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整洁小姐和爱唱歌先生是我的高中同学。
从入班以后,我就很惊讶,居然有人可以把一摞摞堆积如山的课本和试卷以及多如牛毛的杂物摆放得那么整齐。用现在一句很流行的话来讲,那就是“她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后来我有机会坐在爱整洁小姐的后排,当然仔仔细细地观察过她。她个子不高但人生得很漂亮,皮肤白白的,长发飘飘,五官长得很精致。
爱唱歌先生是个喜欢唱歌的男孩子。他经常哼唱各种各样的歌,声音很好听,眼神里还时不时透露出忧郁的气息,完全一个忧郁小王子的配置。他长得高高瘦瘦的,手指很好看,整个脸是那种带着一点点流氓气息的帅气。
在一次轰轰烈烈的换位置行动中,爱整洁小姐和爱唱歌先生从点头之交变成了同桌,而我则坐到了他俩的后排。课业繁重又了无趣味的高中生活使我们的high点变得超低,就连老师上课叫人回答问题都成了我们的一种乐趣。我的语文老师从来都是叫两个学生回答问题或者到黑板上去默写什么的,通常她叫起来一个男生,我们就会在下面起哄要她再叫一个女生(我们吃瓜群众觉得是一对的男女生),反之亦然,比如爱整洁小姐和爱唱歌先生就是我们经常起哄的一对。
我知道,爱整洁小姐是喜欢爱唱歌先生的,不管是在我们一群吃瓜群众的起哄声中,还是在寂静无声的茫茫黑夜里。军训结束的那个晚上,我们女孩子围在一起玩真心话大冒险,爱整洁小姐说过,她喜欢唱歌好听的男生,声音好听的人一秒就能撩到她。而他们变成同桌的第一天,爱唱歌先生在课间小声地唱了一首《南山南》,然后我就看见爱整洁小姐正盯着爱唱歌先生,眼睛里都放着光。
学校的早饭开得很早,爱整洁小姐总是要在那个点去洗手间,她说是生物钟的缘故,所以常常错过早饭。我坐她后排的时候,就常常帮她带早饭。我被换走之后,帮她带早饭的人就变成了爱唱歌先生。除了他帮她带早饭以外,我还渐渐地观察到好多个他们同框的画面,他们课间一起在教室外的走廊上晒太阳,晚饭过后一起去鹅卵石小道上散步,晚自习一起溜去小卖部买零食以及他给她讲数学题和理综题。
我猜爱唱歌先生大约也喜欢爱整洁小姐吧。有一次,爱唱歌先生正给爱整洁小姐讲题,爱整洁小姐边听边转笔,一不小心,笔就飞到地上去了,她弯下身去捡,这时,我看见爱唱歌先生用手挡住了桌角。还有很多个相似的场景,比如爱唱歌先生总是帮爱整洁小姐擦黑板并且调侃她身高不够,一向高冷的他对她的问题有问必答...
高考过后,我听说他们在一起了,但很快又分开了。据说他们一起去爬了黄山,接着又去了青岛,然后各自前往各自的大学,异地三个月之后分手。爱整洁小姐给我发的邮件里写道:“喜欢,真的是个奇妙的东西,它可能仅仅因为另一个人身上的一点点地方出现了我期待已久的东西。至于分开,也不是因为不爱,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常常使人产生无力感,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不是相爱就够了。不过,我从来都不后悔和他在一起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