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恬与笔仙》大野既潴
2017-06-05 大野既潴 秦时明月
蒙氏秦将,内史忠贤。长城首筑,万里安边。赵高矫制,扶苏死焉。绝地何罪?劳人是稥。呼天欲诉,三代良然。——司马贞
齐国的蒙家有一支毛笔,据说上了年头,也据说那是由上古仙人制作送给蒙家祖上的一支神笔。可是,毛笔已经忘记了是怎么来到蒙家的了,只记得他从一开始就一直被放在架子的最上层,从不被主人们轻易拿出来示人。他家满门习武,一支笔,怕是派不上什么用场的,毛笔常这样想。
听人说,老而不死为仙,万物皆有灵,若用心修炼,等待机缘,皆可成仙,它也知道有些东西可以存在很久很久,哪怕千万年不腐不朽,它很想成为那样的东西。
“一只破笔,不知什么时候就烂到土里了,还妄图成仙?”架子中层的铜器摆件嘲笑道,“怕是主人都把它忘了吧!”
后来,毛笔随着蒙家从齐国迁到秦国,从蒙骜开始三代尽忠于秦。有一次蒙毅好奇,爬到架子上没站稳,手一滑,把漆木盒摔倒地上,差点挨了蒙武的一顿揍。蒙恬看弟弟挨揍,心疼的说了一句:“不就是一支笔嘛?”
“不就是一支笔嘛?”他们哪里知道,它这支有着远大志向的笔,可是有灵性的。这是毛笔第一次对蒙家的两个孩子有印象,果然是乳臭未干的小毛孩。
让毛笔没想到的是,蒙恬将会是他最后一任主人,这两个小毛孩最后也能成为始皇帝最信任的臣子,他们兄弟俩一文一武,辅佐追随始皇帝左右。别也不会想到,一位驰骋沙场的将军从不离身的,不是盔甲宝剑,而是一支笔。
“一加缁布冠,可治人事,不忘本初。”
“二加皮弁,可掌兵事,配剑。”
“三加爵弁,可行祭祀。”
“蒙恬,从今以后你成人了!”蒙骜将爵帽加在他头上后说道。
那一天,蒙骜交给他的,除了那把至今仍配在他身边的宝剑,还有一个精美的漆木盒,里面装着的,正是这支毛笔,外加一把铜错刀和一枚玉印。从此,“忠信”便成了他以及他那个淘气弟弟一辈子奉行的原则,咳,也是用生命去奉行的原则。
蒙恬在刚开始的时候常常看毛笔不顺眼,不是嫌弃笔毛不够软,就是嫌弃笔杆太硌手,还常常拿着锉刀在它身上动手动脚。“喂!小子,你弄疼我了!”毛笔气得从他手里跳出去,躺在地上不理他。当然,他并不知道毛笔的抱怨。他把毛笔捡起来,擦净灰尘放回盒子。这还差不多,毛笔暗笑。
最终毛笔还是被蒙恬改造一新,除了保留原有枯木笔杆外,鹿毛为柱,羊毛为被。他给毛笔起了个新名字,叫苍毫,还挺帅!
他嫌漆木盒子带着不方便,便自己做了个皮袋子,把这些老伙计装进去。然后就可以骄傲的上战场了!大哥,你的重点错了吧!
于是毛笔便一直跟随着他,他无论去到哪里,身边总挂着一个结实的皮袋子。
“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他拿着它在兵书上写满标注;
他拿着它写每一封给王的奏疏;
他拿着它记录每一个入伍兵士、徭役征夫的名字;
他拿着它一笔一划教始皇帝的大公子写字。
他落笔很慎重,所以书写的东西很少有修改的痕迹,就像他一贯的行事和用兵风格,错刀也常常抱怨没有用武之地了。“兵者,凶器也,用之不祥……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
它看着他从少年将军到守边老将;
它看着他修好直通九原的通道;
它看着他攻灭齐楚,再把匈奴打回到草原老窝去。
他常常在长城之巅,一个人看月亮,灌一口酒,叹气道:“你们不会白死!”
他是累了罢,毛笔常这样想,北境的风冷得刺骨,不知这样的日子何时才能结束,战争的目的不过是为了以后都没有仗打。
“万里长城,不仅仅是为了朕,也是为了他们自己。长城的这边不仅仅是朕的国,也是他们的家啊!”它曾听始皇帝这样讲。
不过,无论战乱与否,它都愿意这样一直陪着他,看着他。
始皇三十七年,皇帝的使者来到。
上谕:“朕巡天下,祷祠名山诸神以延寿命。今扶苏与将军蒙恬将师数十万以屯边,十有馀年矣,不能进而前,士卒多秏,无尺寸之功,乃反数上书直言诽谤我所为,以不得罢归为太子,日夜怨望。扶苏为人子不孝,其赐剑以自裁!将军恬与扶苏居外,不匡正,宜知其谋。为人臣不忠,其赐死,以兵属裨将王离。”
毛笔知道,这封信一定是假的,而那个傻孩子,竟然信了。
蒙恬第一次骂了那个他从下带大手把手教出来的,从不舍得打一下骂一句的乖孩子。以他们现在的实力,打回咸阳并不困难。
“这孩子太乖了——这正是皇帝陛下担心的地方,所以他才会把公子送到长城,既是保护,也是磨砺。”他总害怕辜负了始皇帝的信任。
扶苏捧着那封诏书落寞的回到自己的营帐,毛笔察觉到一道剑光闪过,接着一道血迹溅到白色的帐布上,十分刺眼。
可是它,说不了话,没有办法拦住扶苏,也没有办法规劝蒙恬。
蒙恬听到一声鹿鸣,公子营帐内,一头雄鹿的幻影正在舔舐他颈部的伤口,可是血还在汩汩流出。他认识这招式是呦呦鹿鸣,招贤之意。扶苏并没有皇帝赐剑自裁,而是用的自己的佩剑,这把剑叫做鹿鸣。
“将军——我——我知道——父皇可能已经——可——胡亥是我弟弟,我不怪他——你一定要好好辅佐他!忠义之道不是你一直教我的吗,为了父皇,为了大秦!”
蒙恬将公子葬在长城边上,长城军团转交王离,他决定随使者返回咸阳,只为讨一个说法。“大秦已经没有了始皇帝,也没有了公子,大秦不能再没有蒙恬!”他对王离如此说。
但还未到咸阳,他便被囚在阳周,又听到蒙毅被囚在代地。他猛然醒悟,赵高李斯所忌惮的,并不是毫无防人之心的扶苏,而是蒙氏家族的力量。
后来,他们兄弟都死了。可笑,真是可笑,他们兄弟都是死忠之人,竟然——原来忠义有时也会成为一副枷锁,对扶苏是,对蒙家兄弟也是,难道,这就是他们的归宿吗。
当然,这些都是它后来才知道的,他走的匆忙,离开长城的时候,并没有带上毛笔,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毛笔日夜盼望着蒙恬能再回到长城,可他没有,他不要它了,他就这样,提前为他的秦帝国陪葬。
王离把蒙恬将军的遗物归置到一个木箱子里好好保存,然后他被调去镇压南边的造反。这仗一打就打了好多年,直到大秦亡国,王离也没有回来。长城沿线便无人再守。
一只脚蹋在毛笔上,踩碎了它的笔杆,它被野蛮人斫断,随意丢弃在长城的角落,任被凭风沙掩埋。没人知道,这是一支将军的笔。
再也没有人会宝贝的擦拭它身上的尘土,理顺笔锋把它好好的放回盒子了。
将军,匈奴又回来了,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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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毫——你已渡劫成仙,在人间可还有什么心愿?”西王母对台下刚有些人形一身墨绿身材修长的幻影说道。
原来,在人间的这几百年不过是毛笔的一个劫,毛笔一直以为它只是一支普通的笔,不知那天便会被永远埋在尘沙之下,腐朽于泥土之中,但为何到了今日,竟有些不舍?苍毫,是蒙恬给它的名字,它很是喜欢。
原来成仙的意义竟是如此,毛笔见证了始皇帝的豪情壮志,听过蒙恬蒙毅的慨叹,感受过扶苏滚烫的热血,你们虽然不在了,但苍毫还在,这回——该轮到苍毫为你们做些什么。
“虽然我的真身已毁,但我想在真正化为人形之前,能够用一些时间,继续去完成蒙恬的心愿。”苍毫对西王母说。
有的时候,人虽然不在了,但他们的意志从未远离。
有的人,虽然不会永远在我们身边,但总会有相似的人出现,就像他们依然还在。
就这样,一代又一代。
只有守好前人留下这片土地,方才不算辜负。
于是在那个被后世谥为“武”的汉朝皇帝身上,苍毫又看到了当年在始皇帝陛下身上的那种霸气和决心。
在他的身边,仍有一个稳重低调的将军追随左右。
苍毫决定去帮帮他们!
史书会写,人们会记得那些人的名字和故事。
只是再没人会想起,曾经被丢弃在长城角落里已经腐朽的一支毛笔。
它的名字叫苍毫。
【作者的话】
当时在博物馆做整理突然有了那个脑洞,于是一鼓作气迅速码了出来,虽然我知道毛笔其实很早就有,但还是不舍得放弃蒙恬改造毛笔的这个梗。秦势力里,蒙恬蒙毅是我初心,其实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写出这个结局的,笔仙的意义在于信念的传承,后来转世成谁应该很好猜,至于笔仙是男是女的问题,就权且当他男的吧。我相信每一件文物背后都有一段故事,也相信每一件文物都能承载一些精神,苍毫是承载信念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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