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书,具体而言有两层涵义:一,爱读书,不同的人喜欢读不同的书;二,对书的喜爱,也可以说是对书的尊重,是把书升华成独立的个体存在。
从横向的把书进行分类,则有文学,实用,工具之别。从纵向的把书进行分类,则有古今中外之分。书的价值因人而异,宝藏能被挖掘出来多少全凭个人能力。倘若为装满一个书架而购来各类词典,全然不知其所写,全然不知其所用,也不过成了装饰的门面。
爱书的人毛病甚多。有的人爱不释手,废寝忘食; 有的人嗜书如命,不敢赠与他人;有的人奉之高阁,意欲传之于万世。
读书的目的,是为明理。何谓明理呢?第一层的意义是明辨是非,第二层的意义是懂得做事。只明辨是非的人多会怨天,只懂得做事的人多会尤人,二者都不知道的人多会无虑,二者都知道的人多会忘愁。书中的道理会因时因地因人而变,因而从书中所知的东西永远是后胜于今。
爱书的人,书对其而言,可以是亲人,可以是朋友,亦可以是情人。当书被人为地赋予上一个身份时,那么爱书的人自然会心有所念,故而为人为事方可有所不弃。所以,爱书的人永远不会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