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目的是什么?
有人说是追求快乐的生活;有人说单纯的快乐似乎不够,而应该有意义,当生活有了意义,似乎就是幸福。幸福才是人生的目标。而哲学,如伊壁鸠鲁所言,“就是通过言说和理性的推理,为我们带来幸福生活的活动。”
伊壁鸠鲁的说法遭到了很多哲学家猛烈的抨击。因为按照雅典哲学的传统,快乐首先被认为是守不住的,稍纵即逝,得到即失去,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验。快乐还被当作极富个人性的感受,乞丐的快乐和富人的快乐完全不一样,快乐没有标准。另外,苏格拉底的慷慨赴死不是为了快乐,而是为了守住正义。对追求快乐的批评一直没有停歇,甚至提出相反的意见,比如浪漫主义,他们认为不幸才是更真实的,更人性化的,更感人的,更具创造性的。很多哲学家把忧郁、畏惧(明确了人的必死性之后)等看作是灵感和创造性的主要来源,对快乐的追求则是对安逸和平静的向往,受到蔑视和攻击。
但理性的哲学似乎并没有让人进入更好的生活,比如雅典的覆灭,那里本是人类理性的一个中心,但还是被亚历山大大帝的铁骑占领,导致罗马时期人们的思想一片混乱,直到基督教的渐渐兴起。“如果哲学不能帮助我们变得更加幸福,或者减少我们的不幸,那哲学又有什么用处呢?”哲学家们开始关注东方的哲学,佛教儒教等都关注人生命的安顿(幸福问题),所以随着人自我意识的越来越强烈,东西方哲学思想的碰撞,西方人开始注重人的幸福(快乐)问题。
其实,哲学家们很早就注重幸福问题了。亚里士多德、伊壁鸠鲁等都指出,参与社会,广交朋友才会有真正的幸福。这是在强调集体的幸福,它高于个人的幸福。幸福可以在团体中传染,集体的快乐要高于个人的快乐。
人们对快乐与幸福的研究并没有突破,幸福依然被称为“主观的幸福感”,它是与个人的自我意识息息相关的人类感情。人们还依稀的记得犬儒学派对快乐的逃避,他们主张很简单的东西就可以满足生存的需要,追求快乐只会使人迷失。说到这里,亚里士多德、伊壁鸠鲁等都明确地指出,人本质的幸福不是感官的快乐(但要满足人基本的生存需要),而是精神的幸福,要达到这种幸福,必须通过理性这个中介。理性指向快乐也指向意义,哲学家们清晰的指出,简单的快乐很容易做到,但他们“不愿意得到这样的幸福”,也就是宁愿做一个赴死的苏格拉底,也不愿做一只快乐的猪。哲学家们同时指出,钱不是幸福本身,只是手段;不要为了幸福而追求幸福,“只要你想着还可能更幸福,你就永远不会幸福”,这些观点已经指向人生要有所追求和创造,幸福只是某种伴生品。
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发现幸福感可能是一种生理现象,受内在激素分泌的控制。
叔本华则指出,人生像一个钟摆,一头因得不到而痛苦的奔忙,一头是得到后的厌倦,如此周而复始。
柏拉图、普罗汀、耶稣等则称尘世没有幸福,美好的生活在来世。
佛教让人空无,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看破红尘,才能化解一切烦恼而获得内心的平静,从而感受幸福。
斯多葛学派则强调努力的自控,因为本能的欲望奔着快乐而去,而明确、理性的意愿则能够导向幸福(这里区分了快乐与幸福),所以要用理性控制欲望。斯多葛学派注重自然界的理性规则,比如死亡是自然界的规律,那面对死亡就不要悲伤。秉持这种思想的蒙田,面对五个孩子的夭折,他虽然遗憾但并未为之特别难过。由此想到庄子,面对妻子的去世鼓盆而歌,朋友指责他妻子死了不哭也就罢了,怎么还能鼓盆而歌呢!庄子则说死亡是复归自然,进入自然的循环,有什么好哭的。
说到这里,似乎是遵守自然规则,理性的活着,就能免除烦恼,增加幸福感。那人之为人的规则是什么呢?除了理解世界的规律,是否还得理解人之为人的“规律”?
这又碰到一个大问题,我们不妨简化处理,所有研究人存在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第欧根尼、芝诺、尼采、海德格尔等,似乎都不反对人要努力的向外探究,在不断学习的基础上努力的创造,借用马斯洛的概念,自我实现是人的本质。
缘着这个思路,可以说发展是人本质的特点。斯宾诺莎就说人要克服欲望和野心实现出个人的天赋;康德则说人要按照自己内在的道德规则做事。
柏拉图说过:“最幸福的人是灵魂没有一丝恶的人。”后来的卢梭也有类似的观点:“行善是人能品尝到的最大快乐。”克服野心和欲望的灵魂,按照人内在的道德规则做事的心,都是没有恶的灵魂,都是至善,这会让人获得最大的幸福(快乐,此处二词同义)。
说到最后,所谓的幸福(快乐),就是缘着理性,努力的实现出自己。
([法]弗雷德里克·勒诺瓦《幸福,一次哲学之旅》读后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