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方法》第五章,作者提出:要设定一个“自我和谐”的目标,并为之努力,才能真正踏上实现幸福的旅途。为了说明什么是“自我和谐”的目标,作者将一个人的目标进行了分类,并给出了这么一个示意图。
很多时候,很多人,只是在“想做的”和“能做的”之间徘徊纠结,“想做的”做不了,“能做的”不想做,俗称“高不成低不就”,因此慨叹“生不逢时”,“怀才不遇”,将一切命运的跌宕归咎于外部条件,而不再继续深入自我,探讨“真正想做的”和“最想做的”。
什么是“最想做的”?我理解,就是“无条件一定要做的”,“不做会死的”。譬如:阅读。
以读书为例:
当这一目标在“能做的”层面时,可以说人人皆可,读书嘛,除了婴儿,有谁不会呢?哪怕是读《金瓶梅》也算是读书呢。
当这一目标在“想做的”这一层面时,人数就减少了。不可否认,还是有很多人认为“读书无用”的,有读书的时间,不如打几圈麻将。但是这个层面仍然还是有很多人的,不少朋友在隔三差五地检讨:哎呀,我要读点书了!只要有这个愿望,无论他读了没读,都还在这个圈里。
再进一步,尽管不少朋友总是说“想读书”,却总是“没时间哦安”,或总是“不知道读什么好”,或总是“读不进去”、“静不下心来”等等,那就不能算是“真正想读书”。“真正想读书”的,一定不会被这些条件所左右,一定能克服这些困难,找到时间、找到合适的书、找到适当的办法来做好读书这件事。
然则,这还不算到头。还有一种极端情况,就是想读书而不得。不知有没有朋友记得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肖申克为了重开监狱图书馆写了长达数年申请,终于如愿以偿的桥段。这就是“最想做的”这个范畴了。在“最想做的”这个圈子里的事,只有两种结果,要么做到,要么死去。
对于你而言,阅读,是你最想做的吗?
对于你而言,什么是最想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