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君今天看到一则新闻,事发江苏某地一超市,一老人在逛超市结账时,收银员发现老人裤子口袋有未结账物品藏于身上,于是便拦住老人询问,并想查看老人的裤子口袋。
结果老人不同意超市收银员的要求,僵持之下倒地猝死。家属把超市告上法定,索赔83万。而超市认为,在老人的口袋中发现了未结账的鸡蛋,而且全程超市工作人员无过激言语和动作,不应承担责任。
从这件事上看,老人偷拿超市鸡蛋,错误在先。面对对方错误在先,而自己又没有直接责任的一件事儿,超市如果赔偿,损失钱财是一方面,更大的影响在于,让人们相信,死可以盖过一切是非。
人死了,真相还在。如果以生死作为价值判断准绳,那么最理直气壮的应该是被判了死刑的犯人。
生死与社会正义不是完全割裂的,是有联系的。比如有人就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面对坏人歹徒挺身而出,被坏人残忍杀害,那么这种死就是光荣的。
如果二者的关系倒置,变成只要死就是正义的,这样明显的就不合适。新闻中,那个老人倒地死亡,能说老人就是正义的吗?
这里面还有另外一种社会现象是,家属借死“碰瓷儿”比比皆是。在这件事儿中,家属索赔38万。
据另外以为网友讲,某地一老人因下河去抓鸭子溺亡,家属向当地政府索赔,理由是由于河道清淤导致河道变深引起老人溺亡。
如果所有人都学会以死相挟,世界哪里还会有秩序而言?死将变成一件造福后人的事儿。
社会公平正义让位于无理取闹与胡搅蛮缠,是对社会公平正义最无情的嘲笑。
谁会哭,谁能闹,谁就能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未免太过于简单而粗暴。如果是这样,谁又肯去讲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