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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讨论道教的教义、教理时,我们都是太上老君传下弟子,我们的“道”本身就没有不同之处。
用“道不同不相为谋”形容精神境界或品行上有差异而不能相处是可以的。但用来形容对同样的事物有不同理解而无法共融,我觉得那样是有问题的。一件客观的事物,无论你觉得它好坏,它本质上是不受影响的,即这个“道”是一样的。人之所以会对其有不同的判断是因为每个人经历、见识是不一样的。但是因为“道”恒久而不变,所以通过交流,人与人之间还是可以“相谋”的。
而至于精神境界,就好比如你能接受道教,你家里人不能,而且很是反对。那就确实不能“相谋”了,就不要给他们强加太多。例如我不吃牛肉,也不给他们吃,那样是不行的。他们不是道教徒,怎么做那是他们个人的自由。
品行方面应该更好理解,就像某个人平日在公共场所喜欢抽烟、骂脏话,在家中又爱酗酒。道家思想认为,“道”在人身上的表现就是“德”,那么这个人无德,他的“道”与我们的“道”就很显然是不一样了。对于这类人,我们可以尝试劝其改正。因为每个人都是“道”所生育的,内心都有着道根,所以人懂得反省自我。而知错能改,实际上也是“皈依”。因为悔改使能我们回归到正道上,并依此而行。但无法劝解的情况下,我们就该远离他。接触不良习气的人,会影响我们的清静。
实际上,“道不同不相为谋”并非出自道经,而是《论语》中的一句话。它的原意是孔子告诫弟子们,要与君子交往,勿与小人亲近。有的道侣不仅在引用方面犯了错误,甚至以此作为对传教,懒散以待的籍口。因为他们是这样理解的,“既然我跟世人道不同不相为谋,那我为什么还要去弘道呢?”。这种“爱信不信,不要打扰我飞升”的消极态度,是不符合道教看待社会问题的思想主张的。尤其是作为神职人员,更应秉承祖师“济世度人”的精神,积极对有向道之心的信众宣讲道教的信仰理念。
《道德经》有提到“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即是说学道要从自身推向家,再从家到乡、国,最后到天下,天下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社会。这段经文就能够看出来道教并不是一个主张避世,像苦行僧那样的组织。而是一个以服务社会为主,基于现实生活的宗教组织。道教自古以来就有追求“太平”的社会理想。如今,我们要把向“道”之人都团结在一块,共同奋斗以实现符合时代发展的“小康”社会。让我们值得挂在嘴边的,应该是“仙道贵生,无量度人”,而非“道不同不相为谋”。
最后的一点,在我们日常谈吐引用古语之前,应先把握好它的真实含义。汉字的内容极其丰富,若在表达方式上运用失误,很容易会弄巧成拙。道教徒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继承人,在这方面更要懂得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