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郑振铎先生的《家庭的故事》结缘,应当归功于《猫》这一课的教与学,一篇此前从未学过、从未教过的文章,自然需要做更多功课,尤其是为了回答学生——“老师,《猫》这篇文章的文体是小说还是散文呢?”这个问题,不能随意查询参考资料下定论,更是不敢随意给予回复,因此,自然要寻求出处,寻求原著,方能有所领悟,所幸,先生在自序中是给出了一点线索的,更幸运的是,得以静观大师的名篇舒语。
不只是《猫》中的“我”,就连本人也曾为那只丑猫委屈感叹过,若是真的,该叫人多么心痛。而值得高兴的是,先生虽说,“我不曾写过什么小说”,但可以说,“这些故事并非是我自己的回忆录,其中或未免有几分是旧事,却决不是旧事的纪事。其中人物更不能说是真实的。”这些话语都让我在读后面的故事时,释然许多,凡有悲伤忧郁难过之感,便可以告诉自己,故事而已,何必介怀。不过,有一点我是十分赞同先生的。现在有许多人读书、读文章,都是一定要挖掘其背后所谓“深刻含义”的,即使什么都没有,也一定要引经据典去做一些索引,这是先生最痛恨之事,而有些人事做法,也的确是可悲可叹,如果一定要为文章贴上一枚标签的话,恐怕只有先生自己反复提到的——对旧人旧事的眷恋,以及随处可遇的像她或他型式的人。也正因如此,读罢总会有些似曾相识之感,也有更多与大师的共鸣和自己对生活的思考。
闲思一:人往往于与自己无关痛痒之事显得无比大度从容
记得曾经看过一篇文章,题目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内容约略是“如果你不曾经历过我所经历的一切,就请不要让我随意说出“宽恕”,更不要随意评价我的人生。当时看过便深有感触,而如今在读先生的《失去的兔》一文时,似乎有了比那篇文章更深的一些感悟,不仅仅是那些没有经历过自己人生的人,就连自己,对于那些没有刺痛内心的事,对于那些无关痛痒的事,都显得那么宽容,而谁说一个人不会发怒,谁说一个人不会觉得痛苦和悲愤,只因未到伤心处。
初读此文时,我在标题的位置写下了这样的两句话——“宽恕的力量”,“宽容远比惩罚更重要”,那是因为我第一次见到居然有人可以如此云淡风轻地谈论“贼的问题”,更是开始了为贼辩护的一番讲说,“我”对偷衣贼的宽恕,“梁上君子”的事例,流浪者和烛台的故事,都让我对本文的主人公肃然起敬,甚至“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古语更是让我对小偷也心声怜悯之情,连我一个旁观者都是如此,更不用说文中的兄弟姊妹了。可戏剧性的却是,为了那兔子的亡失,“我”竟然比任何人都痛苦,悲悯,愤怒和诅咒,“贼,可诅咒的贼!”“贼,该死的贼!”,就连三妹都在说“哥哥失了兔子,比失了什么都痛心些;他现在很恨贼,大概不肯再替贼打抱不平了。”我突然很感慨,前面刚刚说过贼的千般不易,万般无奈,后面却又满是诅咒怨恨,岂不是可笑、可叹?细细想来,并非如此。之前他为贼辩护的种种事例,都并非自己亲身经历,怎么能有切实的感受,而不同的人对所珍爱之物又有所不同,也许丢几只兔子在其他人眼里或许不值一提,但对于他们而言,却是痛彻心扉。
我突然想起自己遗失一心爱之物的感受,一支钢笔,一支再普通不过的钢笔,从初中起,便一直陪伴着我,她承载了我读书时光的全部努力,它见证了我这些年的艰辛不易,我人生中许多的重要时刻,她从未缺席。于他人而言,丢了不觉可惜,于我而言,丢了却要舍掉半条命啊。所以,当我发疯了一样一遍一遍地寻找,伤心痛苦的时候,别人只是会说,“没事没事,再买一支一样的就好了,这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呀!”虽然,我很想接受这样的劝慰,而遗失心爱之物的悲伤却久久难以忘怀,直至今日想起,依然隐隐作痛,会深深责怪自己的不小心,会埋怨为什么被拿走的只是这一支。如果可以,我宁愿用一支更加昂贵的来换,换回她对我的陪伴!
所以结尾,我并没有划去起初所写的内容,而是又在书上写下了这样一句——许多人不知所以地要求别人宽恕、大度,只是因为无法感同身受,亲自体尝那份痛苦,人往往对于那些无关紧要的人或事抱有无所谓的态度,但如果有一天,你真的无法遏制内心的愤怒和苦痛时,我一定不会嘲笑或是谴责你的没有胸怀,而是我知道,那一定是刺痛了你内心最脆弱的地方。很多时候,最痛的不是错过,而是无法弥补,无法再相见。愿以此,与所有痛苦、伤心、愤怒过的大家共勉。
闲思二:人最大的幸运就是在最好的时光里做自己最喜欢的事
不知道大家小的时候,是否有自己喜欢却不可得的玩具?不知道上学时是否会有为了一本限量版书籍甘愿啃一个月的面包?不知道现在是否还会有为了一件最心爱之物买与不买而犹豫不决的时候?虽然不知道其他人的回答是怎样的,但我的回答却是——“有”。在读《书之幸运》的时候,我居然在叹气,遗憾着如果仲清有那一百二十元钱就好了,那样,我就可以既为他可以买到自己心爱的书,又不必赊账而感到庆幸了。因为仲清为了买自己心爱的书却又担心妻子责怪那种纠结的心理,我小的时候,曾有过,且那种痛苦丝毫不亚于他的心情。
还记得小时候曾经为了一只心爱的玩具熊,我每天放学以后都要到商店的橱窗里去看一次,白色的绒毛,闪闪的青草色外衣,脖子上还有一颗透明的小心心,只要扭动开关,就可以发出五彩的光芒,对于那时的我真的就像毒药,无法自拔。为了不用家里的钱,我把每天的零用钱还有坐车的钱都省下,以致于每天奔跑着回家可还是会被责怪为什么回来这么晚。看着昂贵的价格牌,我的内心很是痛苦纠结,既期待着时间快点过去,这样钱就可以攒得快一点,可又希望时间能慢一些,生怕哪一天它就被别人买走了。终于到了攒够钱的那一天,我抱着储蓄罐走到售货员阿姨面前的时候,却发现那只熊不见了,眼泪再也抑制不住,我第一次那么伤心那么伤心地哭,就连运动会擦破了一整条腿的痛,都比不上那一瞬间的心痛。我想,如果是小的时候,我一定会羡慕仲清吧,因为所有他喜欢的书,他都买到了。但,我也不会成为他,因为,无论是什么时候,赊账的事情,我终究是不会做的,即使痛,也要痛得有尊严。
就这样,我觉得我和仲清都是遗憾的,我的遗憾在于我终究没有找到它,而仲清的遗憾在于无法为自己的爱好买单。突然,我的脑海里有无数的念头和场景闪过,我在问自己,是什么让我忘记了那时候的那种感觉呢?又是什么时候,我变成了当时买走那只小熊的人呢?这个瞬间,我突然理解了我先生说的那句话,“也许十年后,我现在用于买这些科技产品和古董的钱对我而言已是九牛一毛,但却不再有此时的满足与欢喜。”我家先生喜欢各种各样先进的科技产品,又酷爱古董珠子,我曾因他的这些爱好而表示不解,甚至极力阻止,我总觉得那些东西有什么价值有什么意义呢?还不如积攒起来做投资理财更加实际,也是在一次谈话中,有了他的那一句至理名言。我突然想起,当年的自己,那只小熊对于我而言又有什么用呢?可依然阻挡不了我对它的喜爱。现在我可以买一只、两只、三只……,可终究都弥补不了当年那一只的遗憾。我突然领悟到,一个人永远没有办法理解别人的乐趣和爱好,永远没有办法真正从自己的生活方式里找到别人的乐趣和意义,我突然领悟到,一个人,一生最大的幸福并不是家财万贯,而是在自己有能力的范围内,做自己最喜欢做的事情,拥有自己一生中那一段时间最珍爱的东西。
写到这里,我似乎明白了《家庭的故事》这部书真正的意义,文中的所有情节,所有人物,都并不是单纯的一个人,一件事,它是千千万万个人或家庭的缩影,它的意义更不像有些无聊之人解读的对旧家庭、旧社会的批判,而在于让我们每一个读者都能由此去回顾自己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去更爱身边的人,理解身边的事,去思考自己的人生,去感受那份永恒的眷恋!
先生之慧,绝非吾可研精,有一二闲思,足以受益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