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御史大夫魏相当上宰相,经常被皇上私下接见,商议国事。平恩侯许广汉与侍中金安等,也能径直出入禁中。当时霍山虽然领尚书事,主管宫廷机要。但是皇上下令群臣都可以直接呈上“亲启密奏”,无需通过尚书,于是霍氏非常痛恨。
皇上隐约听到霍家毒杀许皇后,但未获证实,于是将霍光女婿、度辽将军、未央宫卫尉、平陵侯范明友调任为光禄勋(总领宫廷禁卫),将霍光的次女婿、诸吏、中郎将、羽林监任胜调放外任为安定太守。数月之后,再将霍光的姐夫、给事中、光禄大夫张朔调任蜀郡太守,孙女婿中郎将王汉调任武威太守。没过多久,又将霍光长女婿、长乐宫卫尉邓广汉调任少府。
八月十四日,任命张安世为卫将军、两宫卫尉、城门、北军士兵,都归他统属。仍旧让霍禹为大司马,但是只给他戴小冠(大司马应该戴大冠),而且不给他印绶,撤销了他管辖的部队,霍禹于是仅仅官名与父亲相等,但没有实际可指挥的部队。又收回范明友的度辽将军印绶,只做光禄勋。霍光的中女婿赵平,本来是散骑将军、骑都尉、光禄大夫,也统帅一部分驻军,现在也收回他的骑都尉印绶。其他统帅胡人、越人骑兵及羽林军、两宫卫将屯兵,全部换成皇上亲信的许氏、史氏子弟。
6、
当初,汉武帝的时候,征发频繁,百姓贫耗,穷民动则犯法,奸邪不轨之事,数不胜数,于是皇上派张汤、赵禹之流,严加立法,制定了知情不报、故意纵容之罪名,以及主管上级犯罪,属下官吏要一起判刑的法令。对于酷吏冤枉或重判犯人,不加追究;而宽释罪人,则视为纵容,即刻诛杀。这样下来,不但不能遏制犯罪,反而令奸猾弄法的情况,愈演愈烈,禁网越来越细密,律令越来越繁复严苛,法律条文满桌满屋都是,堆积到天花板上去,负责典刑的人,也没法都读完。于是各郡国承办官员,引用条文不同,处理也不一样,同样的罪,引用不同的条文,处理就不同,官吏们就抓住机会,以此弄法而受贿。想要救活的人,就引用轻的法令;想要置之于死地的,就引用使他非死不可的条文,冤狱遍地,人民哀伤。
廷尉史、锯鹿人路温舒上书说:“臣听说,当初春秋时的齐国,因为有无知之祸,才有了齐桓公的兴起。(齐襄公被公子无知所杀,庸廪又杀无知,齐国大乱,之后齐桓公从莒国入齐而得立。)晋国有骊姬之乱,而晋文公称霸。(晋献公听信骊姬谗言,杀世子申生,驱逐公子重耳、夷吾,若干年后,秦国支持重耳回国继位成为晋文公,称霸诸侯。)近世赵王刘友被逼饿死,吕氏作乱,而成就了孝文皇帝‘太宗’的庙号。由此观之,祸乱之作,都是给圣人开道。变乱之后,必有大的改革,贤圣之君,正是以此昭明天命。昭帝没有嗣子,昌邑王淫乱,这又是皇天在为至圣明君开道了。臣听说,《春秋》最重视的,就是新郡继位的正统性,因为尊重正统,对开端必须慎重。陛下初登至尊之位,与天意相符,应该改正前任的过失,以正受命之统。废除繁苛的法律,解救人民的痛苦,以应天意。
“臣听说,秦朝有十大过失,(柏杨注:一、废封建;二、筑长城;三、铸金人;四、造阿房宫;五、焚书;六、坑儒;七、营建骊山嬴政坟墓;八、求不死之药;九、外放扶苏;十、任用狱吏。)”如今前九条已经废除,但还留下一条,就是狱吏。司法是天下之大命,死者不可复活,砍掉的肢体不可再生,《尚书》说:“与其杀无辜,宁失不经。”与其枉杀无罪的人,不如放过有罪的人。如今的狱吏则恰恰相反,上下之间,好像比赛一样,以深刻严酷为导向,深刻严酷的,得到公平的美名;用法宽平的呢,就给自己留下祸患。所以办理案件的官吏,都恨不得将犯人置之于死地,不是他们憎恨那些犯人,而是他们保护自己的方法,就是置人于死地。是以死人之血,流离于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计算死刑的人数,每年都以万数!这正是仁圣之伤痛啊!天下不得太平,都是因为这样的严刑峻法!
“人之常情,安则乐生,痛则思死,在严刑拷打之下,想要什么样的招供都行!所以犯人熬不过刑讯,就编假话来指控自己。狱吏们也利用这一点,就引导他们怎么说。定案之后,怕被驳回,就像炼铁一样,反复推敲,锻炼周密,全都办成铁案。这样的材料报上来,就算是尧帝时期最英明的大法官皋陶听了,也会觉得那罪犯死有余辜!为什么呢?因为捏造确实的罪状太多,对应法律条文,罪名十分明显。所以俗语说:‘在地上画一个牢狱,叫人进去,人也不敢进去;用木头刻一个问刑的官,叫人去对理,人也不敢对。’这都是恐惧狱吏的残酷,发出的悲痛之辞啊!希望陛下删减法令,宽厚刑罚,则太平之风可复兴于世。”
皇上很赞赏他的建议。
华杉说:
对司法,我们熟悉的一句话叫:“我们绝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这话听起来是一个理想状态,但实际上并不现实,因为前后两句话是矛盾的,只能选一头。如果我们绝不冤枉一个好人,就不得不放过一些坏人,这叫“疑罪从无”;如果我们绝不放过一个坏人,那就只能冤枉一批好人,叫做“宁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是疑罪从有。汉武帝的政策,就是疑罪从有,有罪从重。路温舒就建议宣帝,恢复到《尚书》的政策:“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疑罪从无。
9、
十二月,下诏说:“之前司法部门,玩弄法律条文,越来越深不可测,都是朕的不德所致。判决不当,让有罪的人逍遥法外,无罪的人反而被诛戮,父子悲恨,朕甚伤之!如今廷尉府官员和各郡司法部门官员,地位既低,俸禄又少。所以增设四位廷尉平(二审复判官),俸禄六百石,负责审理诉讼,务求公平,以称朕意!”
于是,每年秋后,全国诉讼做最后定案时,皇上都亲自到未央宫宣室殿,斋戒素食,虔敬裁决,诉讼判决这才号为公平了。
涿郡太守郑昌上书说:“如今明主躬垂明德,就算不增设廷平官,判决也自然能公正。但是,如果要为后世开太平,还得从修订法律上下手。如果重新删减律令,律令一定,人民知道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奸猾的官吏也没有办法弄权了。如今不正其本,而是设置一个廷尉平的官职来理其末,以后政衰德怠,那廷平官,正好成为弄权祸乱之首!”
王夫之说:
路温舒之言缓刑,不如郑昌之言定律也。律令繁杂多门,就会造成于彼于此皆可,可轻可重,贿赂就可左右判决,于是狱吏与有司争法,有司与廷尉争法,廷尉与天子争法,辩不能清,威不能制,再是明君,也胜不过狱吏的奸邪。只有像郑昌说的那样,简明法律,不可移动,则一人制之于上,而酷吏行贿之弊就根绝于四海了。
华杉说:
法律的繁杂多门,就是官吏的自由裁量权的操作空间,就是权力和利益。如果法令简明,一切清楚明白,官吏们就没有权力了。所以路温舒的建议容易得到实施,郑昌的建议很难得到官僚系统的支持,因为中国古代的统治思想,有一条叫“刑不可知而威不可测”,就不给你把法律搞明白,这样统治者才有最大的自由裁量权。
10、
昭帝时期,匈奴派遣四千骑兵在车师屯田。到了汉军五大将击匈奴的时候,在车师屯田的匈奴兵团也惊慌逃去。车师于是又与汉朝通使。匈奴王怒,召车师国太子军宿,想要他来匈奴做人质。军宿是焉耆国外孙,不愿意到匈奴为质,自己跑回焉耆去了。车师王更立子乌贵为太子。等到乌贵继位为王,与匈奴连为婚姻,叫匈奴拦截汉朝派往乌孙国的使节。
这一年,侍郎、会稽人郑吉,与校尉司马熹,率领被免除刑罚的罪犯,在渠犁屯田,积蓄粮草,征发城郭周围各国士兵一万余人,加上屯田士卒一千五百人,攻打车师,破之。车师王请降。匈奴发兵攻车师,郑吉、司马熹引兵向北迎击,匈奴人不敢前进。郑吉、司马熹就留下一个军侯与二十人保护车师王,自己带兵撤回渠犁。车师王认为二十个士兵不足以保护他,担心匈奴大军再来,自己恐怕要被杀,于是轻骑逃亡到乌孙去了。郑吉于是将他的妻子用政府驿车送到长安。匈奴重新立乌贵的兄弟兜末为车师王,收集他其余的人民向东迁徙,也不敢居住在车师故地。郑吉派士卒三百人到车师屯田,以充实其地。
11、
皇上出继位,数次派遣使者去寻访他的外婆家,因为时间已经久远(从刘据被杀,到刘病已继位,已十八年),找到好多,好像是,后来都证明不是。这一年,终于找到外祖母王媪,以及王媪的儿子王无故、王武。皇上赐爵王无故、王武为关内侯,十天之内,赏赐以钜万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