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文学社征稿,主题是:初恋。我兴奋决定报名,却在拖了两周动笔七百字后宣告放弃。
因为突然陷入了迷茫:我们的初恋该是什么样子?
是年少无知时的懵懂情动,永远记得白色衬衫的少年,柔软的刘海服帖垂在额前,黑色的眸子清澈无邪却深不见底,一望便身心沦陷。他混迹于同龄的少年之中,格外普通,可在你眼中就是成熟而落寞,周身的淡漠尤显清绝冷傲。哪怕是近视打上马赛克,你依然能在人群中瞬间找到他,然后再也挪不开眼。假装嬉闹的对话都够你偷偷笑好久,你不曾说出口,那贯穿你整个少年时代的暗恋。
别别扭扭地相爱,所以别别扭扭地躲避,因为年幼时,我们不懂爱。
是寂寞孤单时的相互取暖,高高大大给予你所能想象到的全部浪漫与安全感,你没有那么爱他,你知道。他没有那么爱你,你知道。既然都是彼此退一步的选择,认真演一出我爱你的戏码也未尝不可。
你们一起计划过未来,但你们都知道,这种暂时的慰藉哪里有什么未来。大家不都这样么,孤单寂寞的荷尔蒙与造孽的肾上腺素,谁又能比谁高尚。你是真的会满足,会伤情,却未必真的谈得上爱。快餐式的恋爱里,我们都默不作声尊重游戏规则,别离开我,我不能过回一个人的日子;离开我吧,我厌倦了玩腻了够久了。
谁都不是谁的救世主,先交出真心的注定溃不成军,因为年轻时,我们不懂爱。
是小说里电视里轰轰烈烈甜到发齁,迷幻绚烂天崩地裂的完美恋爱,你一直渴望却一辈子都遇不到,遇不到完美人选,遇不到完美人选真心爱你。可是“初恋”二字,天生就是清纯到不行的小妖精,哪怕遇不到,你都不会承认你现实中的初恋丑陋而难堪。
初恋,与现实并不是能相容的词。
她太干净了,干净到你舍不得难过,拼了命想把她圆满成世间最纯粹剔透的水晶,不允许一点点杂质。
始终占据你内心最温暖柔软的一隅,任时光翩跹,未曾改变。
有人说只有第一次认真的恋爱才叫初恋;有人说我们只爱自己在爱情里面的样子,至于爱情本来的面目还有那个人是谁,并不重要;有人说爱情是一起开开心心的打家劫舍,而不是躲在暗处唯唯诺诺地分赃。
是,你怀念,你感谢,你一辈子都忘不了,你的初恋。
但是否真如你所谓的记忆一致呢,你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