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

文/陵子

当人们去追冯小刚导演的《芳华》票房时,我捧起严歌苓的长篇小说《芳华》。

故事以女兵萧穗子第一人称“我”的视角,讲述了他们青春时期少男少女的懵懂激情,由激情犯下的过错,由过错生出的懊悔,以及之后四十余年的命运流转。

严歌苓1971年入伍,在部队待了十三年,跳了整整八年的舞。

部队生活不仅成就了她,也深入到她的骨髓,《芳华》就是描写她当年在部队文工团的生活,期间带有浓郁的自传色彩。


夕阳冉霞,作者拍摄

1

《芳华》的主角刘峰,生在木匠家庭,在部队是“模范标兵”,大家叫他“雷又峰”。他任劳任怨,团里所有的脏活累活都是他做。

吃饺子的时候,他专门吃烂了皮的饺子;文工团的工具坏了找他修;女兵的手表坏了,找他修;甚至炊事班的猪跑了,也找他去追。

郝淑雯,她是一个空军首长的女儿,父亲手下一个师的高射炮兵。

她是那个提高了女兵集体平均体重的丰满女兵,1.69米,你还没碰到她就能感到她青春体温的冲击波。

郝淑雯一睁开眼的每天都要有人帮忙,骑车上街不会下车,就临时叫住一个过路人帮她扶住车后架,“哎,老乡,扶一下嘛。”

男老乡们当然都会奋不顾身冲上去扶这个美色扑人的女兵。

扶完还意犹未尽,巴不得扶两下、三下。

自从来了个雷又峰,郝淑雯便每天“刘峰”不离口,甚至缝被子把针丢失在棉花套里,也要让刘峰帮她棉絮里捞针。

偏偏就这样一个“雷又峰”,喜欢上了独唱演员林丁丁。

林丁丁是个文气的女孩,上海人,比郝淑雯大一岁。

细皮嫩肉的丁丁,有种上海女子天生自带的娇嗲,手脚轻微地不协调,像小儿麻痹症落了点儿后遗症,而这不协调给了她一种稚气,看她走路跑操人都会暗暗怀着一点儿担忧:可别摔了。

她话不多,每天总有一点身体不舒服。这种时常生小病的女孩最让女兵羡慕:带病坚持工作,轻伤不下火线,诸如此类的表扬嘉奖都归这类女兵包圆。

“雷又峰”在向她表白时,遭遇了拒绝,发生了“触摸事件”。

顿时,墙倒众人推,平时的楷模成了人人唾弃的流氓。

面对一个好人的沦陷,严歌苓反复追问:为什么受伤害的总是好人呢?

2

何小曼,出生在文人家庭。

父亲是画报社编辑,写过散文、剧本;长相好看的母亲,是剧团打扬琴古筝的。

小曼四岁的时候,父亲被打成“右派”。

那天父亲送她去托儿所,路上她想吃油条,父亲赊账给女儿买了油条,回到家,父亲找不到付油条的钱。

此后,父亲知道,他在社会上的正常生活权利被剥夺了,在家里的正常生活权利也被剥夺了,是被他最爱的人剥夺的。

妻子造成了他彻底的赤贫,肉体的、精神的、尊严的。他贫穷到在一个油条铺掌柜面前都抬不起头来。

这证明妻子舍得他了。

被打成右派的父亲不堪其辱和妻子的冷落选择了自杀。

父亲的自杀,使得小曼的世界崩塌了。

从此在母亲的世界里,她就是一个多余的“拖油瓶”。极度缺爱的小曼懦弱、阴郁、敏感,就像一只被捡回家的流浪狗。

妈妈的态度里,藏着孩子的将来。

她对这世界的态度是小心翼翼的,甚至用装病来换取母亲短暂的拥抱与温暖。在她小小的心灵里,扭曲与愤怒却深深扎下了根。

她拼了命的离开那个让她耻辱、绝望、憎恨的家。却不料,从一个泥潭堕入另一个漩涡。

让小曼没有想到的是,走进部队的第一天就被战友奚落。她戴着帽子不愿意摘下,大家以为她是瘌痢头,当大家以猝不及防的方式摘下她的帽子时,发现小曼头发特别多,甚至有几个人的头发多。

小曼的头上满是辫子,是妈妈给她编的,她舍不得解开。最后因为没有办法,头发都打结了,只好心疼地剪掉了。

让小曼受辱的不仅只是头发,还有“胸罩事件”。

女兵们对小曼的歧视蔓延很快,男兵们不久就受了传染。

在一次排练新舞蹈《红军飞渡金沙江》时,舞蹈的高潮是所有男舞者把女舞者托举起来,女舞者一腿跪在男舞者的肩膀上,另一条腿伸向空中。

所有人都被自己的汗水冲淋,平时就爱出汗的何小曼看上去油汪汪的,简直成了蜡像,正从头到脚地融解。

快要到托举了,和她伴舞的男兵朱克不愿意托举她,老师问怎么回事,男兵朱克指着小曼说:“让我托举她?多不卫生啊!您自个闻闻,她整个是馊的!”

大厅里静一下,紧接着就笑声大作。

刘峰主动提出和朱克换。

刘峰,在这令人绝望的黑暗之渊,带给小曼一线光明,虽然他自己本就是一道黯淡的光,却也给了她这世界久违的善意与温暖,燃起了她心头爱的火苗。

刘峰成了小曼的舞伴。

3

发生了“触摸事件”后,刘峰被下放去了野战部队。

临走前的一晚,小曼去刘峰的宿舍送他。

小曼是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雷锋人格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不就是善良吗?假如雷锋活着,也能够以触摸女性来证明自己的人性、雄性,小曼当然会以身以心相许。

小曼因为装病发烧,不愿意替代演出被识破,第二年也被处理下基层了。

刘峰走了,“他们”成了小曼最不愿意见的人。

在后来的中越战争中,刘峰和小曼都去了战场。

刘峰在战场上失去一条胳膊,小曼成了英雄。

然而,成了英雄的小曼疯了。

疯了的小曼让我想起“范进中举”。

范进原先是一个穷书生,遭到了街坊四邻以及自己老丈人胡屠户的讥笑嘲讽。

为了考取功名不惜让自己的妻子、母亲饿着肚子,终于,在范进的努力下考到了举人,让大家刮目相看,但是因为不相信这个令人兴奋的消息,范进竟然神经错乱疯了,最终被胡屠户一巴掌打醒,恢复正常。

小曼在失去父亲、缺失母爱的环境下长大,走进部队又处处遭羞辱,突然成为不真实的英雄,让她的心无法承受这种重。

4

退伍后的刘峰,没有什么工作,对任何人,不愿意提及他的英雄事迹,更是只字不提他的伤。

妻子离开了他,嫌弃他没有钱。

刘峰后来去了海南,又辗转去了北京,得了癌症。

当你选择要做一个好人的时候,就意味着坚持某种价值观,身体力行地去执行。然而,太多人没有认识到一个简单的事实:选择做个好人意味着负载更多的重量。

在《芳华》中,作家严歌苓循序渐进地讲述着一个好人的一生,同时也在字里行间中要借此表达内心的忏悔,以及对故人的缅怀。

两个被世界背叛的伤心人,演绎的是一场背对背的爱情。这注定是一个悲伤的爱情故事。

小曼病好后,就只剩下对刘峰的一腔热情了。

小曼对刘峰的爱是刻入骨子里的,对于丁丁曾经对她的羞辱,她不在意,但是丁丁对刘峰的伤害,却让她一辈子也无法原谅。

她把生病的刘峰接到自己的身边,默默陪着他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段路程,以朋友的身份。

5

人生历经了一切,青春不再,年轻也不在。

当经历一切,内心回归平静时,小曼终于对刘峰说:“知道那晚我去送你,想对你说什么话吗?”

“什么话?”刘峰问。

 “你可以抱抱我吗?”小曼说。

刘峰用那只好的胳膊,把小曼紧紧拥进怀里。

刘峰与小曼始终没有结婚,他们把彼此当成自已唯一的依靠。

小曼陪伴刘峰走完人生的最后路程,那份平淡温暖的拥有,是一份真情流露。

读完这个故事后,让我不禁唏嘘:当你决定做好人的时候,就要有在世间遭受伤害的准备。

刘峰和小曼的曲折故事,串着的是部队当年那一群风华正茂的文工团员们的悲欢离合、爱恨情仇。

看起来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给每个人带去了不同的人生起伏,待岁月迟暮,才发现唯一相同的是:初阳已斜,芳华不再。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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