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产品最终的形态,某种意义上来说,成功的标准无非就是以最小的成本,创造出最大的利润,盈利才是最终目的。这也就是说,我们做的产品应该顾及买家的感受,即顾客的感受,这被称为“用户体验”。
用户体验,可以分两部分来说,一部分是群体性行为,比如公司、集体等;另一部分是个人行为,比如自己创造的文艺作品,如书、歌曲、画作等。对于群体性行为,比如电影导演拍的一部作品,如果太过阳春白雪,没有迎合大众的口味,上映后没有市场,没有票房,那么损失惨重,无法盈利,也就无法向投资人交代,加上剧组工作人员的工资支出,对于导演而言,经济和精神上都会承受巨大的压力。哪怕这部电影艺术性很高,一百年后可能在历史长河中留下烙印,比如《肖申克的救赎》,现在看来是世界经典之作,但在当时并没有打败《阿甘正传》获得奥斯卡,也没有像现在这么好的口碑。没有盈利,再优秀的作品在当时看来也毫无用处。
这其实跟公司是一样的道理。如果做出来的产品只是脱离实际,追求艺术性而忽视顾客需求,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没有买家,没有盈利,公司就会岌岌可危。对于个人来说,用户体验是可以有选择性的。比如我要写小说,想要赚很多钱,那么我一定会去研究现在的人喜欢看什么类型的小说,喜欢什么样的故事,喜欢什么样的题材,是武侠还是言情小说?哪怕我内心不喜欢写言情小说,但如果现在的人都喜欢,那么我也会选择写言情类型的小说。因为我知道,如果我要写武侠,虽然是我个人喜欢的,但对于盈利来说,写言情小说风险更小,这个选择显然更明智。另一种情况是追求艺术性,宁愿不赚钱,只是想写出自己满意的作品,这当然可以,但仅限于个人。对于公司来说,这种行为特别危险。
用户体验和艺术性之间确实存在冲突。我们自己在做产品时,如何权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尤为关键。一件产品如何能够兼顾盈利和艺术性,是很费精力的。因为艺术性往往是主观的,当自己对产品的意愿和顾客的需求有冲突时,只能优先考虑到用户的需求。就好比假设我们是《米洛斯的维纳斯》的作者,我们知道砍去双臂会使其成为举世闻名的雕像,但如果顾客需求是保留双臂,我们就需要在这两者之间做出选择。对于公司而言,为了盈利,在满足顾客需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追求产品的艺术性,在我看来是最优的方案。
再回到具体的App项目,一个App项目能够成立,前期肯定做了很多工作,如市场调研、确定产品方向等,这些都是App项目成立的关键。对于开发人员来说,除了关注产品的开发进度外,还需要注意研发过程中的细节部分,如App的流畅性、易用性和UI设计的美观性等。流畅性很重要,因为很多开发细节都是基于用户体验考虑的,比如网络请求有进度条、输入框有提示弹窗等,这些都是为了让用户更好地体验产品的功能。有了流畅性,再谈易用性。如果App不流畅,经常卡顿,用户是无法忍受的。比如淘宝,虽然承载的内容越来越多,但操作起来特别卡顿,用户体验其实很差。然而,淘宝依然能够凭借强大的财力和市场份额与京东分庭抗礼,这也说明他们在权衡利弊后,宁愿牺牲一部分用户体验来换取更多的内容页面。
总之,用户体验与公司的盈利直接相关。对于我们开发人员来说,不仅要关注产品的开发进度,还要有意识地思考更多与产品有关的事情,从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思考,得出自己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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