一场深刻的悲剧,无法化解,无法脱身,一生注定与幸福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