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君小二
你以为你们之间只是擦肩而过,其实,所有的种子皆埋下,等着一场及时雨的到来。包裹在其中的希望与联系破壳而出,在千丝万缕之间,描摹出事物本身的模样。
时间是最好的见证者,任凭相聚与别离发生千百次,它依旧不厌其烦地如实记载。
(一)
蒋木盛委托球友耗子写了一封情书,耗子写好了,拿着情书来到蒋木盛的寝室,只见自己的室友张家明也在,还唱着悲伤的歌。
耗子拍了拍张家明的肩膀,说:“你不是出去唱歌了吗?怎么在这里?”
张家明一脸哀愁地指了指桌子上的一张照片,说:“蒋木盛的鹦鹉老死了,他喊我来给它唱葬歌。”
桌子上摆着一只鹦鹉的照片,鹦鹉长得很漂亮,鸟体为绿色,头部中间为红色,有一条黑色的环状羽毛环绕整个颈部,鹦鹉的眼睛闪着别样的光芒。照片前面摆着三个苹果和一根蜡烛,蜡烛已经烧了大半,白色的蜡油在底部形成一个突起,稳稳地托举着顶上的火焰,一阵风吹来,火焰在有气无力地摆动着。
蒋木盛坐在床上,呆呆地望着鹦鹉的照片,全程一言不发。
耗子终于忍不住了,“扑哧”一声笑出来,指着鹦鹉的照片说:“笑死我了,你们两个神经病,还为一只鹦鹉办葬礼。”
张家明淡淡地说:“你别笑,这个葬礼你也有份。”
耗子捂着肚子愣住了,他放下手,站直,问到:“怎么可能?我这么一个如此理性的人会参加你们的行为艺术,开玩笑吧!”
蒋木盛这时抬起头,对耗子说:“别笑了,该你念悼词了。”
耗子一脸疑惑地问到:“什么悼词?”
蒋木盛指了指耗子手中的情书,说:“昨天我拜托你写的。”
耗子掏出情书,颤颤巍巍地念到:“你有如火焰一般的头发和钻石一样的眼睛……虽然你经常不理我,有时还恶意中伤我,叫我‘滚’,可是我不在意。我愿意一天三顿喂你吃饭,给你喝水。对了,你最喜欢吃的无花果,早已给你备好。我想说,如果有机会,我会更加爱惜你,用我所有的零花钱给你买无花果,换你一生衣食无忧……”
耗子愤怒地把这封所谓的“情书”扔给了蒋木盛,蒋木盛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从床下取出一个铁盆来,对张家明说:“再借一下你的打火机。”
张家明把打火机递给了蒋木盛,蒋木盛顺手捡起那封“情书”,用打火机点燃了。菲薄的纸片随着红色火焰的向上攀升,一点一点碳化,烧到最后,蒋木盛才把纸片扔进盆里。
耗子见盆里还有一团黑色的灰,好奇地问到:“那是什么啊?”
蒋木盛把打火机还给张家明,说:“我鹦鹉的骨灰。”
耗子尴尬地笑笑,说:“哎,这只鹦鹉是什么品种啊?对了,你怎么知道它是老死的。”
蒋木盛把盆子里的灰装进一个方便面盒子里,他站起来说:“它是灰头鹦鹉,已经陪了我十二年了。”
耗子说:“我靠,这么老了,应该快成精了吧!对了,你哪里弄来的这只鹦鹉?”
蒋木盛说:“小时候,我爸给我的玩具。”
蒋木盛的父亲年轻的时候去大山里采风,那时正值秋季,山下农田里的稻子熟了,几百只鹦鹉聚集在农田附近觅食。吃饱了以后,它们聚集在山上最高的树枝上休息。
蒋木盛的父亲背着画板路过一棵石楠树,这时,一只灰头鹦鹉跳到低矮的树枝上,对着他发出尖锐的声音,似乎是在警告。蒋木盛的父亲并没有理会,继续往前走,结果那只鹦鹉拍打着翅膀,飞到下一棵树上,继续发出吼叫。父亲忍无可忍,对着鹦鹉吼了一句“滚”,然后背着画板快速离开,父亲走了十米远,发现鹦鹉没有跟上来,回头看,鹦鹉双脚站在树枝上,歪着脑袋,用闪着光芒的眼睛看着他。父亲与它对视了十秒,忽然明白了什么,他取下画板,一看背面,原来上面画着一只漂亮的鹦鹉。
父亲突然想起了家中的小儿,他一时兴起,便举着画板,一步一步走近那棵树,鹦鹉目不转睛地盯着画板,发出多变柔和的近似细语的声音。当父亲离鹦鹉还有半米远的时候,他迅速地伸出手来,抓住了鹦鹉,那一瞬间,鹦鹉发出尖锐的一声:“滚——”
蒋木盛抱着装有鹦鹉骨灰的方便面盒子,走在济湖旁的大草坪上。他用食指和拇指捏起一小撮鹦鹉的骨灰,轻轻地撒在草坪上,一边撒一边嘟囔着:“尘归于尘,土归于土。”
旁边灌木丛里隐藏着一群鸽子,突然而至的三个移动物体引起鸽群骚动,它们愤怒地拍动着翅膀在草坪上抗议。
耗子说:“这些鸽子真可怜。”
蒋木盛捏起一撮骨灰,问到:“为什么?”
耗子伸出手,也捏起一撮骨灰,撒向空中,他顿了顿,说:“因为鸽子具有强烈的归巢性,所以一般来说,它们的出生地就是它们一生生活的地方。处于任何生疏的地方,都不会安心逗留的,它会时刻想返回自己的故乡。所以,也就有了信鸽的存在。”
张家明把双手插进裤兜里,笑了笑,说:“喂,蒋木盛,你应该养鸽子的,你看你就像鸽子一样,这么恋家。”
蒋木盛还没有回答,耗子就插了一句:“他才不像鸽子,我跟你们讲,鸽子对配偶具有选择性,一旦配对就感情专一,形影不离。你看他,每隔一个月就换一次女朋友,每次都叫我帮他写情书,哪里像鸽子啦?”
蒋木盛沉默着,也懒得解释,快要走近一群鸽子时,它们终于愤怒地拍打着翅膀飞到另外一片草地上了,隔着远远的距离,三人都能感受到鸽子眼中散发的怒气。
耗子继续说:“哎,蒋木盛你死定了,鸽子具有很强的记忆力,对经常照料它的人,很快与之亲近,并熟记不忘。但对于伤害它的人,它可是记恨终身啊!对了,我觉得你的鹦鹉还是挺漂亮的,比鸽子有趣多了。如果没有死,我还可以多逗逗它。哎,正所谓‘色白还应及雪衣,嘴红毛绿语乃奇’啊!”
蒋木盛走在耗子的前面,淡淡地说到:“年年锁在金笼里,何以陇山闻处飞。”
耗子惊讶地跑上去,拍了一下蒋木盛的肩膀,说:“你怎么知道下一句?”
蒋木盛说:“这是唐代的一首诗,《来鹄》。我小时候,我爸经常念这首诗,后来就没有听见了。”
“哦,他不喜欢这首诗了?”
“没有,后来他走了,背着一块画板走进西双版纳,说要去采风,一采就是十年。”
“没有回来?”
“嗯,至今未回。”蒋木盛叹了一口气,继续说到,“哎,正如三毛所讲,我如果有来生,一定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
耗子也叹了一口气,补充到:“群生众像,世间百态,怎一个愁字了得。如果有来生,我要做一朵云,飘来飘去,无拘无束。”
蒋木盛一边撒着骨灰,一边说:“你是假正经。”
耗子说:“好,我承认,你是真虚伪。正经也好,虚伪也罢,这就是真实的我,我只要真实地活着就好了。”
张家明跑上来,把蒋木盛手中的方便面盒子抢过去,一下子把里面黑色的灰倾倒出来,他说:“撒个骨灰都撒都这么慢,两个神经病。如果有来生,我要做闪电和雷,劈死你们两个矫情的人。”
耗子接过张家明手中的方便面盒子,抖了抖,然后扣在蒋木盛的头上,转而语重心长地对张家明说到:“放心,你也会有矫情的时候,只是时机未到。”
蒋木盛沉默地取下头上的方便面盒子,耗子和张家明还在旁边争吵,他已无心关注,默默地走在前面,头脑中仍浮现着鹦鹉的影像。
他突然明白,人活这一辈子啊,不应该总想着拥有什么,而是要想想你能够留下什么。百年以后,每个人都像这只鹦鹉一样,终会化成一抔黄土,历史浩浩荡荡,你究竟能够留下什么。一生追逐名与利,一概追求拥有,必然会丧失自我,陷入物质的沼泽万劫不复,正所谓罪莫大于欲得。
一双医生的手,不仅能握手术刀,还能握一支犀利的钢笔,理清这个社会的肌理。既为良相,又为良医。听起来好听,做起来却是很难。
蒋木盛大步地向前跑去,一群鸽子一下子飞到两旁。时间过得太快,来不及彩排和演练,此刻即是永恒。
(二)
在大二上期,葛咏歌在各种大学生兼职网站上展开疯狂地搜索,希望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兼职。可是,事与愿违,发出去的申请通常石沉大海。
正当葛咏歌准备接受这个无奈的现实时,在体育馆遇见的一个暴发户介绍了一份兼职,在每个周日的下午,为驾校发五个小时的传单,按每小时10元计算,而且当日结算薪水。葛咏歌低下头,默默地做了一个简单的计算,发现这个方案极可行,于是喜笑颜开地开始了这份工作。
葛咏歌刚刚走近驾校的门市所在地,就看见大大的几个“鸿运驾校”的字挂在墙上。走进去,跟柜台的小姐姐说了几句,瘦高个老板就走了出来,说:“条件你都清楚吧!你看见城管就把传单藏起来,假装路过。哦,如果有人想来看看驾校,你就把他带来。好吧,你带书包没有?”
葛咏歌像刚睡醒似的,怔了一下,说:“带了,带了。”顺便把后背的书包取了下来。
瘦高个又走进屋子,然后抱着差不多二十厘米厚的一大叠传单走出来,说:“把书包打开,这些你就放在书包里,手上拿一叠就好了。如果发完了,就再回来拿。”瘦高个转身离开,而葛咏歌则转身背着满满的一包传单,开始征程。
刚开始,葛咏歌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还有一些不好意思,毕竟这是人生第一次工作。但是后背沉重的负重像鞭子一样,抽打着葛咏歌不得不张开嘴,伸出手,止住行人,说上一句:“你好,驾校的,你有兴趣学车吗?看看我们的宣传单吧!”
一个小时以后,葛咏歌发现,说这么多话,简直是费力不讨好,违背发传单的行业标准,因为匆匆的行人根本没有耐心听完这些话,还有一些人,看见前方有一个发传单的人,就会远远地绕过,或者直接摇手拒绝。最后,葛咏歌只说“你好,驾校的”,同时递上传单。
发放传单,最可怕的不是瘦高个说的,遇见城管叔叔,相反,一个清洁阿姨给葛咏歌造成了心理阴影。
葛咏歌站在一个大道的旁边,走过来一群学生,葛咏歌混在其中,正当她发传单发得不亦乐乎之时,一个清洁阿姨满脸怒气地朝葛咏歌走来,她说:“你不要在这里发传单,你看地上全是,我要扫多久才能扫干净?你再发,我就把你的传单收走。”
葛咏歌呆住了,没见过世面的她怎么经得住这样的恐吓,于是立马撤离,转向另一条人行道,令人惊奇的是,在这条人行道上,工作进行得异常的顺畅。她思索了一会儿,总结出两点,一是来往的人基本上都是大学生,比较有素质,不会很明显地拒绝她递上的传单,也不会随地乱扔传单,要扔也是扔进离她不远处的那个绿色垃圾桶里;二是这条道路在施工,极其狭窄,因此人流就集中,行人就必须从葛咏歌面前经过,不然就没有地走了。
五个小时以后,葛咏歌的两个腮帮子已经酸痛到了极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但是,当她接过五十元的薪酬后,整个人高兴得不得了,走在学校的路上不时会莫名地笑一下,这是第一笔靠她的劳动获得的钱啊!她一分钱也舍不得用,回到寝室,就把它们藏在一本文学著作里,她要让这笔钱像这本文学著作一样,在她的生命里,永垂不朽。
等到一年以后,葛咏歌才知道,夹着五十元的名著,是熊培云的《思想国》。
惨白的光线亮了又灭,灭了又亮,一天天轮回更新。不知不觉间,葛咏歌已经做了五次兼职了。直到有一天,瘦高个叫住她,跟她说了一段话,从此,葛咏歌再也没有做过兼职了,一心一意地看着自己的专业书。
(三)
葛咏歌刚开始遇见这个驾校的暴发户时,那场景还是带着一点火药味的。
某个晚上羽毛球社训练,场地上挤满了球社的人,等教练教完技术后,社员各自活动。旁边有两个一高一矮,一胖一瘦的中年男子在打单打。由于场地有限,葛咏歌和洪尘只好上去踢馆。
洪尘握着拍子,趁着中年男子捡球的空隙挤上去,说:“叔叔,我们的体育馆并不对外开放,你们在这里打球是违反我们学校的校规的。”
“哦,这样吗?不过,我们在这里打了五年的球,也没有听见谁说过啊!况且,体育馆门口也没有明显的标语说明——外校人员禁止入内。”一个瘦高的平头冷静地回击。
“叔叔,我是认真的,真的有这条规定,你们再不走,我们就要叫保安了。”洪尘一本正经地说。
旁边一个矮胖的中年人走过来,说:“得得得,我们让场地。”中年人拉着平头离开,坐在远处的椅子上看洪尘和葛咏歌两人打球。
单打的确很累,不一会,二人就气喘吁吁了,胖子见势走过来,温柔地说:“小妹妹,既然你们打累了,我们来打双打吧!”
洪尘想了想,觉得还是不要把事情做得太绝了,于是答应了。打到最后,双方疲惫不堪,便停下来休息。洪尘还保持着充沛的精力,闲得无聊,便跑到一旁踢毽子玩。
她踢毽子的技术越来越好,有时可以踢到六七十个,胖子看了一会,突然说:“哎,小妹妹,你要是能踢到一百个,我们就请你们吃饭。”
洪尘很骄傲地说:“当然可以了,你们数着。”
等她踢到九十二个的时候,蒋木盛走了过来,啧啧称奇,说了一句:“你不仅臂力惊人,看来脚力,也挺惊人的。”
“啪”的一声,毽子落地,还有五个就到一百了。洪尘朝着蒋木盛大吼一声:“滚!”
蒋木盛立马抱着球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躲进一个女生扎堆的地方,嘻嘻哈哈地谈论女生的长腿。
胖子笑了一下,说:“没关系的,都算数,走,请你们吃夜宵。”
葛咏歌本来不想去,但看着洪尘兴致如此之高,也不好扫兴。走出体育馆时,见球场的边缘堆着起码二十个羽毛球,大多数球只有些许缺损。
洪尘说了一句:“谁一下子打这么多球啊?”
胖子满不在意地说:“哦,刚才我们在这里打的。”
走出体育馆,胖子和平头走向一辆宝马车,打开后备箱,放好球拍,就折回来,问洪尘:“你们学校外好像有一条美食街,咱们去那里吧!对了,你们愿意走路去啊,还是坐车?”胖子指了指那辆宝马。
洪尘和葛咏歌急忙摇头,说:“当然走去了。”
洪尘拉着葛咏歌,走在两个中年大叔的身后,小声地说:“看来,他们还是请得起一顿饭的。”
走了十分钟,四个人饥肠辘辘,点了两份干锅,要了米饭,就开动了。
吃到最后,洪尘抹抹嘴,说:“喂,今天是我的生日。你们俩还是请点贵的吧!我要吃小龙虾。”
胖子摸了摸肚子,说:“我感觉我也没有吃饱,老板,再要一份干锅,要小龙虾的。哎,你们这干锅里的肉可真少,完全不够我塞牙缝的。”
瘦高个沉默了一下,朝葛咏歌问到:“你想点一点什么?”
葛咏歌笑笑说:“我吃饱了,不需要什么了。咦,这个餐馆好像在招兼职!”
瘦高个说:“你想做兼职啊?”
葛咏歌说:“对啊,别人都说,‘没有做过兼职的大学,不是一个完整的大学’。所以,我想走出我的舒适区,尝试一下。”
“你别在这些小店做,到我那里去发传单吧!我给你十块钱一个小时。”
“真的吗?”
“真的,到时候我电话联系你。你的这个同学愿意去吗?”
洪尘抬起头,嘴里嚼着一只大虾,嘟囔着说:“我不去,我才从马哥哥那里辞职。我要好好学球。”
回来的时候,葛咏歌看见蒋木盛正与羽毛球社的两个女生站在一个手抓饼摊前,小摊摊主熟练地制作一个手抓饼,旁边的两个女生手上已经拿着手抓饼了,洪尘扯大嗓门问到:“谁请客啊?”
其中一个女生用书指了指蒋木盛,说:“教练请客。我们训练完,有点儿饿,教练就请我们出来吃东西。”蒋木盛站在旁边,脸色有点难看。
洪尘说:“师傅,你难道不请我吃手抓饼吗?一千块钱还买不到一个手抓饼?哦,忘记给你说了,这个女生球拍上的手胶,是冰山学长亲自给她缠的。”
“那又怎样?”蒋木盛冷冰冰地说。
“啧啧啧,居心叵测。你才分手啊!”
“谁说的?”
“冰山学长。”
“我靠。”蒋木盛扭头就走,旁边的摊主急忙喊到:“哎,同学,你的手抓饼。”
洪尘接过来,说:“给我吧!我吃。再说,这是用的我的钱啊!”洪尘大口嚼着手抓饼。
葛咏歌看了她一眼,小声地问到:“今天真是你的生日吗?”
“哪能啊?是在国庆节后几天,早过了。”
“哦。”
(四)
出乎意料,在第二天中午下课的时候,韩竹轩邀请寝室的另外三人去吃小炒,吃饭的时候,她说:“举杯吧!朋友!我和许清川又在一起了。”
陈怡放下手机,诧异地问到:“乖乖,你们什么时候分手的,我怎么不知道?”
韩竹轩摇摇手,说:“往事不堪回首,别提了。吃菜吃菜,今天的红烧肉弄得特别好!”
葛咏歌吃完午饭,通过广场,见前面有两人在慢悠悠地走着,看那摇摆的幅度,就是朱哥。没有想到,他有了女朋友。打算绕行,朱哥却叫住她,约她改天打球。
葛咏歌回头笑了笑,发现朱哥旁边的女生,留着空气刘海,就是那天朱哥剪头发时,站在朱哥身后的女生。
葛咏歌同室友作别,跑到书店,买了一本村上春树的《海边的卡夫卡》,回到寝室,放在了洪尘的桌子上。桌子上放着一张卡纸,上面写着——祝你生日快乐,每天都快乐。
最后一次发传单时,太阳特别大。葛咏歌抿了抿干裂的嘴唇,不断说着重复单调的话,伸出无力的右手。她站在熙熙攘攘的商业街人群中,远远地就看见一个高个子男生带着一行人朝她走来,原来是冰山学长。
冰山学长身后站着蒋木盛,他低着头在玩手机,抬起头,冷漠地看了葛咏歌一眼,像是在看陌生人一样。葛咏歌透过重重叠叠的人群,看着远处冷漠的眼神,霎那间,想起很多事。
其实,在上羽毛球课以前,葛咏歌和洪尘就已经同蒋木盛一起上过体育课了。只不过,蒋木盛记性差,一直没有记住她们俩,直到经常在体育馆看见洪尘和葛咏歌打球,这才对这两个女生有了印象。
大二的体育课在第一周就开始选了。选课那天,葛咏歌呆在寝室,翘了一节英语课,终于选上了羽毛球班。她开心地打电话给洪尘,结果洪尘还没有选课,而且洪尘也强烈要求进入羽毛球班。于是,两人双双一起进入了羽毛球班。
在大二开始的三周里,趁着炎炎夏日,以及为军训的孩子们腾出操场的缘故,大家一起上了三次游泳课。据羽毛球班的安老师说,在下学期的末尾,也要上三次游泳课。
葛咏歌拿着《VB》坐在游泳池边的一排大树下,看着泳池里游得酣畅淋漓的男生和女生,觉得这样的青春真好。学校规定,不游泳,也要进游泳馆里学习相关动作,难为了葛咏歌这个对水极度恐慌的人了。
游泳课结束后,没过多久,就开始上第一节羽毛球课了。体育馆里挤着浩浩荡荡的学生,体育部的负责人拿着扩音器,跑到二楼练舞厅,吼着:“下面的人安静安静!现在听我说,足球班的跟着李老师去室外足球场,篮球班的……”
十分钟后,整个体育馆一下子陷入了安静之中,安老师说:“好,现在全场都是我们的了。其实,你们这个班挺幸运的,只有四十几个人,上午那个班,有一百多个人,用十个场地,简直要挤爆了。哎,蒋木盛,过来过来。”安老师朝着队伍最后面的一个男生招手,“他以后就是你们这个羽毛球班的班长了,负责发放和回收羽毛球拍。不过,你们自己带拍子也行。今天,我们先给每个人发放两个球。”
安老师站在队伍的外面,开始和一个男同学聊天,蒋木盛打开球筒,开始发球,班级里的人排队,陆续领到了球。葛咏歌排在最后,这时洪尘一把把她从队伍里拉出去,举起手中的四个球说:“别排了,我把那个球筒打开,已经拿到球了。”
葛咏歌看见篮球架下的一个红色的球筒,等着大家都领了球后,蒋木盛跑到篮球架下,拿起球筒,发现不对,又跑过来跟安老师说了几句,然后安老师走到队伍的前面,尴尬地看了一眼表情严肃的蒋木盛,再对着四十几个人说:“你们有没有误拿篮球架下的那筒球啊?那是蒋木盛私人的,不是咱们学校提供的。拿了,就还回来吧!”
洪尘站在队伍里,呲牙咧嘴地说:“老师,不好意思,是我拿错了。”洪尘拿着四个球尴尬地从队伍里走出去。
蒋木盛把学校提供的四个球递给了洪尘,洪尘一脸的不情愿,说:“师傅,我从来没有碰过这么好的球,给我一个,好不好?”
蒋木盛狡黠地笑了笑,说:“不。”
洪尘满脸忧郁地回到队伍里,然后安老师就开始教最基本的动作——握拍。练习了半个小时,各自就分散开来,自由活动。在距离下课时间还有半个小时的时候,两支篮球队就轰轰烈烈地进入体育馆。
听旁边的女同学说,学校的篮球联赛开始了,每天打一场,下午五点半开赛。这些人这么早来,不过是想热热身。
篮球队的人开始强拆两边的羽毛球架了,安老师上去说了几句,勉强留住了一半的场地,当葛咏歌仰着头去接洪尘的一个高远球时,一个壮实的男生从对面的场地杀过来,气势汹汹地运着球,奔向葛咏歌身后的篮球架。
葛咏歌立马躲闪,站在旁边,观察了一下战况,叹了一口气,说:“他们开始热身了,这球根本没法打。咱们看看是否可以到中间的两个场地里,加一下双打。”
两人走向中央的两个羽毛球场地,结果发现,第一中心场地有人打双打,在第二个中心场地上,蒋木盛一个人站在那里,练习反手发球,他的右边,放着一个大纸箱,纸箱里装满了羽毛球。一个接着一个,不厌其烦,基本上,每个球都刚刚落在对面场地的发球线上。
此时,中心场地的两边已经热火朝天了,虽然比赛还没有开始,但是硝烟已经燃起。在场地外面观看的人越来越多,喧嚣也逐渐充斥着葛咏歌的耳朵。
在四十平方米的场地上,蒋木盛的背影看起来那么孤独。他有他的羽毛球世界,这些观众看不到。
葛咏歌也没有想到,在这里,会碰到这么一颗孤独的心。她怔怔地呆着,眼神随着蒋木盛手中的羽毛球而移动,等到羽毛球班的人都下课走了,等到下午五点来训练的羽毛球校队的人都到了,等到旁边篮球联赛的号角已经吹响了。篮球的声音、谈话的声音以及汗水滴落的声音环绕在葛咏歌的周围,来的人、走的人途径葛咏歌的身边,她都没有被惊醒,沉浸在蒋木盛的世界里,忘记了自己。
安老师走过来,说:“哎,早就下课了,你怎么不去吃晚饭啊?”
葛咏歌空洞的眼神立马闪着光芒,她说:“我看高手打球,学习学习。”她突然明白了,以后的傍晚时分,就是应该这样度过——来到体育馆,打上几场羽毛球,享受青春。
过了一会,冰山学长跑到中心场地上,开始同蒋木盛打单打。
葛咏歌愣在那里,继续看着。突然,身边响起了一阵声音,葛咏歌转头一看,竟然是老头子。
老头子的故事不知该从何时说起,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出现在体育馆了。只是传闻,老头子是旁边师范大学的退休教职工,跑到医科大学来打球,纯属热爱。因为他在这座体育馆里,看到同样热爱羽毛球的一群人。
他本是教马克思的老师,以前从未涉及过体育方面的知识,或坐或立,从未运动过。后来得了高血压,头晕目眩,才终于下定决心动一动,结果一动就是二十年,血压降下去了,人也变得更精神了。一点一滴地积累,总有人不辜负时光,时光也会如期回馈。
老头子说:“我放在消防栓里的羽毛球拍肯定被人动过,因为它摆放的姿势变了。我放在这么隐秘的地方,都被别人找到了。你说,你们做医生的,要是遇到像我球拍一样的这么隐秘的病因,你们能不能找到啊?”
葛咏歌想了想,说:“别人我不知道,反正我肯定找不到。不过,我真的想当一个好医生啊!奈何技术太差,学识太浅薄。”
老头子挥舞着球拍,说:“别这么消极嘛!读书就像打羽毛球,需要厚积薄发,在关键的时刻,给予对手致命一击。走,我们两个去挑战挑战那两个男生。”老头子用球拍指了指远处打球的夏冰山和蒋木盛。
葛咏歌一糊涂,差点就答应了。不过,最后残存的理智将她拉了回来,她头也不回地跑了。尽管有高手站在旁边,作为一个羽毛球圈默默无闻之辈,她大可以无休止地傍大腿,可是,她不想靠着别人去赢取浮华的胜利,她宁可脚踏实地地失败,也不要这种不劳而获的成功。
话说,她的确够默默无闻的,蒋木盛同她是一个羽毛球班的,上了三次游泳课和一次羽毛球课,可是,感觉葛咏歌在蒋木盛的眼里,完全是一个陌生人的样子。
(五)
葛咏歌回过神来,发现自己仍然处在熙熙攘攘的商业街上。
冰山学长笑嘻嘻地接过葛咏歌手上的驾校传单,极其温和地问到:“我们学校要举办一场‘新生杯’羽毛球赛,你说,这个驾校,愿不愿意赞助一下啊?”夏冰山挥舞着手中的传单。
葛咏歌说:“我不知道啊!你要亲自和老板谈谈才行。不过,学长你放心,这家驾校的老板很好的,说不定你们谈着谈着他就同意了。对了,这个比赛什么时候举行啊?”
冰山学长笑笑说:“不要太期待了,因为篮球联赛占着体育馆,所以这个比赛推迟到一个多月后才举行。我们现在正慢慢地做着相应的准备工作,你要不要加入我们啊?”
葛咏歌摇摇头,说:“你们羽毛球圈太混乱了,我还是不要插一脚。”
说完,葛咏歌抱着背着一大包传单,带领着夏冰山以及他身后的校队的人,一起走进了驾校的招待室。
瘦高个本身就喜欢打球,再听蒋木盛一阵吹嘘,竟然在十分钟内就答应了提供两千块钱的赞助。合同摆在深红色的实木桌子上,夏冰山弯腰签字,葛咏歌看见了他左手腕上的一串乳白色菩提子。
送走了冰山学长后,葛咏歌打算又上街发传单,瘦高个叫住了她,停顿了一下,说:“今天感觉怎么样?”
“有点累,不过还好。”葛咏歌说。
“我应你的要求,给你这个临时工作,不是想让你累,也不是想让你挣钱。我看过你打球,从你打球的动作我就知道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只不过,你自己还没有看清。我只想告诉你,做你需要做的。希望以后,你做什么事情都是因为喜欢,不要因为金钱或者其它目的而贩卖你的时间。终有一天,它会弃你而去。”
葛咏歌放下传单,仔细想想——的确,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生命以外,最宝贵的东西就是时间。
时间每一分每一秒从身体上淌过,同时在身体的表面和内部留下它的痕迹,一遍一遍提醒你,往事不提,将来不急,只存在于今天即可。
回到寝室,葛咏歌兴奋地告诉洪尘今天遇见冰山学长的事情。
洪尘揉揉太阳穴,打断她的话,说:“你说话小声点,我的头很痛。”
葛咏歌知趣地闭上了嘴,心里难免升起一丝怨意,不过很快就蒸发消散了,因为下午遇见了一个小太阳。
在瘦高个辞退葛咏歌的那个下午,她揣着发传单赚的的五十块钱,跑到美食街的书店里买书,又遇到了蒋木盛,旁边站着蒋木盛的新女朋友。葛咏歌尴尬地打了一声招呼,然后就埋下头来挑书,似乎在一个月前,也是站在这个位置上,挑选二手的专业书。
一个月,转瞬即逝,顿时发现重复是生活的一种方式,不过,还是遇到了一丝暖意和阳光。
葛咏歌买了书,跑到食堂免费领汤处,有个男同学站在那里,是志愿者,负责打汤。他的面前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几碗汤。
葛咏歌随便地端起一碗,那个男同学突然说了一句:“同学,等等,这汤好像冷了,我给你另外盛一碗热的吧!”
他用大勺子从大桶里舀起一碗汤,盛在碗里,最后伸出手触碰了一下碗壁,说:“还好,这是热的。”
葛咏歌端着汤碗离开,心中有些感动,回头看了一眼,男生又在给另外的同学打汤,她在心里,小小地记住了这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尽管知道,在这个校园里,再次相遇的机会基本上为零。
等到在食堂做兼职的董学霸拿着盆子和帕子走过来时,葛咏歌从她的口中得知这个瘦高男生的名字——易宇朋。
这个在葛咏歌心里成为太阳的男生,其实老实无比,当他还没有露出锋芒的时候,就像任何一个路人一样,默默无闻地从你身边穿过。
张圣可能是最早认识易宇朋的,况且易宇朋又是好学的学生,难免不会引起张圣的注意。每当易宇朋要问一下冰山学长关于羽毛球的问题时,张圣都要站在旁边,配合着易宇朋忧愁的面容,说:“来来来,冰山学长,我给你讲个故事。”
蒋木盛多次提醒张圣不要开这种玩笑,张圣也不听,还好,易宇朋也并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一心只想了解那个问题的真相。
这样的段子也只是在球社里的几个人中间流传。蒋木盛说过,易宇朋是那种不能轻易开玩笑的人,任何笑话在他眼里都是事实和真相。可能,也只有太阳会这般真实耀眼吧!
太阳直射点继续向南移动,阳光明媚的日子已经不多了。时间是最好的见证者,这本是过客的人,让葛咏歌焦灼的内心顿时安定了不少。希望阳光移动的速度再慢一点,让温暖滞留在一碗汤里,一口喝下去,暖胃。
(羊君小二:热爱文学,写文章践行“钟摆理论”:悲一篇,欢一篇,悲悲喜喜三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