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打篮球呢?”
“咳,因为踢足球脚尖太疼了呗。”
当我还是一个“蔫吧淘”boy的时候,嗯,那已经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事情了,距今已有20多年。我们那拨人还处于传统的邻里学龄社交圈最后的鼎盛时期,住在一个院子里的小孩会有事没事一起玩,并讨论最近有线电视台放出的各种动画片;那时候cosplay这个词并不流行,我们无意中在楼下大吼“灯笼剑”并作出召唤神龙斗士的动作时,实际已经引领了潮流,或许引发了蝴蝶效应也未可知。
逐渐地,出于对完美模仿的向往,我发现诸如《天空战记》《神龙斗士》《圣斗士星矢》这些作品的内容决定了其难以被轻易重现出来,同样的一套动作和咒语,做完了如果没有火光出现,身体也并未按照计划腾空而起,被不知名的神力穿上战斗盔甲,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大人看见了可能还以为是老师新教的广播体操。
事后回想,情景难以被重现出来从而获得受众的代入感决定了这一类作品在有线电视台播出之后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而当我看到《足球小将》和《灌篮高手》的时候,情况大不一样了。《足球小将》先行播出,当即令楼下大院的活动从呲水枪对射改为了世界第一运动,此后由于其他伙伴脚法出众,被当做球门的车库门难免受到些皮肉之苦。我们除了不能像大空翼一样倒挂凌空射门,也无缘练出松仁的猛虎式射门踢穿门网之外,基本上还是玩得很开心的。
可惜我踢足球一直不开窍,在水泥地上只能踢出地滚球,而且射门全靠脚尖怼——大部分时间都在凑人头。后来上学离开了大院,在本地卫视台看到了《灌篮高手》,我又对这项运动产生了魔性的兴趣。每个学校都有篮球场,胶皮篮球当时只要8块还是10块,入场成本看似很低。看过动画片,我自己不知道从哪里学到了许多篮球姿势,从最开始力量不足时候用的“端尿盆”,到胸前出手的“三八式”,后来上篮出手动作借鉴了“天勾”......那段时间球场太难找,老师不让带球上学,基本就靠放学后的零碎时间蹭高年级学生的球打,不过我跟他们不熟,所以一般捡球比较多。
当时学校设有双休乐园,可以报名参加感兴趣的学习班(没有讨厌的语文、数学、英语等课程),我理所当然地报名参加了张强老师的篮球班。训练的时候发现大部分学生都用牛皮篮球,像我这样用着一个胶皮花球的人,理所当然地遭到了学员的鄙视,胡博同学还总是一脸正经地问我用的是不是女子篮球,令我非常尴尬。有一天老师示范了四种基本变向方式,我看到胯下运球时觉得已经很难了,在演示完背后运球以后,大家情不自禁地“哇塞”了,至于后面的转身换手运球,在场的人可能都没看清楚人是怎么被过的,对自己的真实水平也有了客观的认识。
当时我不知道,小孩腿短,胯下运球吃亏;更不知道,二十年后,胯下运球自己随随便便就能连续做出来好几个,防守人依然不为所动罢了。
在双休乐园里胡乱练了一年之后,终于到了打班级比赛的时候,我们班被分到弱者组,一路瞎打竟然进了淘汰赛阶段,最后喜获第三。这次比赛让我认识了一班的裴佳志,此君低我一个头,移动异常敏捷,两个人根本防不住,我们的实力不在一个量级上。然后在某一天,张强老师犹犹豫豫地跟我们讲,“要想练好球,在学校根本不够,得去专门的篮球班学。”
伴随着好奇,我跟随老师前往省体院,转投张老师的师傅崔老太门下,开始了更为有趣的篮球训练课。后来实力确实随着年龄有所增长,但是退出了校内的篮球班导致了我不能在六年级时代表学校打校级比赛,从而抱憾终身;二十年后我才知道那是我离校队最近的时候了。
最初篮球课一周四节,工作日两次,周末两次。由于是在馆内训练,刮风下雨都不耽误。于是我的球瘾得到了释放,去他的体育课下雨吧,去他的操场拥挤禁止打球吧;在大家课后学习各种语文班、奥数班、英语班的时候,我妈给我灌好水带上装备,送我放学后直接去练球。不得不说这在当时还是有点酷的,在和我一起学英语和数学竞赛的人里,除了杨之石没有人参加过篮球班。
隐约记得在改为单手投篮之前,我的“三八式”跳投还是很准的,所以我觉得自己在新环境里也能出道即巅峰。哪知第一周就被崔老师给骂了,必须强行改成单手投篮,而做为一个右撇子,崔老不能包容我这种左利手的小崽子。不过事后看来教练严厉点好,要不学员太皮没法管。
每次训练结束后会有半小时的“打场”时间,因为人多,实际一个人只能上场10分钟。做为一个5年级的中坚力量,我肩上的任务从来就不轻:既要努力赢得比赛,又不能太“独”,比如不给队里一二年级的小胖墩传球,同时还得想办法拿到球。我记得自己的头一个进球大概等了好几周才来,难度不亚于在足球场上进球。每次训练完都渴得可以喝掉一升水。
偶尔会有大孩来蹭一下小班的课,当时最怕的就是这些异次元的存在:明明刚适应这个级别,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突然出现了一股邪恶力量,比我高比我壮还比我能跳,以不讲理地姿态轻松解决掉我,颠覆了我刚刚建立起来的认知。我记得这里面的代表人物当属高我4-5个年级的大龙-王文龙同学。脑补一下高中黑胖子暴打小学生的场景,还是很血腥的。
有的时候早到馆里,可以看到东北虎在训练,班里的小胖墩就问王博要过签名,王晗的他也有,偶尔能见到虎王孙军。我记得那时墙上挂着“戒骄戒躁,九运翻身”这几个字,上网一查,九运会已经是2001年的事情了。崔老作为体院的老人儿,应该是带过孙军的,此事只是我个人的推测;因为老师脾气太大,从来不敢主动向她求证,怕又被她善意地拍打。她对我们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这都不好好练,你以为你是孙军啊?!”
在班儿里练球的时候,我的长期搭档是于润泽,偶尔他不在的时候我会和赵严一块练几圈——但是这哥们当时太胖,来练球就是为了减肥的,对抗时我一加速他就只能呼哧呼哧地追在我身后捡篮板了。为了限制像我这种不厚道的做法,教练特意规定全场一打一过完人后,如果离篮筐太远则必须停下来等防守者追上你,再继续打过——为了练技术。于是我只能不停地加速,停止,加速,停止,然后一个加速,被赵贤弟伟岸的身躯从篮下挤飞。印象中班上来减肥的小胖子中胖子大胖子不少,但是在教练发脾气,说如果谁仅仅是为了减肥那从此可以不受严格指导,放任自流的时候,只有一个人举过手,那之后我再也没见过他。
润泽同学跟我同校,低我两个年级,当时身高已经跟我持平了,貌似还要比我壮一些。我俩水平相近,对抗起来正好。因为太熟,我每次对抗都不好意思使劲打(使劲了效果也差不多),基本上都是我们共御外侮的时候印象比较深刻。班里有几个高我3-4个年级的女学员,比赛时教练会让我俩带一帮小崽,对付她们那队,一开始我以为不难,结果总被收拾,后来慢慢变成略占下风,然后就是累死累活打成平手。前两天据润泽说,我离开之后他经常血虐女高中生,对于没有经历这么解气的时刻我再次表示遗憾。这么多年我仍记得他投出的一个神仙球:我从中线一个长传给他右手上篮,结果力道大了,伙计跳起来勉强接到球的时候马上要出底线,他在空中不看篮起手就抡,人落到界外的同时,球直接砸后筐打进。当时把底下人都看傻了。
在体院学球到六年级的时候是最开心的,学校压力不大,技术掌握得还行,人也都混熟了;每次去练习都是一种享受。记得当时我比较喜欢的打法是后场抢断或者摘篮板,然后直线加速到对面上篮,当知道对面追不上我的时候心里美滋滋的。那时候艾弗森最火,我不是他的球迷,但听人说过我从三分线起三步篮的动作有点像他。
初中之后由于学习压力渐渐淡出了篮球班,那时候我尚不知道,再次有规律地打全场比赛要再等十年了。入学时我无奈地发现,一年级学生所在的校区配备土操场,篮球场更是奇葩:细细软软的黄土上面铺有一层煤末。每次好不容易在1500多人的校区占到一个框都感觉是上天的眷顾,然而晚上回到家把一盆洗脚水染成黑色会让爸妈误以为我们打的是被诅咒的篮球。
初高中那几年,篮球是周围圈子里绝对的第一运动,虽然印象里一共仅仅打过三场正式的年级比赛(碰巧都没咋好意思赢),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和同窗们对球鞋的追捧。我的第一双正儿八经的篮球鞋是匡威的魔球2,当年看到同学穿第一代的时候就觉得设计很精巧(Zhuang 13),而且儒雅小众;所以私下通过积攒交通费的方式存了两个学期的钱,然后遗憾地发现第一代已经下架,遂退而求其次买了第二代。此后直到高中毕业,打球,看球鞋,传阅体育杂志、报纸,和讨论NBA都是我课余生活的重要议题。
进入大学之后,球场终于不再拥挤,我也终于把放在球鞋上的注意力收回来,认真打球。大一时投篮以擦板为主,突投结合;正好赶上学校不让新生带电脑,宿舍里几个人经常在中午顶着烈日挥汗如雨。到了每天下午三点半,体育课一结束,东区篮球场的人就逐渐多了起来。南北风格齐聚一堂,或剽悍,或舒展,或敏捷,或刚猛;这些人凑在一起,你来我往,不可谓不热闹;如果碰巧双方都有较劲的意思,就更有看头了。在学期初安排课程表的时候我早已考虑到了打球因素,下午后两节很少排课,即使有课去不去也看心情。所以四年下来基本稳定地保持在每周两三次球的水平上。
都说大学生比中学生懒,其实不然。且不考虑在大学要安排的学习、生活琐事更多,单论打球程序的复杂程度都高出中学一个数量级:在中学打球,只要体活课/午休前在班里随口一喊,大家随机选出来一个拿球占场的(多数情况下是幸运的我),然后各种替他打掩护让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跑赢其他班派出来占场的冤家,这事儿就定了。到了大学,首先要多约几个球友,商量好时间地点,早了人到不齐,晚了没有场地,人少了万一出现爽约情况就打不起来,人多了如果去得晚又玩不到一块儿;打完球之后又脏又饿又累的人往往要考虑几件事:先吃饭还是先洗澡,衣服什么时候洗,以及——把这些都做了时间来不及,那么晚上的课还去不去。其实走完这一套程序之后人就困了,所以晚上的课去了也白去;至于为什么我了解得如此清楚嘛,哈哈哈你猜呀。
到了大二投篮逐渐不再找篮板,同时刻意锻炼运球基本功,希望能把节奏梳理得流畅起来。那年我们靠自己赢了本科唯一一场球,因为碰巧有影像记录保存下来的缘故,每隔几年就会拿出来点评一下,常温常新。2010年可能也是我个人的巅峰,从此之后,我逐渐转型为投手。对了,那一年替脚上有伤的瓜皮学长参加期末篮球课考试,结果一分钟半场折返上篮考了个满分,被老师抓住严肃处理了一番,至今仍心有余悸。
本科毕业后我曾短暂地在各个球馆打路人局,随后开始了在南半球的生活。
起初并不了解澳洲的业余篮球爱好者水平如何,以为可以一巧降十力,于是我抱着这样的想法参加了大学的篮球社团,第一天即狠狠碰壁。事实上,身体条件也是篮球水平的一部分,而且是最重要的一部分;如果对位者高壮又敏捷,体力好速度快,即使对方不做什么复杂的变向,不绕掩护跑战术,也可以在全场折返过程中随意找到大把机会将我打爆。在学校的训练和周日的比赛中,我终于又体会到全场比赛的感觉:让人上气不接下气的折返跑,和球队落后时坐在板凳上无计可施的无奈。
2013年3月,我在MSAC开始了自己的第一个赛季。头两场比赛队里的出勤率极高,每个人打两三分钟就被换下,目的是使所有人都能上场。由于缺乏配合,没有中锋,身体、技术都差,我们连输了十场比赛。没有人愿意每周日晚上来回花掉两三个小时、十几刀,跑到体育馆用一场大败迎接新的一周,况且这一过程中上场时间还不够。因此从第四周开始球队已经难以凑齐首发阵容,不得不从各个渠道借人。最惨的时候队里只能找到4个人(包括2名外援),还要跟对面的8人轮换硬拼40分钟,具体战况之残酷难以尽述。
在这样打了两个赛季之后,我已经不会在赛前感到紧张,另一方面也对学校运营的球队不抱多少希望。事实如此,倘若队员之间并不熟悉,也不会抽出时间保持比赛之外的联络,队伍就没有向心力,至于为何而战之类的荣誉感更是无从谈起。及至彼时,每周日去MSAC比赛已经是一种惯性,不会带给我多少快乐和期待。
转机出现在2014年初,我碰巧和驰凯、秦川分到一队,其他队友的实力也很强,因此以一路连胜开局。赛季中因为考试、放假,队员缺席输掉了好多比赛,等到下学期开学回来,已经悬在了晋级淘汰赛的边缘——唯有保持全胜才有晋级的可能。虽然能否晋级还要看对手的战绩,但我们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一路赢到常规赛结束前,最后一场的对手曾经赢过我们不少比分,且当时排名第一。
那天赛前我看到对面只来了五六人,而我们这边有九人,心里稳了一半——我们轮换充足,跑也跑死他们了。结果上半场迷迷糊糊打完,似乎以10:21落后。中场休息的时候我们反复强调,这可能是大家一起打的最后一场球了,他们应该累了,大家抓紧时间逆袭吧。于是匆匆忙忙开始了那个赛季最后的20分钟。大概对手确实有些累了,而我们的队友在上半场浪投之后终于找回了手感,渐渐比分追了上来。此时虽然很累,但我们都希望时间走得慢一些,最好在追上比分之前永远都不要继续流失。好巧不巧,裁判开始配合对面的演技,频繁吹我们的犯规,次数一多,就开始绵绵无期的罚球。常规赛的罚球、界外球、暂停都是走表的,只有最后三分钟停表;时间少了,分差反而又拉大了;这样一来,我们好不容易看到的曙光又被压灭。
最后几分钟基本是绞肉机一样的场面,双方都跑不动了,但是都不能松懈;我们几次追到还差一分,都被对方打进关键球拉开。还剩最后30多秒的时候,对方领先2分,且即将罚出最后一球。我拉过队里的James,让他准备快下抢投三分,最后all in赌一把;因为比赛没有加时,而平局不能晋级。小哥半信半疑地照做了,万幸罚球没进,他果然在前场接到了球,可是身前有人没法出手,时间已经不多了。对面企图丑陋地把时间耗掉。
这时候秦川冲到篮下要球,身旁空无一人,James直接把球传了过去。秦川出手的时候我还在惋惜,谁知对方的防守队员不知道从哪里冲过来对他犯规。球进的时候地板被他跺出轰然巨响,然后这位东北第一才子(自谦)机缘巧合地打成了2+1。如果我是导演,也想不到比这更好的反转了。
对面被反超一分,大失方寸,开始频繁犯规:最后比赛还剩2秒的时候由我主罚2球,第二球终于进了,这样我们心惊胆战地守着2分领先,希望比赛赶紧结束。底线球发出来,我们赶紧回撤,生怕对方突袭篮下,然后终场哨声在对面绝望的三分球飞到最高点时响起。
没有奇迹,这意味着我们创造了翻盘奇迹。
赛后得知,由于其他队伍赢球,我们没有晋级。不过至少我们修理了常规赛第一。
在那之后的几个赛季波澜不惊,仿佛用光了所有的运气,我们再次徘徊在每晚的比分被对方double或triple的边缘,至于赢一场球,那简直太难了——身高175的秦川是队里最好的中锋,他就像年轻的加内特一样,可以为队里打满五个位置,却难以带我们走出泥潭。于是输球这种很丧的习惯又找上门来,我不知道那段时间为何继续打球,可能是出于惯性,可能是为了跟朋友一块玩耍,也可能在等一个转机出现。唯一确定的是,无论是17:51还是20:42,我都拼到最后一秒;虽然已经知道结果如何,但这并不影响努力拼搏的过程。
在墨大第三年的时候,教练Bernie指出了我的弱点:不在于技术,在于投篮节奏。一旦仓促出手,就沦为铁匠;当我懒洋洋地散投时,有可能是队里最准的投手。他告诉我,坚持自己的节奏,哪怕被盖也不要慌乱,不得不说这其实很中肯,至于实践起来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离开土澳以前的最后一季,我打的是另外一种篮球。时光匆匆,因为疏于锻炼,我已经完全不是3年前第一次见到驰凯时候的自己了。据他描述,当时我的速度还很快,体能也没问题,赘肉也基本没有......唯一有长进的恐怕就是投篮了吧:当我的技能树渐渐凋零,至少还剩下一根主干孤独地向外延伸。
这时候我加了Jack组建的Melbourne Blazers已经有一个赛季,并且和驰凯一起正式脱离Melbourne Uni的队伍,决心打好我们自己的兄弟篮球。在这里我认识了泽群,Nick,叶姓男子,Scott等伙计们,大家不光周日一起比赛,周六和平时也听从Jack的组织一起练球,有时候一起聚餐,逐渐将联系扩展开来。在Blazers我不打首发,一般作为第6/7人替补出场,提醒队友回防并且负责运球过半场,偶尔趁对面防守松懈也投一两个3分球。这时我总结出一个令我不愿承认的规律:当我不打主力,在球队担任较轻微的角色时,球队胜率往往令人满意;反之亦然。如此看来,可能记分员或者球队司机的职位更适合我。
我们最好的时候在E2级别基本是不可阻挡的,并且最终经过20多场常规赛以头名的身份晋级季后赛。季后赛一共三场,我仅仅帮球队输掉第一场就回国工作了,所以那是我唯一的一场季后赛体验。Blazers在第二场复活资格赛中又赢了回来,但在最后一场里仅仅凑齐5个队员,被冤家狠狠地修理了一番。在领奖的时候,当颁奖大叔听说我们队伍作为亚军下赛季要解散,觉得简直不可思议。
是的,有人来就有人走,这么多年,感谢曾经一起陪我打过球的朋友。缘分很玄妙,所以我不去刻意琢磨,在一起玩耍时很快乐就已经足够。从前我打球争的是输赢,但很少会赢;后来我为的是过程和满足感;现在恐怕只剩下友情支持着我。尽管如此,当我谈到篮球的时候,想起的却是一个个熟悉的身影,和难忘的情谊。无论相隔多少大洲大洋,曾经一起输过赢过的往事,还会把我们联系在一起。
(全文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