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常常提及的思想创意等属于思想类的东西,如果没有转化为行动,他在这个架构里面是没有位置的,充其量只能以一个事实的形式被记录下来: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我有一个什么样的想法。
2、这是一个事实被记录下来了,但是它没有转化成行动之前,除了这以外,在具象里面没有任何价值,也没有其他位置。还有分析、推测、判断等等,在这里充其量也只能是一个事实被记录了,因为没有经过证实的东西仅仅只是猜测,也是没价值的。
3、主体确定了,与身份定位匹配的目标也确定了,基于前两者的行动也确定了,接下来我们一起探讨一下行动的效果。任何一个行动必定伴随有新的结果或者事实,这就是效果。没使用具象思维时我们也是为了一个目标去做事,但是,往往是一鼓作气,一直做下去了,在意识上没有去关注行为的效果到底如何。效果意识不强可能会导致结果呈现了,才发现跑偏了。行动时一定要看这个动作的效果到底是什么。对这个行动的效果有了一个认定以后,还要用这个“效果”比对当初这个身份主体对应的那个目标。在图四构架图中,进行效果评估后,依然是依据目标进行选择的行动.
如果发现偏离目标或者有阻碍,就需要调整行动,到达目标。图四强调的是所有行动的效果都要和目标去比对,是以终为始的。我们在前面提到,主体构架的另一个核心支撑部分是右边的“效果”部分,并且行动的效果是一定要评估的,并和目标比对,然后才知道自己在哪里,有没有偏离目标。
4、效果实际上是对行动结果的判断,如果不尊重客观事实、规律和公众常识,效果好没有正确地意识到,效果不好又觉得还凑合,那你就看不清自己在哪里,就会偏离目标,这样容易让自己陷入到消耗和纠结的状态。因此我们在效果评估时,也需要打破自己的思维加工机制,保持客观中正,一切用客观事实、逻辑和公众常识来判断。关于效果的判断,是需要非常骨感的事实证据,而不是依靠自己的感觉去认定,指导做事。
5、具象五问:我是谁?目标是什么?我做了什么?效果如何?和目标支撑不支撑?经过比对,然后我再怎么做,我再去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