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谢友林原创文章
云南19岁大学生救火牺牲不值得,对于父母来讲多少的金钱都弥补不了逝去儿子的悲伤
新闻回放:2018年大年三十中午,杨高飞骑摩托车刚回到家,就看到山上起了大火,他马上和父亲以及村民们上山救火。当时通往火灾现场的路有两条,杨高飞让父亲和其他村民一道上山,自己则选择独自走另一道上山路救火最后遇险。。据了解,这场大火的起因初步判断是小孩玩鞭炮引发,虽然山火最后被扑灭,但杨高飞也长眠在家乡的山水间。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这句话确实是不少人用生命换来的教训。
按照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之相关规定,本条例所称的见义勇为,是指非因法定职责或者特定义务,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所实施的下列行为:
(一)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二)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安全事故时,抢险、救灾、救人的。
虽然19岁大学生杨高飞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可以得到政府的补偿。
但是谢友林律师认为他的这种见义勇为行为太鲁莽了,不值得。因为水火无情,现实中消防队员都是训练过的专业人员但一样还有经常牺牲的,一个没有任何救火经验的19岁孩子参与灭火其实是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而且山火仅凭一己之力是无法扑灭的,最好的办法就是:
遇到山火立即远离险境,到达安全地带后立即报警,告诉起火的详细地点并积极带路,由专业人士处理这才是最明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