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散步,对周遭景物颇为留恋。时间之快,让人猝不及防。每每见到垂暮之人,总会猜想,他这一生有过什么故事。
从稚子之童到苍颜华发,忽而一生,是否有些许后悔、遗憾?
念及自己,竟慌张凌乱,手足无措,一生究竟怎样才算值得?怕留遗憾,恐误终生。
冷静之后,细细想来。
一直以来,我就是一个悲观到极致的悲壮主义者,物极必反,恰是这等悲壮主义,造就了我这等光脚不怕穿鞋的刁民心态。
故而,当我认清了生活的本质就是毫无意义的之后,不曾绝望,也从没满怀希望过。
每个人可能都是需要精神支柱的,不过,我对于生活的本质的认识,恰好击碎了我的精神支柱和价值观,但我却再也不需要建立。我自称为“悲壮主义”。也一直把罗曼罗兰的那句话奉为生活至理:“生活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的本质之后,仍然热爱生活”。
我不知道我所认知的生活本质正确与否,也无意与谁探讨,更谈不上热爱生活,但我一直不曾退缩畏惧过。一直在做惨烈的斗争。
不知是有幸还是不幸,在这个年纪,对于这世间的痛苦,我也恰好略知一二。
死猪不怕开水烫,可能就是我这类人的写照,就是他妈的不服。我认可的成功就是以自己的方式度过一生。而我的方式,就是图个精彩,只有“历遍穷通”,寥寥四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