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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断续续读了几天,《乡土中国》终于读完。薄薄的册子,却给人很大的感受。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大学里任教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记录,深入解释了有关于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一些问题,通俗地说即解释了我们许多生活习惯的来处。正如费先生本人,这本书没有激烈的批判亦或是主观的褒扬,更多的是踏实稳重的见解和分析,始终保持着学者的理性。
十四篇论文,涉及文化教育、社会格局、社会秩序、权力结构诸多内容。林林总总,我想以其中的礼治秩序和无讼为切口,浅谈一下我的感受。
所谓“礼治秩序”,是和“法治”对立起来的。古罗马完善的法律条文,孔子口中的“克己复礼”,让我们很自然地把“法治”和西方社会联系起来,“礼治”自然是来自于乡土社会,事实也大概如此。正如费先生所说:
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礼治秩序》
在中国的古代社会,自然经济绵延了上千年,自给自足使土地上的人们不必强调太多的合作,因此人们的生活环境是较封闭的;由于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社会变迁也变得很慢。乡土社会有的只是四季的转化,而不是时代的变更。
但人又并非生而懂事,我们需要汲取生活的经验。缺乏人际的合作与交流,也就导致了我们的生活经验大都来自于长辈。一辈一辈往上追溯,我们的生活经验也就可以说是约定俗成的一种传统,也就是礼。礼是一种教化,是一种经验的总结。因为乡土社会安土重迁,礼总是有效的;即使时代有了微小的变动,礼也会在前人的试错中产生微调然后又继续绵延下来。礼、经验、传统指导着人们的生活,于是乡土社会也就被认为是“礼治社会”,费先生称其为“礼治秩序”。
从我们呱呱落地到长大成人,父母长辈很自然地充当了我们的教育者和启蒙者的角色,所谓“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多”,他们用“经验和阅历”引导我们的成长;而将来,我们大都也会用同样的方式、同样的口吻去教导我们的下一代。这样的现象无疑是礼治秩序的产物。
有了“礼治秩序”,“无讼”也就很好理解了。我认为“无讼”是“礼治”的典型表现。“无讼”,顾名思义就是“没有诉讼”。在一些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对于“打官司”,人们总是谈其色变。打官司的人被认为是败类、没家教,家人为此也要背负骂名,显然这是一件极其不光彩的事情,因此人们总是避而远之。“子不教父之过”,这样现象的成因,正是注重教化、注重经验的传承的礼治秩序。
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的演进,中国已经逐步过渡到法治社会,“依法治国”渐渐深入人心,这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中国广大的乡村地区正在蜕变,乡村人的思维也正在蜕变,“法律下乡”最大的阻力莫过于根深蒂固的礼治秩序,法律和礼治的思维仍待磨合。怎么磨合?费孝通先生给出了他的看法:
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无讼》
以上的这些只是《乡土中国》的一小部分,还有更多精彩的见解蕴含在字里行间。阅历有限,整本书读完,不能说是震撼,但确实给人以一种方向感和一种睿智感,从中我隐隐约约窥见了古老中国的社会轮廓,这都是我不曾思考和想象过的。
《乡土中国》是深层次认识中国的指南,但时代正飞快变迁,步入现代化的中国社会仍需要年轻的一代去给予新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