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证明自己其实是一个弱势的表现,正常情况下,人无须向任何人证明任何事情,别人爱信不信。
受不得委屈,是很多人都有的一个弱点。觉得自己有理却又被他人冤枉,这是即使不善言辞的人也被激起了斗志,一定要竭尽全力辩驳,为自己“正名”。
可事实是质疑容易,证明却很难。到头来,你会发现证明的本质是在浪费时间。而证明的结果也不一定就是认可,往往是从一个问题迁移到另一个问题。你不回答的结果也就是那原本的一个问题。想开了,其实把那个问题放着就好,这远远强于言多必失。
极端情况是一个不善言辞的被冤枉者和一个能言善辩的冤枉人的人,如果前者想要证明自己,那几乎是一个悲剧。我见过一个真实的案例,这样的两个人从一个芝麻大小的问题辩驳起,吵了数个小时,最后牵扯出了陈年累月的一大堆问题。都生了一肚子气,实在得不偿失。
不说,有的时候是最具智慧的做法。别人怎么想,自己是否看起来被误解,其实都没有那么重要。有这想要反击的时间,做点重要而有意义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