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个很振奋人心的消息,韩方媒体正式公布了“素媛案”原型凶犯赵斗淳的照片,称公民安全大于罪犯肖像权。
1《素媛》原型凶手出狱
这个令人惊讶又众望所归的消息,引起了韩国全民欢呼。因为韩国在2010年才更新《特定暴力犯罪处罚特例法》,规定重犯的照片可以公开,但是“素媛”一案却发生在2008年。
由于法律效力只适用于法律生效后发生的行为,所以公开正在服刑的犯人肖像,是不被允许的事情。
韩国电视台作为一个主流媒体,公开罪犯肖像却似乎并未得到法律追究,背后的原因耐人寻味。
然而赵斗淳究竟犯了什么罪,引起了这场轩然大波呢?
2 真实远远残酷于影视
如果你看过电影《素媛》,那么你该知道,这部电影讲述了年仅8岁主人公素媛,被五十多岁的醉汉性侵并导致终身残疾的故事。
如果你没有看过电影,那么要告诉你的是,该电影所取材的真实案件,远远要比影视可怕的多。
案件
2008年12月11日,在韩国安山市檀园区,56岁的赵斗淳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对年仅8岁的女童娜英(化名)实施了性侵,并造成其终身残疾。此案件经法院审判后,因醉酒为由判了赵斗淳12年刑期。
2012年夏天,一名7岁女童独自在家睡觉,半夜被一男子入室掳走,实施了强奸和殴打。事后该男子用树枝和其他条状硬物捅女童下体,并将其丢于小河边。事后女童被附近居民发现,经医院诊断后,下体几乎没有完好的地方。经手术切除几乎全部的肠子,子宫、阴道和肠道都受到重创,只能安装人造肛门,终身带着便袋生活,而且有可能从此失去生育能力。
电影《素媛》就是结合了这两起案件拍摄而成,其内容有多虐心和催泪,相信看过的人自有体会。事实上,电影的拷问色彩已经柔和很多,其重点并不在昭示罪犯的恶行,而是用更细腻温和的手法展现了受害者的自我救赎之路。
可是如果你知道现实中的罪犯是什么样的,你会感谢电影,在沉重的黑暗里,至少还给出了希望。
3 不是所有的犯人都会认错
①、面对审讯拒不承认
赵斗淳作案后,警方根据现场的指纹和痕迹迅速确定了嫌疑人,可是面对警方前后三次审问,他对此拒不承认。
资料
第一轮审问 (2008年12月13日)
警方:孩子在医院接受治疗时,从9人中指认了你。
赵斗淳:非常荒唐。
警方:嫌疑人,你真的觉得非常荒唐吗?
赵斗淳:对,我真的觉得非常荒唐。
第二次审问 (2008年12月14日)
警方:在现场发现了你的指纹,难道你不认为这是本案凶手的直接证据吗?
赵斗淳:我要求请律师参与调查,再接受审问。我怎么知道指纹不是造假的呢?
第三次审问 (2008年12月17日)
警方:查到了嫌疑人你的衣服、袜子上,染有被害人血液。
赵斗淳(开始更改辩词):我完全没有任何记忆了。
据韩方发布,赵斗淳有17次前科,也就是他至少接受过17次调查,所以他根本就不害怕审讯和调查。面对警方的审讯,他口口声声称自己绝不会做“那种不知廉耻、遭天谴的事”,也义正言辞说自己“没去过犯罪现场”。
然而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的辩解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
②、面对证据信口开河
警方在犯罪现场的卫生间门框中发现了赵斗淳的左手拇指指纹,从里面入口墙壁上发现了左手小指指纹,从左侧墙壁上发现了右手拇指指纹等。另外,赵斗淳当时穿的运动鞋和袜子上沾有的血迹,也被确认为娜英血液。
面对赫赫铁证,他自己也觉得难以自圆其说了,就只好承认“自己确实去了那里,但只是单纯的目击者”。
赵斗顺当时的主张主要有两个,即“这件事不是我干的,怎么能相信小孩子的话呢?不能信啊,她在撒谎”和“我喝醉酒了,所以记不清楚了”。
他为什么一口咬定自己是喝醉了酒呢?因为根据韩国《刑法》第10条第2项的规定,如若犯罪者因为精神状态不稳定而失去基本辨别事物的能力,可以获得减刑。
资料
在赵斗淳的陈述中,自己前一天中午12点,喝了一瓶洋酒,下午7点左右,在30分钟内喝了一瓶半的烧酒,接着又去便利店买了一瓶洋酒,一直在KTV喝到晚上11点。
可是,也有法学家提出异议,认为如果把18个小时内所喝的酒,统统算作犯罪期间醉酒理由的话,是不符合酒精效力的作用时长的。
并且,在赵斗淳陈述的所有喝的酒中,只有前一天中午喝的那瓶洋酒,具有小票证据和店主的作证。
因此,为娜英辩护的律师也提出,(赵斗淳)一直在主张自己喝了非常多的酒,但是除了第一次喝酒的地方、喝酒量之外,其余所说无法确认。醉酒到了哪种程度,客观上的证据并没有。
与此同时,狡猾的赵斗淳,又改口称,自己从那天晚上到早上六点为止,一直在喝酒。并且喝酒的量,比之前说的多了两倍。(来源于英国报姐)
出人意料的是,这个可笑的借口竟然得到了法院的采信。赵斗淳最终获得减刑,从原本最高刑期15年降至12年。
所以12年一过,等到2020年,赵斗淳就会回归人群。
也就是,明年。
4 12年刑狱中毫无悔意
“刑罚是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并起到改造罪犯、保护社会和警醒世人的作用。”
对于有的罪犯来说,时间一长也许会对自己的罪行感到愧疚。我们同样希望赵斗淳在狱中起码能够有所悔过,但是赵斗淳没有,12年的牢狱生涯似乎从未改变过他。
赵斗淳从来不觉得自己有罪,更别提忏悔了,他仅仅只是担心自己出去后怎么生活。
自第一次庭审后,他前后共7次提交请愿书,页数共达300页。字里行间全是对自己“冤屈”的哭诉。就连警察行政学教授吴允胜说:“如果只看请愿书的话,会觉得这个人好冤枉啊!”
赵斗淳面对法律时谎话连篇,面对证据时狡猾多变,面对受害人毫无愧色,直到最后一步还在负隅顽抗,大喊冤枉。
他什么都能说,唯独没有真相;他什么都做过,唯独没有悔过。
他像是催眠一般地告诉自己和他人:
“我是无罪的。”
“应该是我喝了酒后发生的事。”
“醒酒后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警察先生,我只要写请愿书,一切都能改变。”
“我就算要吃15年、20年牢饭,即使出来已经70岁,我也会在里面好好运动,你就等着我出狱吧!”
仇恨随着时间慢慢积累,膨胀。字里行间,复仇计划似乎蓄势待发。
根据韩方公布的讯息,赵斗淳在反社会性人格障碍测试中分数高达29分。
29分是什么概念呢?要知道连环杀手姜浩顺(5年连续杀死10人)是27分;李英学(强奸女高中生未遂后,将其杀害并抛尸)也才25分。
“高分说明有强烈的自我目的,比如说为了满足性欲而不择手段,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哪怕是幼童的性命都可以无视。”
也就是说,赵斗顺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极高。然而根据韩国现行的法律,已经无法给赵斗淳增加刑期,只能考虑多增加他100小时的心理治疗课程。
可是12年的服刑改造尚且没有撼动他,全社会的指责舆论没有骂醒他,受害者及其家人的悲惨尚未触动他,难道仅仅靠心理治疗课程能让他改头换面重新做人吗?答案不言而喻。
此事公开后,引起了韩民极大的反对和抗议。
据统计,韩国民众前后共进行了6000余次的青瓦台请愿,据青瓦台网站数据显示:2017年9月6日请愿人数达到61.5万人。2018年10月又有请愿,至10月20日人数达到26万。
民众请愿内容包括要求再审、公布犯人长相、反对出狱、化学阉割等等,纷纷表示:“阻止赵斗淳出狱不仅是为了保护当时受害者,还是为了更多女性。”
然而这些请愿统统被青瓦台驳回:“按照韩国现行法律不会(对赵斗淳案)进行重审。”不能增加刑期或化学阉割,也不能将其长相公之于众,能预防他再次犯案的唯一强制措施就是让其出狱后佩戴可追踪的电子脚链,并在5年内公开其个人信息。
但这个有着强烈复仇意愿的恶魔,仅仅靠着这些措施就能将其约束吗?没有人相信。
于是出现了韩方电视台曝光赵斗淳肖像一事。所有人都为之雀跃,认为该举措是对他的惩罚,是对民众的保护。
可是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一招并不高明。
且不说这张肖像是多少年前的,就算这是当下赵斗淳的模样,韩国目前约5100万的人口里,又有多少相似的面孔呢?如果一旦误认又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如果赵斗淳再狡猾一点,改变发型或调整面容(如蓄胡),那这张肖像的公开除了一时满足大众的审判心理,便再没有任何意义。
但是在这里要说一个好消息,从今年4月16日,「赵斗淳法」正式在韩国实行,其全称为「针对特定犯罪人员的保护观察暨佩戴电子脚链相关的法律」,保护观察官将在强奸犯出狱后对其实施24小时的一对一的监控。
监控内容包括:
▲24小时的移动路径跟踪与被监视人的行动观察&生活实况监督;
▲是否持有淫秽物品;
▲禁止出入儿童设施;
▲实行心理治疗等。
是的,赵斗淳自然成为了重点监控对象。
5 父母的侥幸心理成为犯罪的温床
事实上性侵幼童的案件并不少见,伴随着民众的谴责与法律的审判,很多人会思考:为什么会有人去性侵幼童?如果是对成年人的性侵,可以解释为性冲动使然。但是对于幼童,是什么原因促使他们对孩子下手呢?
一个很普遍的猜测是这些罪犯是“恋童癖”。
“恋童癖”是指“在持续至少六个月的时间内对青春期前的孩子反复地、强烈地表现出性的兴趣,如性幻想、性冲动或涉及性的行为”。可以理解为具有恋童癖的人是只对未成年人有性幻想,而非对成年人。
那么,性侵幼童的罪犯就都是恋童癖吗?
不是的。事实上,大多数性侵儿童的案件都表示,这些强奸犯并非是恋童,只是相对于侵犯成年人,无知弱小的儿童更容易下手罢了,隐瞒犯罪事实也相对容易。
所以,家长一定不要掉以轻心,不要指望着放任自由,就能让自己的孩子平安长大。这种侥幸心理很容易让一些罪犯趁虚而入。
家长一定要重视孩子的性教育,提升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孩子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的同时,也能够意识到社会的复杂性。
在孩子还没有成长到足够独立的时候,父母可能是孩子唯一的守护者。
最后,据说《素媛》原型女孩娜英(化名)现在过得很好,并且已经通过手术摘掉了便袋,能够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了。听说她在前两年还参加了高考。
她的父亲说:孩子读书很用功,很勤奋。
等到明年的时候,娜英刚好20岁,正好是桃李年华。
她的美好人生,才刚刚开始。
作者:马卡卡
主编:马宁宁(90后青年撰稿人,哥哥也姓马。)
新马社原创出品,未经许可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