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加西亚.马尔克斯说:“这本书我写了九遍,它是我所有作品中最无懈可击的,可以面对任何敌人”。这本书同他的诺奖长篇《百年孤独》一起买回来就一直放在电视剧,游戏和打不完的瞌睡里搁置。今天放下手机 泡杯清茶就着南通闷热的夏夜和耳边飞舞的蚊虫读完了这本短篇。无奈才疏学浅不求甚解只读得一知半解谈不上感悟,终究还是提起笔来记下这点皮相之谈。
这本书情节简单易懂语言可谓精挑细选后留下的精华,含蓄、干净。作品写的是一位七十几岁的上校,苦等十几年的养老金而不得的复杂心情,与其中的窘迫生活,丧子之痛,交融在一起的一生,。上校十九岁参军保卫共和国,战争结束后新政府许诺给这些军人遣散费养老金,让他们安度晚年。妻子患有严重的哮喘,儿子在一次斗鸡中死去只留下一只公鸡。两位老人孤苦伶仃,生活已到弹尽粮绝的地步,唯一的希望就是政府能够信守承诺,而上校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等待绝望。
这是一本篇幅很短的小说,这是一本内容很悲伤很窘迫的小说。
我在想怎么给这本书定义,上校代表退伍老军人过着没有经济来源的生活还要强装尊严的活着,他虚荣要面子,可以饿着什么都没有可以吃的,还要面子不去变卖仅有的三样东西,他活在自己坚定的不可能的期望里。漫长的十五年来,他每一个周五都要去去码头等退伍福利金的信封,可从没有过一封信件是他的。当邮电局长头也每台的说:“没有给上校的任何东西”。他却撒谎说:“我没有在等什么”带着天真无邪的神情转向医生:“没有人给我写信。”他的妻子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底层的妇女形象,她拖着哮喘病的身体,骨瘦如柴。她最大的乐趣就是在睡醒后有精力的下午,把旧的很的衣服像新布料一样裁剪拼接。其实,人到了那把年纪了,还有乐趣,很好。十二月的时候,她们就已经弹尽粮绝了,如果要等到斗鸡那天,她们早就饿成尸体了。故事的结尾,就是妻子叫上校把大公鸡给卖了,上校坚决不肯,妻子问他,我们这一个多月里吃什么,上校“活了七十五岁——用他一生中分分秒秒积累起来的七十五岁——才到了这个关头。他自觉心灵清透、坦坦荡荡,什么事也拦不住他。他说:“吃屎”。”多么感性的脏词用在这样理性的画面中,多让人悲伤啊!
或许书中的大公鸡,才是真正的主人翁吧!上校的儿子阿古瓦斯,是因为那天抱它去斗鸡场,被枪杀。给上校看病的医生、赊账给上校的小贩、给上校修钟的年轻人、安赫拉神父借钱给他,这一切都在等着上校的公鸡,把它卖了也好,在斗鸡场中以鸡主的身份抽取百分之二十的赢利也罢,他们都在期待着,就连他的妻子也在等着公鸡的钱来购买东西,靠它生存。故事中,有一段上校说把公鸡送给那群年轻人,然而年轻人却不要,都说放着吧,我们等它在斗鸡场那天下注。公鸡是不是很可怜,NO NO NO !公鸡才是祸害。这样说它,也不准确。
或许公鸡是某党的化身,那些在公鸡身上期待收益的人,都是该党的分子,他们都在互相传着秘密信件(国家大新闻,未被登出的),期待着该党翻身。大公鸡只是一只畜生,它也仅是力所能及。明显的是可怜了那群在公鸡身上期望得到点什么的人。我只想说政治分子不好当啊。我觉得马尔克斯可能有两种意思:一嘲讽那些政治分子(未得权的,暗中的)二可怜他们。除了这两种态度,我还真想不出其他。
书中的律师对上校说“人类的忘恩负义是无止境的。”在上校所处的那样一个专制制度肆虐的非理性时代,因为统治阶级背信弃义,平民百姓的自是要生活在水生火热中的。凭他一个患病的糟老头子又如何抵挡的住呢?哪怕他曾为他们保家护国,哪怕曾贵为上校。上校的悲剧命运是必然的,因为他的那种严肃、纯洁、执着的精神世界与整个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无聊麻木的生存状态格格不入!
小说中的世界,除了上校、医生这极少数的几个人还保留着人类宝贵的理性外,其余种种人以及周围的环境所表现出来的反理性现象,粉碎了读者的理性期待,上校那一相情愿的理性主义信仰显得可笑、可怜。上校所参与的那场战争,耗尽了他的生命中的精华。在人类生活舞台上,从古至今,到处都层出不穷这种反理性的活动,有以信仰的名义进行的野蛮愚昧的宗教战争,有血腥的种族清洗和党同伐异……康德认为,人尽管作为万物之灵,个体充满了智慧,但就人类的全体在世界大舞台上的所作所为来看,一切归根结底是由愚蠢、幼稚的虚荣,甚至还往往由幼稚的罪恶和毁灭欲所交织成的。上校不正是这场罪恶中的牺牲品吗?而我们又如何从中得到救赎呢?
最后,我表示我喜欢这本小说 !
杨开