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

这一段七拼八凑的故事,关于我和二哥。二哥这名字不是我起的,是我的闺蜜们起的。二哥的意思是,这货是个二货。嗯,就那么简单。

我一边看着照片一边回忆,原来每一张照片后面都有故事,原来,我们已经一起走过了那么多的路。

2012年春天,我们在园子里,有了第一张合影。我穿着白裙子笑得傻里傻气,二哥站在我身后搂着我,脸上露出奸计得逞的笑容。那天园子里的紫藤花开得热闹非凡,照片里还有两个小朋友在奔跑嬉闹,从那以后我们合照的姿势就此定格,二哥永远伸手搂住我,而我永远把脑袋一歪傻呵呵地笑。

我们一起养的第一只宠物,是一只叫做挠挠的小乌龟。不安分,喜欢床底下,最爱听五月天,一放五月天的歌它就趴在水槽边上后腿立起来听得特别嗨。悲伤的是,一个暑假回来以后挠挠就不见了,我们把房间翻得底朝天也没有找到它。后来我们觉得,它可能趁房门开着的时候偷偷离家出走去找五月天了,也可能我的宿舍里有某个异次元的通道,它掉了进去,去到了另外一个神奇的地方。

在一起的第一年,二哥上了一个学期的吉他班,回来给我唱了一首不知道歌名的情歌。这是他的保留曲目,加上一闪一闪亮晶晶,是二哥会且仅会的两首睡前催眠曲。前一阵二哥去北京出差终于把吉他从园子里带了回来,如今它蒙着一层薄薄的灰立在墙角,也不晓得二哥这辈子还会不会碰它。

2012年夏天,我们一起在安徽实习了将近两个月,每次做实验我都站在一边打酱油记数据,二哥在热气腾腾的玻璃炉子旁边爬上爬下一头的汗。我们吃了很多小龙虾和红烧肉,每天晚上回到住的酒店就溜进一个房间吃零食看电视。那个夏天我还生病进了一次医院,他把我躺着打点滴可怜兮兮的样子拍下来,恶狠狠的说,你以后再不好好吃饭,我就把这个拿出来给你看。

安徽实习结束以后我们一起去江浙一带旅行,多亏了他的好基友,给我们当了一路的摄影师和电灯泡。

2013年的那个五一,二哥被老李抓着在山东留守干活,我们也说好了好好科研不出去旅行。有一天我抽风给他发短信说,我想出去玩…结果那天晚上他就一路奔袭回到了北京,第二天一早我们就来了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在山西平遥的街头,我们向一个老奶奶买地图,我正要掏钱包,老奶奶拦住我说:傻孩子,让他付呀~二哥哈哈大笑起来,给奶奶付完了一块钱,直接把钱包塞给了我。现在的二哥是断然不会做这种丢下工作陪媳妇出去玩耍的事情了,不过,谁都有年轻的时候嘛,想想还是很可爱。

2013年的六一节,我们一起去看了星际迷航,回来的路上就疯疯癫癫的,Spock的手势两个人玩了一路。第二天二哥给我下载了整个星际迷航的系列电影,然后让我一个人坐床上看,他在旁边打了一整天的游戏。

我们在北京其实玩的地方不多,多数时候,都是被朋友约着去的。去得最多的是后海,还去过一个只允许八零后进入的主题餐厅。生日或者纪念日的时候,作为两只吃货,我们基本上都是选一个地方奢侈地吃一把。有一年还因为吃法餐让我第二天闹肚子去医院打了点滴,这真是一只吃货的忧伤。

2013年暑假,二哥第一次去我家,早上起来给我做了传说中神乎其技的蛋炒饭。如今的二哥会各种蔬菜炒肉片儿,以及各种蔬菜炖排骨汤,我每天下班回家,二哥都举着菜勺给我打开门,笑得又灿烂又温暖。不过一到周末,就是二哥的撒娇卖萌时间,“喵喵我想要吃你做的鱼”,“喵喵我想要吃西红柿炖牛腩”……撒娇完毕,乐呵呵地陪我下楼去买菜。

2014年寒假,二哥第一次带我去重庆玩,各种吃喝各种逛。蒋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粉嘟嘟的睡衣上面还有小白兔,我在磁器口玩转盘抽到了一个最大的糖花,然后我那天下午就一直在吃。二哥说解放碑的夜景跟纽约也差不多,我没去过纽约,我只想说我读书少你随便骗我好了……

2014年初,出国前蒋爸蒋妈去了福建,一家人开心的玩了几天,然后我们在亲友的见证下订了婚。

2014年初,我们相继到了欧洲,并且开始间隔地约好一起旅行。我们的第一站是瑞士。二哥从德国给我买了一大堆吃的,各种巧克力、坚果,竟然还有德国大面包……我知道我是吃货,但我对这种久别重逢拿食物表达思念的方式表示了深深的无语。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在瑞士境内坐着火车四处穿梭,天气时好时坏,我们最终也没能看到马特洪峰传说中大雪糕一样的山顶,但是吃吃玩玩不操心,我很快乐。

欧洲的第二站是荷兰。本想去看郁金香,结果在去之前花儿们就被大风大雨吹了个七零八落。我们在两个可爱的朋友家里寄宿了几天,我悄悄的想什么时候我们也能有个自己的小窝,可以有柔软的大沙发和温暖的灯光,还能请朋友来家里玩。因为车票的原因,结束荷兰的旅行之后,二哥就先回德国了,没有留下来第二天送我去飞机场。那天晚上朋友跟我说,她以前觉得我特别柔弱特别需要陪伴,这次发现我有独立坚强的一面。我想了想,说,我很需要陪伴,但我是一个合理的人。

在巴黎玩的那几天几乎都在下雨,只有逛完卢浮宫去看凯旋门的那个下午,有点雨后天晴的意味。巴黎铁塔上的风极大,我们坐在塔上聊了三个多小时的天,一直等到天色黑透,塔上亮起灯光,下塔之后正正赶上了灯光秀,把我们兴奋得又蹦又跳(好吧主要是我)。我们在巴黎订了一个家庭式的小旅馆,每天早上自己热牛奶、煎鸡蛋,晚上从超市买了牛排回去煎了一边吃一边盘腿坐在床上看世界杯,像过小日子的样子。我爱吃马卡龙,二哥对着地图,带着我跑了两家著名的小店,那次什么纪念品都没买,就抱了一堆马卡龙回去。那段时间我开始迷上画画,二哥带我看了很多博物馆,像望子成龙的爹带着闺女似的,还指着大师的画说,喵喵你以后也要画成这样(臣妾表示压力很大……)。

我们一路从南法玩到了意大利,深深喜欢蔚蓝海岸沿线碧海蓝天的景色。我至今怀念尼斯夜晚偶遇的餐厅排队等到的生蚝,还有威尼斯广场夜晚的乐队弹奏的一首接一首不停歇的舞曲。那一刻我觉得夜风习习,音乐美好,身边站着喜欢的人,只有良辰美景可以形容。

欧洲之行的最后一站是德国,而我们把拍婚纱的地点也放在了二哥生活了小半年的那个小镇亚琛。去拍婚纱的路上,我们在火车上睡着了。摄影师抓拍了一张照片,我一直觉得比那天所有其它的照片都好看。

拍完婚纱的那天晚上回到家,二哥把我赶去卸妆洗澡,自己在厨房转转悠悠给我做了一大盘回锅肉。我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狼吞虎咽地吃了两碗饭,第一次在他身上觉出了居家好男人的范儿。

拍完婚纱照后的第二天,我们去比利时的布鲁塞尔晃悠。二哥带着我四处找巧克力、大薯条和传说中女生特别爱喝的比利时啤酒,我衣服带少了,穿着他的大衣服,默默觉得是有史以来最呆萌的情侣装。

回国以后,我们就开始紧张地准备毕业论文和答辩。2014年一个晴朗的秋日,我们提交了毕业论文,跑到系馆门前,在金灿灿的银杏树地下照了一张合影。我有点小自恋的觉得,二哥在我身边,笑容比几年前要灿烂得多。姑且让我把这认作是我的成就吧,哈哈哈。

2015年1月,我们博士毕业了。其中有多少辛酸已不必说,但就像我们的论文致谢里说的一样,感谢彼此陪伴走过了这一段旅程。

2015年1月29日,我和二哥结婚了。那天是个晴朗的好天,我们一早起来骑着自行车去民政局,一路上开着玩笑说我俩加在一起我们家也算是有四轮交通工具的了。因为前一天才匆忙从学校宿舍搬出来,他连一件像样的衬衫都没有。我跑到附近的小照相馆借了一件白衬衫,店主连借条都没有让我打。那段时间正是何以笙箫默最火的时候,二哥笑眯眯的对我说,我觉得我们也是拿着保证书谈恋爱的了。

然后,我们在家里短暂地休息了一段时间,一起来到了上海。

二哥带了一堆被褥衣服,还竟然有且仅有一张他和他的德国好基友一起喝啤酒的合照,堂而皇之的摆在我们床头,美其名曰外国人可以避邪。我于是不服气的洗了一张在园子里大礼堂前的合影也摆在床头,用我们的大礼堂镇压老外。写到这里我瞄了一眼床头的桌子,无论是我们的照片还是老外的照片,都被挡在了二哥昨天买的糖炒栗子后面。

我们的婚礼在六月。那天来了很多远道而来的好朋友,还有我们共同的博导千里迢迢从北京赶到重庆给我们当主婚人,把我们感动得不行。连着下了几天的雨,那天却有淡淡的阳光,让我觉得是个吉兆。主持人说,新郎可以吻你的新娘了。二哥把我抱起来,开始在台上转圈圈。我感觉裙摆飞起来,头发飞起来,整个人都像要飞进阳光里去。二哥把我放下,抹了抹嘴上的口红,再次露出多年前那个奸计得逞的笑容。

二哥只有几天的婚假,我们去了三亚。我们手牵着手去逛海鲜市场,然后坐在路边的小饭店大快朵颐。我们在碧蓝的海边浴场游泳晒太阳,回来以后二哥一点事没有,我活脱脱晒掉两层皮。二哥开心地揪着我的鼻子说,太好了,这样你就跟我一样黑了,果然是我亲生的媳妇。

写到这里,我瞄了一眼日期,发现我们双双忘记了结婚以前我们每年都要过的一个二哥向我表白的纪念日。让我想想今年的那天我们在干嘛。

那天是极平常的一天,我们都上了一天的班,二哥比我到家早,照例做了晚饭,我们一边看电视剧一边聊天吃饭,然后我哼着歌洗碗,二哥翘着腿靠在饭桌旁一边玩游戏一边和我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收拾好厨房我们窝在小沙发上裹着毯子看神盾局特工,我紧张兮兮一惊一乍,二哥漫不经心不时揉一揉我的头发捏一捏我的脸。看完以后二哥抓起他的一堆工程图表和书趴到小桌子旁边学习去了,我盘起腿继续裹在毯子里看书……然后是乒乒乓乓的刷牙洗脸,哆哆嗦嗦地躲进被窝,黑暗中二哥把我的脑袋抱过去轻轻地吻了一下,然后我们沉沉地睡去。

好像不必纪念,也胜过了许多花前月下的浪漫。

我和二哥最近的一个值得一说的故事,是锅贴的故事。前几天我忽然念叨着想吃锅贴,下班回来的路上特意去买,结果也没买着。第二天我自然就忘了这事。过了几天,我下班回家,打开手环app,见上面赫然写着“今日步数XXX,消耗热量相当于一个茶叶蛋”。于是我放下手机跑到厨房,嘟嘟囔囊地蹭到二哥旁边:“我想吃茶叶蛋。“二哥露出晴天霹雳的表情,狠狠瞪了我一眼,拉开微波炉拿出一盘儿热气腾腾的锅贴伸到我面前:”你妹。“

写到这里,差不多该收尾了。本来婚礼之前我想了好长一段话,想在婚礼上说。结果婚礼上根本没安排新娘讲话的环节,这段话就沉在了心里。那么,放在这里吧。

我选择这个男人,不仅仅是因为他工作勤奋上进、爱护家人、对朋友热情诚恳、对世界充满好奇和善意。他有很多缺点,他脾气倔得要命,他有时候不讲卫生,他有时候嘴贱气得我想离家出走(咳咳,这句酌情划掉……)。可是最重要的是,我不需要刻意做什么,也不需要勉强自己,就可以常常让他开怀大笑,可以让他每天开开心心。有时候我正在发小脾气,看到他被我生气的样子逗得笑起来,就没有办法继续生气了。我是一个家人至上的人,我喜欢看到我爱的人们都高高兴兴,那样我就会觉得快乐。我希望一直到我们头发白了,牙齿掉光了,我还能常常让你笑,因为那样,一定是因为我们经过了数十年人世沧桑的考验,仍然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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