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芬芳的年代3-粉红玫瑰~我肝胆相照狼狈为奸的败家丫头
玫瑰有很多种,她是粉红的那种。我说的是网名叫败家丫头的那个丫头。
粉红玫瑰是我的肝胆相照狼狈为奸的死党之一。
先回想粉玫的来历:最早见她是我在单位第一次调动部门时。她以17岁高龄在我调去的新部门当内勤助手,我去了就是当我的助手。早在我去之前就听说有个招人喜欢但有点麻辣的小丫头。报到第一天看到在办公室打字的她,像个小豆芽菜,瘦的像要被风吹倒(后来听说还不到80斤),长相不算惊艳,却是眉清目秀,看得顺眼。看到她迎来的带点好奇但清澈的目光,我心里踏实的,打了招呼算是认识了。当时没想过会成为肝胆相照的至亲姐妹,但却满怀真诚的相交。人以群分,那么巧,投缘,渐渐就好得不行了。
仔细想想,不记得怎样从量变到质变的,只是记得一同早到单位,一同抢着打扫卫生(因为互相不想让对方多干,我俩从早晨7:40到一直互相抢到早晨7点就到单位,比上班时间整整早一个小时,勤勤得把整个楼道都扫了),一同抢着干活,一同吃早饭、午饭,一同抢着付账,一同去洗澡,一同去溜号,一同谈恋爱---别误会,她谈她的,我谈我的,同时我还帮她谈:那个叫老肉的胖小子经过我的敲边鼓已经成功地把玫瑰的刺拔掉握在手心里了。混的久了,好了。其实我们虽然有很多的一同,却是不同的。粉红玫瑰也曾说,第一眼看见我觉得失望,原以为听名字该是长得不错,哪知来了个长的像白开水似的(原话不是这个,但我听出来了就是这意思),还觉得我刁(也不知她什么眼光,我长得多---那个---善良啊,多少人都夸我面善。/偷笑长得不好也就只能面善点了),所以她对我也没抱什么希望。但,呵呵,日久见人心啊。我俩是自自然然的“自由恋爱”。
当想写她时,脑海里浮现的就是粉红的玫瑰。她是配得的。
玫瑰都是惊艳与瞩目的。她就是。家境优越的大家庭,从小娇生惯养,从小就受人关注,加上长的招人喜欢,自然是鲜嫩和自信的,如玫瑰一样恣意开放;
玫瑰都是带刺的。她就是。嫉恶如仇的性格、不揉沙子的眼睛和麻溜的嘴皮子,会让她看不惯的人被刺的咧嘴。不过,和玫瑰的刺一样,只是那么轻轻的疼一下就过去了,从不会带毒。有的时候,到看到粉红玫瑰刺人,我会小小的羡慕--这样无伤大雅的疼只会让被刺的人得个警告却不伤身,让旁看的人记得深刻却不怪罪。娇媚的玫瑰虽然带刺也让人欲罢不能;
玫瑰是热情的。她就是。而且她还热情的不行,那仗义的。我结婚,从不干家务的她帮着我打扫新房、我家大丧,她从出事开始不回家一直陪到发丧之后、我之后伤心难过,她和另两个死党一直陪我挺到今天,还有,很多很多。当然,除了我之外,除了她的死党之外,但凡是她认可的,或达不到认可的程度只是不反对的人,需要她帮忙,只要张口,她也绝对挺身而出。什么帮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接待个朋友了,什么帮哪个朋友的同学的叔叔的朋友联系个事了,什么帮同事的媳妇的朋友的对象联系到她妈妈在的医院去看病了(不让人花钱,她妈妈花药钱)等等我看着觉得瞎操心的事。其实我也挺热心,但还到不了她那境界,曾冷眼观察与她交好的身边朋友,总觉得为人还是有点---不值她的付出,淡淡地提过醒,她却一清二白地,不改初衷,不仅如此,还带着家人一同热情。后来和她那一大家子熟了,才发现她姥姥爸爸妈妈姨们舅们表姨表舅等等,沾上点边的亲戚都热情,不禁暗叹,改不了了,家风如此啊。后来她还真的是在这方面吃了点小亏,倒也没什么实质伤害,但总归伤了小丫头的心,多少敛了些。不过我知道,本性善良热情的她总会唯恐别人付出得多,唯恐那受了难的人没人帮忙,热情的心怕是改不掉的。只是,但愿别再受伤才好---倒也不会,玫瑰是贵气的,吉人自有天相,真的心,没人伤的了。
玫瑰是粉红的,多了娇嫩,少了浓郁。她就是。我是说,少点成熟和世故。当然,成熟是好也未必幸福,世故练达也未必周全。但少了点,就多了点幼嫩与任性。这主要是对叫老肉的那个胖小子了。恋爱时傻小子老是被玫瑰整的迷糊,结了婚看老肉倒是拿出了肉主意,快的像风似的玫瑰常常被气的没脾气。看他们觉得生活真是有意思,这样一对同样热情善良、同样有点小资、同样满脑子赚钱主意会赚钱也敢花钱的小夫妻,偏偏会让他们这样不同:一个胖的200多斤、一个瘦的不到100,一个是8个满满的油瓶快倒了都能扶得起来的急脾气、一个是眼看着1个只剩底的油瓶倒了非要等油洒到身上才恍然大悟油瓶倒了的慢性子。看这般配的。吵架是自然的,大吵也是有的。但我这做姐姐的,旁观瞧着是清楚的,多么般配的一对人儿,如此不同还能相携该是几辈子修来的啊,好好珍惜彼此,莫让凡尘俗事惊扰了缘份,胖小子,做好男人,珍惜这支难得的粉红玫瑰吧,若她有错,切莫沉着你那胖胖的脸,还是对她宽容地笑一下吧,包你会得到她百倍的真心回报,这小丫头是嘴硬心软的玫瑰,在她心里,你这个夫君是她的天啊,她不会舍得你生气的,所以,多担待她。
做了同事没几年,小丫头就被调了廊坊工作的胖小子给拐走了,还举家全迁。真是舍不得啊。一晃好几年了,在廊坊的他们渐渐适应了那里的生活,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粉红玫瑰有了新生活、新工作、新朋友,我是高兴的,也是安心的。所以,电话也少打了很多,当然,我自己也太忙,而且随着工作的变动越来越忙,把很多朋友都疏忽了(顺便带一下,还有我家的胖胖)。我大多都是从我们共同的死党那里听她的音讯了,知道她一切安好,很舒心。那天突然地想她,正拖地拖到一半也忍不住拿了电话就打,听到电话铃声响起就觉得放心,响了多声没接,我也安心地放下了。一会回电了,玫瑰说她刚才忙没听见,我说没事忙去吧,她风风火火地说行,然后正经地说我跟你说个事,有时间咱去世博吧,咱四个死党,我痛快地说行。她在那边撇嘴,你都答应我多少次同游都让你放鸽子了,我忙说这次一定,一定。她心满意足地放了电话。我边拖地边在心里暗暗地下决心,这次真的一定同游。/流汗我尽量~。
~还是我食言了[尴尬] 渐渐的,我工作越来越忙,越来越顾不上她,她也渐渐在廊坊站稳脚跟,侠肝义胆的朋友一群。我益发放心,就益发少联系。但~情依旧。这几年,丫头经历自身病痛,慈父病逝,可谓大悲痛~经历这些时,她总是自己挺着,而我,有时没能陪伴,有时默默相守,我知道自己的心~若她需要,我必会全力以赴,若她不需,我就暗自祝福。相信她知道,所以从不曾与我多客气~有事吩咐,没事拉倒[流汗]
玫瑰有很多种,败家丫头是粉红的那种。我是如此爱她。和我肝胆相照,狼狈为奸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