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这是出自于《孝经.开宗明义章》里面的句子。意思是说:子女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是父母赋予的,不敢予以损毁伤残,这是孝顺的开始。爱护它就是行孝的开始。
实质指要孝敬父母,我们的身体毛发皮肤都是父母给我们的,我们必须珍惜它,爱护它,这是对父母的一种尊敬和孝顺。
这两天看到铺天盖地的热论,榆林产妇要求剖腹产遭拒后情绪失控跳楼自杀。造成了一死两命的悲剧。令人扼腕,唏嘘不已。感叹生命无常,如此的脆弱。
对于这样令人悲痛的结局,我也思索了很久,想必这位产妇内心也是到了极顶的绝望。要不然,也不会做出这样悲壮的令人震惊,悲痛的行为。
用自己的生命去反抗不关心她死活的丈夫家人。她用这样的方式结束自己宝贵的生命,值得么?那些不关心她生死的人,他们的良心难道会受到一辈子的谴责?也许她这样的走了,也顶多在他们心中会有一种震撼。可能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她会这么的刚烈。会以死去反抗。
人的生命是多么的宝贵,怎么就这样的对待自己的生命呢?我不知道,这位产妇当时是一种怎样的绝望。但是,我认为,再怎么的绝望,也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去做儿戏。
她可否想到了自己的父母,她的离去后,父母怎么承受的了白发人送黑发人啊!
父母把我们带到了这个世界上,我们就不能自私的只想到自己,我们的身体毛发皮肤都是父母给的,我们应该珍惜父母给予我们的,这是一种孝顺,一种尊重。更是对生命的敬畏。
她这样的不负责人的离去,这是一种罪过。是对父母的不尊不孝,违背了我们中华百善孝为先的传统。
再者,她自己也是做母亲的人了,母亲应该神圣,庄严,欢快的去迎接自己的宝宝出生。既然给予了他的生命,就应该给予他生存的权利。剥夺宝宝的生命权,生存权也是一种罪过。女子本弱,为母则刚。为什么她就没有想到自己的宝宝呢?为了自己的宝宝也要坚强的活着挺过来。再大的苦难也应该去承受啊。
我们即使有天大的委屈,甚至有哀莫大于心死的绝望,也不能这样的去轻视自己的生命。
有一句话说的好:世上除了生死,其他的事都不是事儿。
想想自己的父母,他们含辛茹苦的把自己养大,他们不奢望子女大富大贵,但求能过平平安安,健健康康。不奢望子女能够给他们多少钱财,但求能够在他们老了的时候,能够陪伴他们,病了的时候,能够端茶送水喂药,守护他们,平时能够听听他们的唠叨,享受承欢膝下的天伦之乐。
摸摸肚子里面的宝宝,他已经马上看到了这个光明而美丽的世界,一切未知都等着他去学习,观察,欣赏,见识,领略。这是与你血脉相连的骨肉,想想那种生命延续给自己带来的惊喜,会给你带来无穷的力量。想像他可爱的模样,天使般的微笑,将来给你们的生活带来的无比快乐与希望。
所有这些难道还没有足以让你活下去的勇气?
你怎么忍心去做出这样的悲壮的傻事呢?宝宝还没来到世间,就被你扼杀在生命的摇篮中。
即使再痛再绝望,也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去惩罚那些不关心自己生死的人。这样多不值得。即使这样,拿自己的死换回了他们的愧疚又有什么用呢?更何况,对你的生死并不关心的人,你的死,真的能够唤醒他们的良知么?他们会愧疚一辈子么?
即便在你抗争无效的情况下,也可以忍痛接受顺产,毕竟,想到自己肚子里的宝宝,再大的痛苦也应该可以克服的,因为母爱能散发出一种无限极的力量。
等到生出宝宝后,把心里所有的委屈,怨恨一股脑的等到秋后算账也不迟啊。如果觉得跟身边毫不关心你死活的人无法过下去了,也可以选择离婚,潇洒的离开。换一种生活方式,让自己过的有尊严。
不管怎样,绝不可以轻视自己的生命。这样是对自己父母的不孝。毕竟父母老了经不起折腾了,唯有自己好好的活着才是对父母最大的尊敬与孝顺。
这样的轻视自己的生命,又是对自己的孩子不负责任。孩子是无辜的,他还没来得及看一眼的这个美丽的世界,就被扼杀了他宝贵的生命。这是剥夺了孩子的生命权,生存权。
我特别敬重那些身患重症,甚至绝症,仍然要去冒险怀上孩子的母亲,他们可以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拖着病重的身体,拼尽全力,竭尽所能,凭着坚定的意志与信念,也要等到孩子生下那一刻才放心的闭上眼睛离开。这才是真正伟大的母爱,真正的对生命的敬重。神圣的对待自己生命的延续。我敬重这样有如此伟大壮举的母亲。
当身心受到了伤害,又不能改变外界一切的时候,我们更不能自暴自弃,消极绝望。我们更要好好的善待自己的生命。倔强的顽强的活着。因为生命不仅是我们自己的,更是父母赋予我们的,我们不能只想到自己。想不开,过不了坎时,就去拿自己的生命做代价,下赌注。而不去考虑父母的感受。可否想过,自己走了,留下白发苍苍精神颓废的父母,他们还有什么精神支柱活下去?
生命是最宝贵的,我们唯有好好的善待自己的生命。
生命只有一次,为了日益衰老的父母,为了独一无二的自己,为了自己生命延续的孩子,我们也要坚强的努力的勇敢的活下去。无论遇到多么的不顺心,多么的不如意,甚至消极至极,绝望透顶,我们也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要尊重生命,敬畏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